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著死刑走一圈

本文收錄於《殺戮的艱難》一書,張娟芬 著 / 行人文化實驗室

繞著死刑走一圈

1 求死人:鄧武功(註1)

   第一次聽到「鄧武功」的名字,是在一個很冷的雨天。我們窩在房子裡開會,不但不覺得冷,而且還有點悶。
   我面前的資料裡,列出了十三個名字。他們的案由,簡單說,都是「殺人」,複雜一點說,則是各式各樣的殺人。這十三個人的共同點,就是「最後的晚餐」在不遠處等著——他們都被判了死刑,都已經三審定讞。只要法務部長心血來潮大筆一揮,他們就將嚥下最後的晚餐——而且,餐桌上沒有耶穌基督,也沒有同伴。
   但我注意到他了,不偏不倚地在清單上穩坐核心位置,在他之前有六人,在他之後也有六人。鄧武功,編號○○七,備註欄寫道:「一心求死,拒絕協助。」
   我打算去見他。什麼叫做「一心求死,拒絕協助」?當年在美麗島軍法大審,一干人等面色如土,能夠談笑自若睥睨法庭的,僅有施明德一人而已。那這個鄧武功是怎樣?他什麼來歷,混成這麼大尾?
   一心求死?仇家都殺完了嗎?
   他遠在高雄,但我打算去見他。我想用吊兒郎噹的口氣跟他說,「喂,啊你是怎樣,發生什麼事情,你把人家殺死?啊有人要幫你,你幹嘛不要?你不要人家幫,那不如你幫我好了。我把你的故事寫出來,告訴大家歹路不倘行。」我打算用不輪轉的台語,與仿冒自「台灣霹靂火」的江湖味,來跟他講話,降低他的戒心。
   但我不打算勸他。我打算很酷的說,你想死的話,我不會攔你。不過,有什麼東西是你想留下的沒有?你要我幫你帶個話給什麼人嗎?

2 憂鬱的獄卒:吳志光

   吳志光腰痛得坐不下來。也好,反正他是主席,站著講話剛好。長桌坐滿了人,有諄諄長者,有火爆青年,共同點是都想要廢除死刑。
   吳志光是廢死聯盟的副召集人,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現在任教於輔仁大學法律系。他反對死刑。理由很多,但所有的理由都從這個起點開始:他大學的時候,在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擔任輔導員,當兵的時候,又被分發到台東岩灣監獄。這兩個經驗對吳志光的影響很大:他看見一個人如何被標籤成「壞孩子」,也看見一個人如何一再地被監獄加工,成為「壞人」。
   這麼多年來,他出國唸書,拿到學位,回國教書;他把自己養成一本死刑的百科全書。只要鍵入關鍵字「死刑」,他就會變成一只高速運轉的搜尋引擎,嘩啦嘩啦吐出一堆論辯與實證。他從來沒有忘記年輕時候看到的、體會到的:刑罰的極限性。
   死刑不是萬靈丹,死刑往往阻礙了我們看見真正的問題。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就像一個不依能力分班的學校,因為不可能把「壞人」與「好人」隔離,所以「好人」必得督促社會與國家好好照顧所有人,不能隨便把人貼上標籤、邊緣化、污名化。因為只要有人變成罪犯,他做的錯事,整個社會還是得一起承擔。
   我舉手把我的擔憂拋給大家:「沒有死刑的話,那我們有什麼呢?在現行制度裡面,次於死刑的那個刑罰是什麼?」
   這是個菜鳥問題,因為從大家回應的方式,就知道他們一定已經被問過千百遍了。死刑的替代方案,是廢除死刑運動裡常常被討論的問題,這裡面反映了我們對於人身安全的需求,以及對犯罪的恐懼。誰也不想成為犯罪的被害人,所以我們會想,如果不把壞人打死的話,總得把他關起來吧?
   有人主張終生監禁不得假釋,也有人批評這種替代方案太過妥協,會造成獄政管理的大問題,因為一個囚犯倘若毫無假釋希望的被關在牢裡,天知道他會幹出什麼事情來?再黑暗的通道,也要給他一絲亮光!
   台灣目前有期徒刑的上限是十五年。當初人類平均壽命是四十一、二歲,所以才會這樣規定,但現在平均壽命是七十幾歲了,不合時宜的舊規定,成為法官的難題。假設眼前這個人,你認為他應該坐牢十五年。根據現行的假釋實務,他服刑達一半年限時,就可以出來了。所以,為了讓他坐牢十五年,你應該判他三十年有期徒刑。但是依現行法律沒辦法判三十年啊,那怎麼辦?那就判無期徒刑吧。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是二十五年。萬一法官覺得這個人應該坐牢三十年,那怎麼辦?那就只好判死刑囉。
   吳志光留著七分長的小平頭,從上空俯望,髮海中已經出現不規則的白色波浪。「我們認為,完全剝奪一個囚犯重新進入社會的可能,是不人道的;所以七○年代就已經確立這個原則:『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是違憲的。我們提出的替代方案是『終生監禁,可以特赦』。『終生監禁』,就是還原『無期徒刑』裡『無期』的原意,不能說只要坐牢十幾年,然後不管怎樣都放你出來。但是『可以特赦』,如果你表現良好、確有悛悔實據的話,還是有出獄的機會。也就是說,對於假釋,是給條件的,而不是給期限。達到一個標準就可以出獄,這樣犯人還是有一線希望。」正當大家頻頻點頭的時候,吳志光出其不意的說:「……這裡『我們』是指德國!」
   笑翻了一屋子人以後,吳志光又指出,死刑一旦廢除以後,相關的配套措施便自然會冒出來。有死刑坐鎮的時候,刑事政策往往憊懶、因循,沒有與時俱進;等到死刑沒有了,國家就會被逼著全面檢討刑度、假釋、獄政管理等相關問題。世界各國廢除死刑的經驗都是如此,為了安撫大眾對死刑的依賴心情,配套措施必然水到渠成。

