軍審速結,一個月內送刑場
作者:TAEDP 日期:2006-01-08 17:52
死緩制,法部擬引進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31 16:55
2005-12-31 聯合報
政府曾宣示我國將廢除死刑,但因社會仍有疑慮。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說,在這種情形下,法務部正研究是否引進「死緩」制度——對被判處死刑確定者,暫緩執行,以觀察有無悔悟;如確有悔改,就可獲得減刑免於處死。
這項死緩制度源自於中國大陸。中共於一九七九年訂定的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者,可在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執行兩年,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後效。」
法務部指出,在廢除死刑前,引進中共首創的死緩制度,不失為可行的替代方案。相關配套還包括:判處死緩的受刑人,在死刑緩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兩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如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兩年期滿後,減為十五年以上、廿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茂林指出,法務部將委託學者研究逐步廢除死刑的做法,不排除引進死緩制。法務部官員指出,死緩雖是大陸的法制,但在死刑執行前,被告還有再次審查機會,就保障生命權而言,不失為可行途徑。
法務部資料顯示,近年執行死刑人數逐年下降,八十七年有三十二人,八十八年有廿四人,八十九年有十七人,九十年有十人;九十一年以後均降為個位數,當年有九人,九十二年有七人,九十三、九十四年都只有三人。
針對此新聞,本聯盟之回應請見:
死刑觀點 - 勿將死緩制度作為廢除死刑的替代品除死刑
為生命點燈,祈求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30 01:41
2005-12-30
四年前,高雄林姓兄弟因殺害鄰居造成一死一重傷,於去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今年耶誕節剛過,週一晚間夜晚(12/26)即傳來林姓兄弟被執行的消息。兩兄弟被執行之前,家人亦完全未獲得通知。
2001年陳定南擔任法務部長時,曾承諾於任內廢除死刑,今年(2005年)九月國際人權聯盟(FIDH)來台進行死刑調查,陳水扁總統及法務部長施茂林皆同意將逐步廢除死刑。然而,就在年終之際,施茂林部長仍然簽下林姓兄弟的死刑執行令,台灣今年有三位死囚被執行死刑。我們認為,在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尚未達到時,至少應該盡量不判死刑、讓判決程序透明化,並停止死刑執行。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盧正、江國慶、徐自強…,他們都曾經或正在死亡邊緣掙扎,目前台灣尚有七十餘位待決死囚,我們希望遺憾不再發生,我們期待,台灣可以邁向文明成為沒有死刑的社會。
在各地歡度新年到來之際,我們要為所有的生命祈福:我們期待一個有擔當的司法、一個有人性的社會,我們期待一沒有死刑的社會、一個尊重生命的社會。如果你也有同樣的期待,希望您在12/30這一天,和我們站在一起。
檢察官:死囚懺悔,槍決很不忍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29 01:57
為求免死,處決犯腳鐐超搶手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27 17:52
2005-12-27 自由時報
記者林俊宏、楊宜中專題報導
死刑犯槍決執行後,不少待監死刑犯,多會請求將被處決者的腳鐐拿來換取自己的腳鐐,希望藉由「已死過一次」的腳鐐象徵,寄託亡者保佑其免於遭槍決斃命。
號稱「天下第一所」的台北看守所人員指出,死刑犯進入刑場後,先進入臨時簡易庭由高檢署死刑執行檢察官確定身份,再由受刑人交代遺言,隨即帶入行刑室,享用所方準備的最後一餐,之後再打上麻醉針,隨即行刑踏上黃泉路。大部分死刑犯僅淺嚐烈酒,飯菜多未食用,不少人更是早已腿軟,需由管理人員攙扶,獄所人員會先在刑場走道旁沙堆放置棉被,死刑犯趴在棉被上,再由法醫進行全身麻醉,並在背後心臟部位劃圈,由輪到開槍的法警朝圈內射擊:但對同意捐贈器官者,檢察官得命改從耳後射擊頭部來執行槍決。
死囚忌諱,刑房內不許說死字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27 17:41
2005-12-27 自由時報
記者賴仁中專題報導