3 審判斷頭臺:巴丹戴爾

   《為廢除死刑而戰》 (註2)一書,有一個十分失意感傷的開場。那是一九七二年,西歐國家中只剩下法國還沒有廢除死刑,秉持左派信念的律師巴丹戴爾,為法國的落後感到著急,更為自己的當事人——兩個越獄不成的囚犯,殺了他們所挾持的人質,所以被判死刑——感到憂心。然而消息傳來,兩個囚犯已經被送上了斷頭臺。
   是的,斷頭臺,真的是斷頭臺:法國特產,十八世紀末的發明,在法國大革命的硝煙中大放異彩,成為法國的國家象徵,這刑具一用就是兩百年,法國因此有不少文獻討論人在斷了頭以後到底會怎樣。有說無頭屍身還可以走路的,有說會從棺木裡奮力爬起的,有說那頭還對自己的名字有反應的,有說眼睛還會畏懼強光而閉起的……。
   巴丹戴爾心情壞透了。他仍去到任教的大學,走進課室裡去講課,學生噤若寒蟬,一點也不敢惹他。
   兩年之後,他捲土重來,打贏了一件人人皆曰可殺的案子。法國的重罪法庭是有陪審團的,巴丹戴爾的訴訟策略與著名美國律師丹諾類似,他也指出此案是莫名其妙的犯罪,如果我們無法理解犯罪的真正原因,卻將他判處死刑,那死刑就不是正義,而是「一種在無知的黑暗中做出的司法祭祀。」在審理的過程裡,他想起了上一個案子的失敗,所有的死刑案、死刑犯彷彿全部重疊在一起。於是巴丹戴爾不僅為這名死刑犯辯護,還進一步把自己變成了原告,把死刑制度變成了被告,把整個訴訟變成一場對死刑的大審判。巴丹戴爾逼使陪審團慎重面對手中的決定,令他們感受死刑的沈重,終於為當事人贏得無期徒刑的判決。
   隔天巴丹戴爾又走進課堂,得到學生鼓掌起立歡迎。當然這只是開始,廢除死刑的開始;雖然法國《觀點週刊》評論這個案子為「死刑之死亡」,但事實是,這只是開始,斷頭臺沒能咬住這個人,卻還等著咬住下一個人。
   已經很有名的巴丹戴爾更有名了,死刑案紛紛找上他。接下來的三個死刑案,第一案很像湯英伸案,移民、低階工作、與老闆有薪資糾紛、殺了老闆夫婦。第二案很像連佐銘案,喝得爛醉莫名其妙的殺了鄰居小孩。第三案是個怪老頭,七十歲了,屢次犯下重案都逃過一死,這次又殺人,而且很欠扁的裝成上流社會的高尚人士出現在法庭上,擺出欠扁的態度,誰看了都想判他死刑,連巴丹戴爾自己都說,「我不曾為這麼討人嫌的被告辯護。」
   正當大家都認為巴丹戴爾又要繼續審判死刑的時候,這位律師有新的策略,就是進行個案辯護。因為要讓檢察官出其不意,官司才會贏。第一案有癲癇,第二案精神狀態異常,第三案當然就辯說,他老了,隨便判他個十五、二十年就好了,何必動用到死刑。結果第一案贏了,沒死;第二案贏了,沒死。第三案也贏了,法官當庭宣布判處無期徒刑,巴丹戴爾轉過身來要向當事人道賀,沒想到欠扁的老先生對他微笑,說:「很好。我要上訴。」
   個案的勝利並不表示死刑已經是過去式;廢除死刑是一場拉鋸戰,而斷頭臺尚未鬆口。一九七七年有個突尼斯移民被控謀殺,律師已經為他全力辯護,但還是判了死刑,執行了。誰知道他是不是最後一個。
   一九八○年秋天,忽然一下子冒出四個死刑判決。巴丹戴爾深深感覺到,廢除死刑的戰場已不在法院,而在總統大選。法國左派從來是反對死刑的,數一數法國的知識界,從雨果、卡繆、沙特到傅科,無不明白地、強烈地批判死刑,想起來簡直令人無法理解這個國家怎麼可能還有死刑。但右派執政已經很久了,而即使是右派之中的法界人士,採取的也是「等待瓜熟蒂落的現實主義」——當時的法務部長說,我也反對死刑,可是,您聽聽,大多數法國民眾都贊成死刑,所以,咱們等吧,等到時機成熟再說吧。
   廢除死刑的最後一擊是密特朗當選總統,左派終於執政。那是神話一般的過程啊——密特朗選前就明白地說,我是左派,我們左派要廢除死刑。他當選了,找巴丹戴爾當法務部長。巴丹戴爾贏面大,所以決定全拿:有人建議特別殘忍的罪還是保留死刑,他不要;有人建議說清楚是和平時候廢除死刑,他不要;有人建議有替代刑,他不要。他獲得總統的支持而總統獲得了民眾的支持,所以,他一步都不讓。廢除死刑就是廢除死刑。
   他們為什麼敢違背大多數的民意?因為他早就亮出底牌了,那是密特朗作為左派的政治承諾。選民沒有資格抱怨,因為他選前就講了嘛,他又沒騙你,是你自己要選他的啊。
   神話啊,在那裡,左派有堅實的基礎。我們沒有,我們需要「補課」。死刑專家吳志光說,世界各國的主流民意都支持死刑,他們之所以能廢除死刑,靠的是法界菁英,因為廢除死刑這件事本質上就是不能用「多數決」的。
   但是法國經驗提醒我們的是,只有在一個像樣的政黨政治的框架裡,菁英意見才有發揮的空間與實現的可能。我完全可以想像,如果台灣明天廢除了死刑,而後天發生了一起殺人案,那立刻又會有人呼籲要恢復死刑。那時候不管誰執政,在野的那個黨一定會見獵心喜,「民氣可用啊!」然後把整件事情詮釋成政府無能。要有一個對社會議題有立場的政黨,與一個像樣的政黨政治,才能抵擋大多數民意的壓力。在台灣的惡鬥政治中,我很難想像哪一方膽敢違抗多數民意,因為那必然是另一方大肆進攻的弱點。
   區域壓力是另外一個重要因素。當時的歐洲共同體不斷向法國施壓,死刑變成一個與其他國家經貿外交來往的絆腳石。現在類似的區域壓力蔓延到東歐,要加入歐盟的前提是要廢除死刑。或遲或早,亞洲地區大概也會籠罩在這股壓力下,首當其衝的,可能是即將主辦二○○八年奧運的中國。辦奧運是個宣揚國威的公關好機會,相對的,也是所有異議份子反宣傳的好機會。中國據說一年至少處死數千人,其執行方式與確實數目均不為人知,因為他們始終拒絕國際人權聯盟(FIDH)前去了解。二○○八年的奧運前夕是一個角力的時間點,人權團體會把握時機提出要求,否則屆時場內奧運、場外抗議,大家難看;而中國可能會做出某種程度的讓步,換取奧運的平和進行。
   如果中國果真在區域壓力下廢除了死刑,則一向以華人世界民主指標自居的台灣,將如何自處呢?諷刺的是,中國的民間力量較被壓制,所以中國政府可以比較輕鬆地採取一個違反主流民意的措施;台灣卻是民粹力量壓過一切,對台灣政府而言,不管哪一黨執政,要對抗民意都將是很大的壓力。
   恐怕我們沒有辦法很便宜、很節省的繞過一般民眾的教育。在民主的進程上,在人權的普世價值上,我們年少失學,非補課不可。畢竟廢除死刑不是唯一的目的,讓大家重新省思國家的權限與生命的價值,才是目的。

4 樂在工作:林占青

   許久以來,法務部對民間廢除死刑運動的回應,就是主張「漸進式」廢除死刑;官員們和氣地笑著說:「我們聽聽各界的聲音,等到時機成熟了,就可以來做。」咦,聽起來十分熟悉?這不就是巴丹戴爾說的,「等待瓜熟蒂落的現實主義」嗎?這次的「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討會」,他們準備了很精美的簡報,配了幾幅日籍攝影師風間聰的灰階照片,少年站在走廊上,地上兩方軟墊,近拍托盤與飯菜。都是尋常事物,但那蕭瑟陰沈令人明白,或者令人想像:那是少年死囚經過長廊,陽光的餘燼恰好灑進來。相機捉住那片刻,但不知道實際上少年是不是有餘裕駐足。那軟墊是死囚的終點,托盤是死囚的終餐。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死刑起源於應報主義,係以國家公權力剝奪罪犯生命權,使其永久與社會隔離,由於手段殘酷,不符刑罰亦具教化之主張,故廢除死刑已成世界潮流。」法務部的民調顯示,百分之八十的民眾支持死刑,不過,如果有其他相關配套措施,例如提高有期徒刑的上限、重新檢討假釋門檻等等,那麼支持死刑的比率就會降低到百分之四十。簡報頁面上的背景照片一換,藍天白雲豁然開朗,「台灣是亞洲各國裡推動廢除死刑最有成果的。」「死刑執行人數逐年下降,近五年來已降至個位數,成效卓著。」國際公約我們老早就簽了,唯一死刑也多已改為相對死刑。
   就在這種死刑廢除指日可待的氣氛裡,高檢署的林占青檢察官說話了。「我擔任檢察官職務已經超過二十五年,而且我現在在執行處,我是死刑的第一線執法人員。我堅決支持死刑!如果死刑廢除的話很好啊,我就不用九點出門搞到十一、二點才回家。可是我從民國九十年接這個職位,一共經手大約十幾個死刑案件,每一件我都依規定很仔細的看卷,每一個都是窮兇惡極,罪無可逭!沒有可以憫恕的,事證都很明確!至少我個人經手的十來件,每一件都是如此。所以我每一件執行完畢,回家倒頭就睡!一點也沒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
   她的聲調嚴厲,說「堅決」的時候真的很堅決,說「窮兇惡極」的時候也真的窮兇惡極。她那咬牙切齒的發音方式令我想起老牌演員陳莎莉,那種戲劇化的抑揚頓挫,好像她的劇本上寫滿了驚嘆號。
   「每一個執行前我都問他,他們都認為自己該死!連他們自己都認為自己該死,那執行有什麼不對呢?我們高檢署的檢察官幾乎——我不敢說全部,但是幾乎,幾乎啦——都堅決的支持死刑!我先生也當過法官,他也判過死刑。那真的是像歐陽修所講的,『求其生而不可得』,真的是罪大惡極。我認為,把唯一死刑改成相對死刑就很夠了。」
   陳莎莉檢察官的熱情高昂。「剛才說到配套措施,說提高到三十年不能假釋,這樣人道嗎?就不要說現今社會的步調這麼快,就算是回到農業社會好了,他關了三十年以後出來,能適應社會嗎?不可能!」廢死聯盟的朋友在底下回嘴:「那以後凡是判十年以上徒刑的,都一律槍斃好了。」
   法務部雖說「漸進」式廢除死刑,但是去年還是批了三個死刑令。今年會不會執刑,誰也說不準。最岌岌可危的,可能是前金山高中教師曾思儒。他潛入另一位金山高中老師的住所想要行竊,沒想到那位女老師回家來,曾思儒一緊張,由偷變搶,繼而殺人滅口。在審理過程裡,每次開庭,女老師的媽媽都悲痛地昏倒;定讞以後,女老師的爸媽也不時到法務部門口舉標語抗議,督促法務部早日執刑。
   報上的照片小小的,我努力辨認海報上的字眼:「轟動全國!震驚社會!的金山高中女老師命案,惡魔兇手曾思儒強盜殺人,泯滅人性,罪無可逭,搶劫屠殺被害人,手段兇殘,甚至超過了白曉燕案,為我國刑案史上前所未見者,且證據早已確鑿,兇手亦早已坦承一切罪行,兇手被判處一百個死刑都不夠,請法務部拿出道德良知,依法論法,即刻將惡魔兇手曾思儒執行死刑,勿藉故拖延,讓正義實現,以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亦給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個公道,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圖說裡指出,被殺死的女老師父母都是小學老師,因為受到這個打擊,都辦了退休。其實不用看圖說,光看照片也看得出那種……荒涼。兩對頭髮花白的男女,直楞楞地站著,那是女老師的爸媽與親戚吧?
   解嚴以後我每每看見這種逼上梁山型的抗議者:他們沒有參與過八○年代後期的政治反對運動,也沒有參與過九○年代前期的社會運動;他們不知道吸引媒體鏡頭的諸多要素:文宣、口號、主題曲,人潮、旗海、行動劇。他們只是因為自己受了委屈,便樸素地站出來了。海報上寫著冗贅的訴求,自己的真跡墨寶,濺著自己的淚花。他們抓不到喊口號的節奏,近乎手足無措地出現在公共場合,不像來抗議,倒像來罰站;不是來示威,倒是來示弱。
   他們展示著自己的傷痛與無力,微弱地,好像站著站著就會哭出來似的。
   檢察官常常是被害人家屬希望之所寄,他們替天行道、為民申冤,陳莎莉檢察官說:「我們檢察官是第一線到現場相驗的,我們跟法官不一樣,法官可能審案子的時候,時間已經久了,感覺也就淡了,可是我們檢察官是第一時間到現場的,我們親身感受到。」
   廢死聯盟也注意到,這幾年檢察官求處死刑的案例變多了。死刑這個終極刑罰,仍然被視為對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的一個終極安慰。看著受害者的苦痛,這是我最動搖的時刻。
   但是,國家刑罰可適合用來當作止痛劑?有小孩子因為幼稚園的疏失被悶死在車上,他的母親何嘗不是痛不欲生,那怎麼辦,也判娃娃車司機死刑?幾年前,一位高階警官的女兒被兩個少年殺死了,這又怎麼辦,也要把那不滿十八歲的少年判死刑嗎?
   刑度應與罪行相當,而不是依受害者的痛苦程度而定。陳莎莉檢察官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原諒的話,我們有什麼權利可以原諒?」其實不判死刑,並不表示「原諒」兇手。如同吳志光在研討會裡的感嘆:「每個人的犯罪歷程背後,都有一個故事。有的人,也許我們看不出會改過,但是我只能說,他終究是一個人!」
   會議結束後,與會人士仍在現場寒暄互動,交換名片。針對廢死聯盟提出應讓死刑犯有見家屬最後一面的機會,陳莎莉檢察官說:「唉喲,你叫他們家屬來現場,到時候鬼哭神號你知道嗎!」死刑犯的最後一餐在她口中,簡直像是五星級飯店頂級主廚的精心烹調,令人不勝嚮往。末了她說:「我們很挫折!這麼窮兇惡極卻不能執刑,我們很挫折!」
   我聽不出有什麼「求其生」的努力。我聽到的都是「死了好!死了好!」
   對陳莎莉檢察官的感覺,隨後在一部電影裡得到精準的表達。《快門緝兇》(註3) 是一個攝影記者的故事。有一個即將被處死的死刑犯,想要留下記錄,要求將執刑的過程現場直播。獄方拒絕,他退而求其次,想請一個攝影記者來拍照。攝影記者在拍照的過程裡,發現案情有一些疑點,跑去找檢察官。結果檢察官一點也不想知道真相,激動地痛陳死刑犯是個多麼兇殘暴戾的傢伙,我們還是愈快結果他愈好!攝影記者冷冷地說:「我見過他了。但是,你更令我害怕。」
   但她想必也有她的過程,她的人性。冷靜下來想一想,寬容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陳莎莉檢察官只是奉命行事執行死刑,她不偷、不搶、也沒殺人,只是強烈地、明確地表達一個不同的意見,而我已經把她當成非我族類。難怪她那麼恨死刑犯、那麼樂在工作、那麼志得意滿、那麼替天行道,畢竟那些死刑犯都還殺了人。寬容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而抹煞別人的人性、說別人「不配當人」,卻是多麼容易。