國人有關「死」的忌諱特別多,看守所死囚刑房,裡面絕聽不到「死」這個字,一定要說,也只能說「極刑」,而不是「死刑」;而死刑犯步入刑場行刑時,也不說「再見」、「我先走一步」等語,同時不能回頭看執行槍決者,否則相傳日後會讓執行者鬼纏身。
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黃禛男是位資深的「老牢頭」,30多年來,聽過不少刑場上的禁忌與軼聞;他說,相關傳說是真有其事或聳人聽聞,不得而知,但不少人寧可信其有。
比如,死刑犯最後一餐一定要把所方準備的滷蛋吃完(完蛋之意),還得一口一口慢慢吃,不可粗魯吞嚥,據說如此方可及早超生。
廢除死刑!逐步以無期徒刑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27 17:20
2005-12-27 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法務部為達成漸進廢除死刑目標,已採取多管齊下的配套措施,希望未來能以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並配合被害人補償制度,讓我國成為「無死刑」國家。
法務部表示,這些配套措施均已規劃多年,除了91年正式廢止懲制盜匪條例,預計明年立法院可通過將海盜罪中兩項唯一死刑的罪改為相對死刑的修正案,使我國法律上全無唯一死刑。
另外,立法院二月也已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緩衝期一年半,將於95年7月1日實施。修法重點包括:
一、將罪數併罰有期徒刑上限提高為30年,使觸犯一罪與數罪的刑罰有所差別,且為避免刑度輕重失衡,將死刑減輕後的刑度,規定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輕者,改為20年以下,15年以上徒刑。
二、採美國「三振法案」的精神,對曾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殺人、強盜、擄人勒贖等罪)的累犯,假釋期間、受徒刑執行完畢五年之內若故意再犯殺人、強盜等重罪,將不得假釋。
三、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提高為25年。
另項重要配套作法是廣為推廣、宣導被害人補償制度,希望協助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的家屬及受重傷者重建生活,保障民眾權益。
根據法務部統計,87年10月1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以來至94年10月底止,已補償被害人或家屬近九億元。
殺人兄弟檔,槍決後捐全身器官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27 16:14
2005-12-27 自由時報
記者鮑建信、孫友廉、何瑞玲/綜合報導
高雄市林盟凱、林信宏兄弟被控因細故交惡,持武士刀等兇器,將鄰居林姓兄弟砍成1死1 重傷, 案經最高法院判處死死刑確定,昨晚9點多同時執行槍決,但同意捐贈器官。
恨沒多加幾刀
兄弟檔都判死刑並同時執行槍決,在我國司法史上應為首例,但全案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審時,被告30歲的林盟凱、28歲的林信宏甚至說,原本要殺害林家父母,卻認為2人年邁,殺他們不划算,反而林家會獲得保險金,決定改殺林家兄弟,並可使鄰居父母蒙受喪子之痛,林盟凱說,鄰家哥哥未死,他很不甘願,絕對會再找林家再報仇,林信宏則說,應多刺對方幾刀,沒殺死他太可惜了。
判決仍無悔意
最高法院認為2人犯後毫無醒悟,充滿仇恨報復之心,駁回2人上訴,維持二審判處林盟凱、林信宏2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的判決確定。
曾獲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美囚威廉斯伏法
作者:TAEDP 日期:2005-12-14 16:09
州長網開一面 美第一千名死刑犯刑前獲得特赦
作者:TAEDP 日期:2005-11-30 16:25
2005-11-30 蕃薯藤
(法新社華盛頓二十九日電)美國死刑犯勞威特原訂明天即將行刑,但維吉尼亞州州長華納卻在刑前一天,以法院提前銷毀相關證據等疏失為由,宣佈特赦。
勞威特目前被關在維州加拉特監獄,依據維州死刑法,原訂明天將執行死刑,成為美國最高法院自一九七六年恢復死刑以來,第一千位遭到處死的死囚。
然而,華納在最後關頭宣佈特赦,裁定減除死刑,但宣佈勞威特需在牢裡度過餘生,不得假釋。
華納發布聲明,解釋特赦決定指出:「法律規定,被告在用盡所有判決後法律救濟途徑之前,維吉尼亞州當局必須保存實體證據。然而,法院人員在程序完成前,卻提前銷毀勞威特判決中的相關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