5 冷血告白:柯波帝

   《柯波帝:冷血告白》(註4) 演的是美國同性戀作家楚門‧柯波帝(Truman Capote)的故事。他因為《第凡內早餐》改編成電影而走紅,在文壇與影壇都春風得意,藏不住的南方口音,近乎炫耀的男同志妖嬈作態。他從報紙上讀到一樁滅門血案,大老遠跑到堪薩斯州去了解,並且貼身採訪兩個兇手,直到他們被處死吊上了絞架。
   柯波帝多麼有違倫理的在索取秘密啊。他拿自己的秘密去換,搬出自己並不光彩的出身,博取兇手的信任;他假裝他跟這些鋌而走險的兄弟們是一掛的。柯波帝說:「你不講也可以啊。但是你不講的話,大家就繼續把你們當成冷血的怪物。」這種話等同於一個溫暖的承諾,好像他在柯波帝筆下就將散發不同的光芒。
   但實情是,柯波帝從一開始就打算很冷血。他想出很棒的書名叫「冷血」,得意地跑去跟警長邀功,警長冷冷地說,「『冷血』指的是他們兩個,還是你的訪談哪?」
   柯波帝不敢說書名,不敢給他看,混著等待他們被處死以後就死無對證了。所以當兩位兇手邀請他前來「觀禮」時,柯波帝崩潰了,因為他愧疚。柯波帝的男朋友說他愛上人家又利用了人家;柯波帝說:「怎麼可能呢?這不是很矛盾嗎?」但是柯波帝夠怪、夠矛盾,而他男朋友夠了解他。確實就是那樣沒錯:他愛上人家又利用人家。
   柯波帝軟硬兼施問出了那一夜。《為廢除死刑而戰》裡說,殺人犯都不能描述他們殺人的事情;我感覺那是很合常情的。但這最後的答案卻被柯波帝在很合適的時候問出來了。那流淚的敘述留給我們的問題是,世界上到底有沒有「冷血」這回事?驚慌。瞬間的狂暴。片刻的麻木。情緒的時差。他無法描述,不因為他不記得,而因為他不理解。
   事情是他做的但他自己也不理解。他也覺得恐怖。他也覺得冷血。他但願沒有這回事。
   沒辦法替他辯解說那樣殺人不算冷血。但是我見識過那種人性的黑暗,雖然手段不是暴力的,意念卻是同樣的冷血。惡與恨是在裡面的,在意志薄弱的時候,擦槍走火。如是觀之,所有傷害都是誤傷。
   反過來說也對,所有傷害都是故意,內在暗藏的惡像礁石一層一層墊高,當大海搖晃,尖銳的礁石就等著劃開任何能夠流血的東西。礁石早就在了,那裡面沒有偶然。
   我不能說他那樣不算冷血。我只是聽完了他的敘述以後,感覺到還可以繼續為冷血舉出許多例子,而我不知道,他是否比其他例子更為冷血。
如同沒辦法替柯波帝辯護說他那樣不算冷血。非虛構作品最困難的地方是,要犀利,但又要面對你的受訪者。躋身上流社會的柯波帝要玩弄一個中下階層混血死囚真是太容易了,施點恩惠餵他吃東西,略施薄懲轉身離開,間雜著調情,「好好想我,每五分鐘給我寫封信。」他還沒問完的時候擔心萬一執刑了怎麼辦,等他問完了他可巴不得兩人快點去死,他好出書。
   但是近年愈來愈體會到,相欠債是人際關係的一種。有欠才會有連結。不能否認柯波帝的《冷血》(註5) 寫得真好,那絲絲入扣的貼近感,難道不是因為他在情感上那麼投入嗎?說起來柯波帝也付出代價了。他出版《冷血》的時候不過四十歲,沒想到那就是他的最後一本書。後來雖然還有選集與改編劇本,正值壯年的柯波帝卻再也沒有像樣的創作問世。
   他沒有全身而退。或許那虧欠感繃斷了他內在的創作血路,或許鋒利的礁石開始切割內心的海水,像胃潰瘍的病人,胃酸開始侵蝕自己的胃壁,終於從裡頭開始敗壞。
   到底怎麼樣定義冷血呢?電影明星阿諾史瓦辛格自從選上加州州長以後,已經簽了好幾個死刑令。我和住在加州的朋友開玩笑:「誰叫你們選『魔鬼終結者』當州長!」有一個謀殺犯在獄中關了二十幾年,傳奇似地改過向善,屢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執刑在即,但阿諾不肯動用特赦權。
   阿諾是奧地利裔,入籍美國以後,仍然保有奧地利籍。他的家鄉對他不斷施壓,因為西歐各國早已廢除死刑。他們威脅要將阿諾除籍,以阿諾為名的體育場也要改名。阿諾態度強硬,主動把故鄉頒給他的榮譽公民戒指寄還,言明今後一刀兩斷。死刑如期執刑。
   不久後,加州又要處死一個人。反死刑人士奔走呼籲停止執刑,因為許多研究顯示,打毒針並不人道。我的加州朋友動搖了,他說:「那個人以前用斧頭,把一個小女孩活活打死。打毒針太痛苦?那個被活活打死的女孩子,又怎麼說?」
   我想,我們執行的處罰不管怎樣都無法跟犯行相比,犯人一定比我們殘忍。他們害死無辜的人。我們殺犯人,無論多麼沒道理,總還是有一點道理,至少有個正當程序。這程序再怎麼有缺失,也比犯人直接動手殺死別人好一點。電椅、槍決或毒針再怎麼殘忍,一定比罪犯   殺人的方式俐落得多,因此死刑犯所受的痛苦,一定比受害者少。
   這就是我們站得住腳之處:我們不殘忍。如果失去這一點,我們亦無所立足。我們比不贏的。也不應該比贏。
   對死刑的呼求,說明了我們心底羨慕殘忍。雖然我們有很多但書,我們不做;可是我們想要。道德的海水僅能淺淺地漫過礁石。死刑是我們宣洩恨意的合法管道,我們用來懲罰那些恨得太多的人。如同金賽說,花痴就是做愛做得比我多的人;冷血就是恨得比我多的人。

6 等死人:鄧武功

   高雄看守所在高雄縣燕巢鄉。和所有小鄉鎮一樣,燕巢最熱鬧的地方就是一條街,但是看守所當然不會在那裡,而是被推到比較外圍,比較不礙眼的地方。我從借住的朋友家走十五分鐘到高雄火車站,往北坐兩站到楠梓,然後坐計程車到看守所。如此費時一小時。
   第一天,下飛機直奔看守所,抵達的時候,會客區有點冷清,因為早上登記接見的時間只到十一點,現場剩下最後一梯等待接見的家屬。左邊櫃臺是接見登記處,右邊是寄物處,都已經拉下了鐵窗。只有中間的櫃臺還開著,是家屬購物處。購物處有一整面白色的櫃子展示著各種食品與日用品,加上櫃臺前方藍色的金屬椅子,使這個空間看起來就像醫院裡的精神科。在此出沒的人像蜘蛛一般,羞怯地找一個角落,然後一動也不動的躲著。
   購物處的價格合理,大罐可樂四十五元,科學麵五元,絲薄蝶翼衛生棉七十元,水果七十元。也有一些比較時髦的東西,比如油切綠茶,或者高檔水果如富士蘋果、加州李、鳳梨釋迦。這裡最頂級的商品是八吋的生日蛋糕,四百元。
   我想:「不知道鄧武功的生日是什麼時候。」然後立刻丟下這個念頭。
   不必吧。
   我在購物處的櫃臺抄寫價目表,忽然瞥見一個餅乾桶裡面放了好些一式一樣的紙條,料想是某一種申請單據,二話不說先偷一疊,然後若無其事躲到角落裡去,細看我究竟偷了什麼。那是「家屬寄款單」,因為會面時不許交付任何物品或金錢,所以給受刑人的錢必須填了單據交給櫃臺。一張兩千元,兩張一千元,和一張五百元。這單據是牛皮紙,紙質粗厚,我一邊懊惱,居然只偷了四張,早知道多抓一點;一邊唏噓,這個妻子來這個鳥不生蛋的地方探望丈夫,就只寄給他五百塊?
   十二點十分,男所的第十梯接見,所有家屬湧入一個小門,不到一分鐘又湧出來,全部擠上櫃臺來買東西。關在牢裡咫尺天涯,受刑人的願望,得靠家屬代為完成。
   根據右側的展示櫃,受刑人今天中午吃吳郭魚和什錦菜湯,昨天晚上吃咖哩雞丁、香酥白北魚與薏仁綠豆湯。根據號碼機,一個早上的會面人數大約兩百二十人。根據我所看見的,他們約八成是女性,階級屬性銘刻在衣服品味上,不見得有風塵味,但是台。根據戶外的煙灰缸,家屬們煙抽得兇,檳榔也吃得不少。
   寄物處放了一個秤,就是市場裡很台的那種秤。物品限重兩公斤,櫃臺上貼著告示,「寄物請勿夾帶違禁品,以免受刑人受罰。」大部分的人寄自製的食物,湯湯水水的,所以寄物處也賣塑膠袋,一個兩塊錢。一個兔唇的女人秤了一袋食物,不幸重了點。她懊惱的走到外面去,把湯汁倒在花圃裡,十分不捨的說:「那可以澆飯耶……。」
   下午的訪視從兩點開始,時間逼近時,現場可能來了近百人,瀰漫著躁動的氣氛。工作人員粗聲粗氣的叫號,櫃臺前還沒被叫到的人也不怎麼肯讓開,反正大家就擠吧,依稀記得在台北邁入文明而冷淡的紀元之前,也是差不多這樣,等待了很久的人將申請單在櫃臺上不停ㄌㄨ來ㄌㄨ去,用那窸窸窣窣的摩擦聲來催促櫃臺裡的人,快點,快點,快點。在這個地方,你絕對不會想對身邊的人說:「我去上個廁所,麻煩你幫我看一下包包。」就算背包裡有個保齡球,你也會把他帶進去。
   我和所有人一起排「一般接見」,但是我的單子與證件自動被轉到隔壁櫃臺,批下來的時候批的是「電視接見」。我去寄物處交寄一本書,工作人員要我寫上受刑人的名字與編號,我便在扉頁簽名題贈。不同的工作人員,一樣的粗聲粗氣:「妳寫在哪?」
   「翻開那一頁。」
   「寫外面。」
   我瞬即明白這是一個沒有美感的世界,拿起櫃臺上粗大的奇異筆,毫不客氣的寫在封面上,好像粗聲粗氣的喊叫著:405!鄧武功!

   《為廢除死刑而戰》裡面說,殺人犯都不能描述他們的罪行,所以我看今天也就是熱身一下,告訴他廢死聯盟打算幹什麼就好了。
   輪到我走進那個小門,原來是通向地下室。經過一條不見天日的長廊,來到另一道鐵門,再交驗一次申請單與證件。這是一個狹長的房間,兩排人背對背,一邊是「一般接見」,大概有十二個窗口,另一邊就是「電視接見」,大約五個座位。「電視接見」人不多,大概朋友都是排「電視接見」吧,我隔壁的是因為那位受刑人在生病。
   「一般接見」的窗口有鐵門。另外一頭的受刑人也到了以後,鐵門拉起來,中間仍然有三道鐵條,以及小時候才有的那種深綠色的紗窗。「電視接見」則是面對一個十五吋的電腦螢幕,抬頭三尺有錄影機,用電話機講話,就像跟網友用網路攝影機聊天一樣。唯一的問題是錄影機從高處俯拍,每個人看起來都像大頭狗。不過,「一般接見」每人臉色發青,臉上還有三條黑線,相較之下,大頭狗也不賴。
   螢幕從正中央眨了一下眼睛,鄧武功就出現了。簡單寒暄後,我問他為什麼不要幫助?他說不是不要幫助,是因為他不太會講話,希望我能找他們主任,辦理特別接見,他才好面對面跟我解釋案情。搞了半天,原來「一心求死,拒絕協助」純屬誤會;之所以溝通不良,多少是因為鄧武功覺得,「綠雲罩頂」這件事情實在太痛苦太痛苦,太難以啟齒了。
   我感到有點為難,「找主任幫忙」似乎是他一廂情願、過度樂觀的期待,但是他說,「現在民主時代,我們主任都對我們好好,好照顧耶!上次他們來接見的時候問我們在這裡怎樣,我也說我們都很好啊」,然後又重申希望我去見「鍾主任」。
   螢幕上是他剃得青青的頭皮和額頭,三條抬頭紋。我看著他一直幻覺聞到檳榔味。我的台語不怎麼輪轉,但這樣才好,我講話很遜,他才不會緊張。其實我覺得他好像並不怎麼緊張,也不內向或怕生,他很流暢的有問有答,口氣甚至有些急切。我向他說明聯盟會做非常上訴與特赦,他對特赦感覺洩氣,我說姑且一提啊。
   我隱隱約約在緊張。我擔心他不悔悟怎麼辦?
   「你還有三個小孩對不對?他們在哪裡,跟你哥哥在雲林嗎?」
   「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我哥哥叫他們回去他們都不回去。他們在警訊筆錄都說我多壞你知道嗎!我就想,我為家庭犧牲這麼多,把你們養到這麼大,你們還這樣,那算了啦,乾脆放棄好了。我就教我哥哥跟他們說都不要來算了。」
   「那他們生活怎麼辦?」
   「那時候有分財產啊。」
   「什麼財產?」
   「我太太有一個保險。本來四個人分,現在他們三個人分,每個人分七十幾萬。被他們舅舅拿去了。」
   我覺得我的不祥預感已經成真。他的態度或許說不上理直氣壯,但似乎自認別無選擇。他寫了自傳敘述案情,我雖然還沒看到,但似乎也在解釋他的不得已,他好像期待小孩將來懂事了、看了,就會明白他的苦衷。他還在恨。他還在對世界聲明他的恨其來有自。我問他屏東家的地址,他說:「九如鄉三塊村……三塊村……ㄟ,忘記了。我一直想把這些事情都忘記。我明天查了再告訴你。」
   我走出來的時候,外面是一個有著新鮮空氣的南台灣午後,我的心情有點沈重。我想到剛才那個兔唇女子,沒有人會送家常菜給鄧武功吧,廢話,可能會做菜給他吃的那個人,已經被他殺死了。我為他擔心,他真正是家破人亡了,雖然他哥哥姊姊會來看他,但哥哥在雲林,姊姊分別在彰化與台北,大概不會太常來;而且他最希望見到的是小孩吧,但他們不想來,也可以理解。我企圖跟鄧武功說,發生這種事,小孩大概也很難面對;但我覺得他並不想聽。他比較希望別人知道他的感覺,而不太想知道別人是怎麼感覺的。
   檳榔味沒有了,我恍然大悟:剛才那不是幻覺,只不過是從話筒來的,不是螢幕裡的鄧武功!

   我很想看他寫的自傳。三十分鐘的會面時間實在有限,自傳或許才能比較完整的了解他的狀態。那未必是事實真相,但卻是他的心靈地圖。我決定去找鍾主任拗看看。旁邊有一棟大樓,銀色燦亮的鐵門看起來就像大門深鎖,我覺得奇怪,禮拜一還不上班?剛好有個人走進去,方知門沒鎖。向門口的年輕男生說明來意,替代役男膽小怕事全寫在臉上,但終究是幫我通報了。鍾主任在電話裡又好好盤問了一回,答應出來見我。
   鍾主任高高壯壯的,手上有一大串鑰匙。他說鄧武功剛來的時候有暴力傾向,跟獄友——他們的行話是「同學」——相處時會很暴躁,而且老是想自殺。現在穩定多了。沒有什麼人來看他。我說:「我剛才看到家屬購物區有些水果什麼的,那沒有家屬來,他怎麼辦?」鍾主任說:「那就靠我幫忙。」
   鄧武功在這裡已經三年多了。「那你呢?」
   「我喔。我在這裡五、六年了。我手上大概走掉十個死刑犯了,說起來實在很感傷。我沒有當他們是死刑犯,沒有當他們是受刑人。他們都很喜歡我,可是我下個月要走啦,我要升官了,去中部。他們現在都很緊張,因為不知道下一個主管怎麼樣。」
   他的用語令我驚訝,「我手上」是什麼意思?我問:「在死刑的執行過程裡,你扮演什麼角色?」
   「心理師,諮商師,終結者。」
   我目瞪口呆。我問的只不過是個形而下的問題,他竟然給我一個形而上的答案!
   鍾主任解釋道:「我每天下午下去跟他們聊天。有時候下午三點多接到通知,說今天要執行——可是我剛剛才跟他講過話而已啊!很感傷。」
   「下午三點就知道了?」
   「只有我知道。因為我要幫他準備很多東西。我們把人從牢房裡帶出來,他們不肯出來,我要進去把他帶出來。最後一餐,他們不肯吃,我要哄他們吃。吃完了他們不肯站起來,因為一站起來,法警就接手了,我要去讓他站起來。執行的時候,典獄長要在,副典獄長、總務處的、人事室的主管都要在,全場二十幾個人;可是他們眼睛裡,就只有我而已。」
   這位一線四星的警察並沒有因此就鬆懈了對我的戒心。我正待追問勸死囚出牢房的方法,他就託詞還有事情要忙,作勢起身。當我們走出會客室的時候,他喃喃自語:「你們要幫他提非常上訴喔……好啊,看能不能減成無期……唉……」我回頭準備跟他說再見,卻發現他已經站在又一扇銀色燦亮的鐵門前,轉動他那一大串鑰匙。

   回程的計程車司機是個笑嘻嘻的運匠。與來的時候一樣,他們總是假設我是來做別的事——朋友在這裡上班?來開會?反正,不是探視壞人就對了。我穿得邋遢,不夠台,所以不像家屬。然而這出於好意的誤解,正說明了受刑人家屬也是受歧視的一群。這位開心阿伯每天都跑到這裡來載客,他應該看多了——我打算尋他開心。
   「我剛才去看一個死刑犯。」
   「啊?」後照鏡裡,阿伯的慈眉善目不見了,嚇了一跳以後,臉色陰沈許多,說話也變得謹慎。「是什麼事情?」
   「殺人。」
   「幾個?」
   「兩個。」
   阿伯沈默了一會兒,問我:「他是你什麼人?」
   「不認識啊。」阿伯釋然了,對我又卸除了心防。
   我告訴阿伯,我們是公益團體,來關心受刑人,問問看他們有什麼需要,因為可能也沒有其他人來探望。
   阿伯說:「喔。問他們要不要捐器官?」

   高雄是我回憶婦運的地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有一票以前婦運的老朋友,這麼多年過去,我們都變了。於是面對面的時候,我們都很忙:一面比較對方的現在與過去,一面從對方的瞳仁倒影中,比較自己的現在與過去。
   我這些年不再積極參與婦運,但我沒忘記。我有改變,但我沒放棄。我或許是一個不一樣的女性主義者,但我還是一個女性主義者。我對於一個殺妻罪犯能有多少寬容?而我又將如何回應舊日的自己?
   彭婉如命案發生的時候,我寫過一篇文章叫做〈殺女人的年代〉。結尾處我寫道:「在父權社會裡,男性的暴力就是女人生存的現實。從言語暴力、性騷擾、強暴到殺女人,在在表現出強烈的恨女人情結;男性暴力無所不在,而且廣受包容、見怪不怪,說明了殺女人絕非偶發事件,而是結構性的恐怖統治。彭婉如之死被某些人視為治安的警訊,可是整頓治安只是治標之法。只要父權仍在,大眾仍然勤於為男性暴力找尋藉口,勤於恐嚇女人乖一點……,那麼治安再好也不能保障婦女的人身安全與尊嚴。Diana Russell所言不假,我們活在殺女人的年代,必得踏出破天荒但必要的一步,去終結它。」
   Diana Russell編了一本書,就叫做《殺女人(Femicide)》(註6) ,當年我看了深受感動。裡面提到,許多殺妻案件都發生在女人終於下定決心離婚的時候,因為男人就是不能忍受她膽敢離去。
   那麼對於鄧武功,我應當為他說什麼呢?我反對他的死刑嗎?倘若我反對,那我也在為他、為男性暴力找藉口嗎?我也忘記了那個、那些被殺害的女人嗎?
   但是,我怎麼能夠忘記。當我走在暗巷裡聽見後面響起腳步聲,或者過了午夜伸手攔計程車,那些我曾經僥倖忘記的,通通都會回來。
   在高雄坐計程車,我不可能不想起彭婉如。而她只是諸多性暴力受難者裡,有名有姓的一位。除了彭婉如以外,還有更多無名的小水滴,在我心裡凝聚成一片烏雲。
   我怎麼可能忘記。

   高雄縣燕巢鄉是一個非常荒涼的小地方,有一萬戶人家,三萬居民,惡地形發達,有泥潭,泥火山,還有石灰岩形狀怪異的山峰。
   燕巢本來叫做「援剿」。鄭成功趕走荷蘭人以後,把他的預備部隊駐紮在這裡,而這裡反正也沒有名字,所以就叫做「援剿」了。日本殖民台灣的時候,把殺氣騰騰的「援剿」改成了輕聲細語的「燕巢」。三、四月是龍眼開花的時節,龍眼甜,花也甜,所以三、四月時,燕巢的蜜蜂都很忙碌。
   一如所有荒涼小村,燕巢的名字美麗,但現實並不。燕巢是高雄地區的墳場,燕巢境內佔地九十公頃的深水山公墓是高雄最大的公墓,從市區驅車前往大約三、四十分鐘,算遠的。高雄市區內本來有覆鼎金公墓,但是在民眾反對之下,已經禁葬多年。都會區民眾不喜歡看見死亡的地標。遠在燕巢的深水山公墓吞下別人不要的,高雄地區的兩萬個墓位裡,有一萬四千個葬在深水山。許多私人墓園也都選在燕巢,其餘分佈在旗山、內門或大寮一帶。
   活著的小燕子都飛走了,老了的、死了的,留下來。現任燕巢鄉長施政理念第一條就是:    「推動公墓公園化,配合民意興建納骨塔,使往生者不用遠赴他鄉,得以落葉歸根。」可見墳墓是燕巢最重要的部分。
   深水山公墓,很詩意的名字。一九九一年發生在汐止的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兇手王文孝遭軍法槍決以後,家人拒絕領屍,遺體就由慈善團體葬在這裡。深水山公墓是民國七十至七十五年之間興建的,地勢陡峭。去年六一二南部地區的豪雨,深水山公墓出現了走山現象,有一家人在父親節去掃墓的時候,發現老爸爸已經「出土」了。他們氣得淚眼汪汪,指責公墓管理不力。
   十幾年來,沒有人為王文孝上過墳。——到底還在不在啊,要不要去看看?跟鄧武功的生日蛋糕一樣,我也很快丟下了這個念頭。他是殺人犯,我對他的同情不能過量,否則對於被他殺死的人怎麼交代?我無法想像自己千里迢迢地跑去,即使只是為他燃一把香。
   王文孝已經死掉了。我不會知道,他是怎麼把人生的積木,堆成了一個傾頹而無人聞問的土饅頭。我把來不及問王文孝的問題,拿去問鄧武功。

   「我昨天有去見鍾主任你知道嗎?他有告訴你嗎?」
   鄧武功笑了。「有啊,他虧我耶。」
   「虧你什麼?」
   「嗯……就是虧我啊。我們主任好風趣的就對啦,都會逗我們笑。」他充滿崇拜與感激的說著鍾主任。
   今天的談話比昨天輕鬆,因為待會兒我就會去找鍾主任拿自傳了,鄧武功不像昨天那麼擔心,怕沒人了解他的案子。他說剛剛去自首的時候,反正也不想活了,在放棄的狀態下做筆錄、接受審判。後來在獄中,教誨師、鍾主任都一直開導他,他才比較沒那麼想死。問他他們都怎麼勸,他也說不出來,「就是……講一些道理啦」;不過,「我到目前也還是有這樣的念頭,覺得算了,反正這條路我早晚要走,家庭都破碎了,我也沒什麼好活的。」
   「你現在想到你太太,你的心情是什麼?」
   「就是心很『凝』,很痛苦就對了啦。我常常想到我們以前的事情,我們是戀愛結婚的啊。我當兵的時候認識的,到我們發生事情,剛好二十年。我對她這麼好……」
   「那個男的呢?」
   「我比較不會想到他啦。他破壞我的家庭,挑撥離間,本來就應該要死的,但是我也沒有要他死啊。那時候我太太我是真的氣得『抓不住』,真的要她死;但是那個男的我沒有要他死啊,他是後來去醫院死的啊。」
   「你後來跟他的家人和解了對不對?」
   「對。」
   「多少錢和解的?」
   「一百五十七萬。」我低頭寫下這個數字,他又自動補充:「沒付。」
   「為什麼?」
   「還沒付。他們去查封我的一塊地,是祖產。已經拍賣了,但是第一次流標,還會再拍賣。」
   「他們和解的時候是什麼人來?」
   「律師。家屬沒來。第一次開庭就和解了,我沒有律師,就我自己出庭。」
   「那我還有一個問題請教。你之前傷害致死的那條案,後來你有上訴。可是我看那個時間,你上訴的時候,你這個殺人案都已經定讞了,我覺得很奇怪,你這邊死刑已經定讞了,還跑去上訴那個傷害罪幹嘛?」
   鄧武功看起來很困惑,彷彿在想,「哇,我沒告訴她她怎麼知道有這條?」我心裡暗暗得意。我是有做功課才來的耶,你以為我像傻瓜一樣來給你騙啊。他還不答腔,我便說:「跟黃上佑一起那個啊。」心裡又得意了一下,我連你同夥的名字都知道耶,還不快招。
   我從網路上的判決查詢裡找到了他的案底。八十四年煙毒前科,九十一年妨害自由,幾個月後,就是這樁殺妻雙人命案。妨害自由的案子是他介紹雙方買賣毒品,結果買家竟然搶了賣家。賣家不甘損失,跑來向鄧武功要人,鄧武功只好陪賣家一起去向買家尋仇,砍了人家幾刀以後,就把人丟在路邊不管了。那人後來死了。鄧武功在場而沒有動手,被判妨害自由。
   這起夾心餅乾案,也許是嫉妒之罪的序曲。共犯中有一個人的口供說,事成之後黃上佑「請」大家吸海洛因,謝謝大家幫忙;無人一語提及被丟在路邊流血的那個人。那景象是否讓鄧武功感受到人命輕如螻蟻的現實,於是不久之後便對前妻痛下殺手?甚至這一幫兄弟,在鄧武功「綠雲罩頂」的痛苦中,是否扮演了搧風點火的角色?
   鄧武功還是滿臉困惑。他好像很用力的在回想,自己是否遺漏什麼事情。
這下我動搖了。我們兩次會面,他回答問題都很明快,剛才不是還說那男的該死嗎?這件事情也不過是妨害自由而已,幹嘛不承認?難道不是他?
   「你有沒有前科?」
   「沒有。有一個在嘉義的是車禍,和解了。還有一個在基隆的是我告對方,因為他開車撞到我。」
   「啊?那個不是你啊?」
   「???」
   「那個鄧武功啊……有吸毒,後來又有傷害致死……」
   「我沒有啊!我沒吸毒。那個不是我。嘉義那個車禍,在我的卷子裡面都有。」
   %$#*&!不是他!那我對他整個人的評估都要重來。沒有序曲,沒有吸毒,沒有仲介,沒有妨害自由……我得把他重新想一遍,抹去另外那個鄧武功的身影。
   這個鄧武功坦白、誠實,今天三十分鐘的談話裡,他主動說出許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沒有遮掩迴避。例如和解金沒付;致人於死的意圖;還有昨天說什麼太太的保險「本來四個人分,現在三個人分」,好像他在肖想他那一份似的。他不狡猾。他甚至於,很老實。
   等到我從鍾主任手中接過鄧武功的自傳,那才是更大的驚嚇。鄧武功是一個頭大大的、粗粗壯壯的中年男子,可是他的自傳,竟然每個字都縮得像米粒一般大小。鍾主任對我說兩句客套話,還像昨天一樣的警戒,連坐也不坐下來,一閃就不見了。

   昨天的開心阿伯等在門口,招呼我上車。阿伯有計程車司機的職業敏銳,我們才剛迴轉,他就看見另外一個人,立刻喊他上車。他很年輕,穿台客花襯衫、深藍色西裝褲與拖鞋,頭剃光了,塑膠袋裡裝著一些零碎的東西,顯然剛放出來。阿伯遞煙,遞打火機,遞檳榔,熱絡得很。阿伯邀我去看燕巢名勝泥火山,所以先送他。
   光頭小子在車裡抽煙。但是他剛放出來,所以我也不敢吠。阿伯跟路上別的駕駛打招呼,我說:「哇,全村的人你都認識啊。」阿伯哈哈一笑說:「認識這些不會害人的人沒關係,像你這種好人多認識一點沒關係!」這樣我才堅定了跟光頭小子搭訕的決心。我不想他在這對話裡被排斥、被當成壞人。
   光頭小子有一對作夢的眼睛,嚼檳榔的牙齒,喊壞了的粗嗓子。「你要回家?」
   「對。」
   「你幾歲啊?你看起來很年輕。」
   「二十六。」
   「二十六!你看起來好像十六歲。」我說謊,但嘴甜一點準沒錯。
   「十六歲的話就不會被抓進去了。」
   「你是什麼事進去的?」
   「顧台子。」
   「啊?」
   「顧台子。」
   「啊?那是什麼意思,我聽無。」
   阿伯看不過去拔刀相助:「賭博啦。」
   光頭小子經營賭場。這次被判有期徒刑三十天可以易科罰金,本來要罰錢了事的,但是手續來不及辦,所以坐了五天牢。易科罰金一天九百,我說:「哇!」他無所謂:「我們賺得快,不怕他罰啊。」他的賭場裡什麼都有,聽得懂的是麻將,聽不懂的還有六、七樣。我說:「但是一定有人輸錢翻臉的啊,那怎麼辦?」光頭小子的台語又快又俚俗,我仍然完全聽不懂,但是他的表情與音調說的是:「誰怕誰,來拼啊!」
   他家好遠,過了一個小小的鐵路平交道以後,路牌已經是橋頭鄉了。而光頭小子對監獄生活還算滿意。吃得不是頂好,但也不會餓著。每天打籃球。可以抽六支煙,跟外面一樣價錢,公平。我問有沒有檳榔,光頭小子和阿伯一起笑起來,「沒有啦,那麼好!有煙就不錯了!」
   等到光頭小子發現的時候已經太遲了:阿伯沒有跳表。「這樣多少?」「五百。」光頭小子打手機給「七仔」讓她準備錢。顯然阿伯心裡有兩把尺,跟他收的是「壞人價」,跟我收的是「好人價」。他載我都跳表,而去泥火山他說「隨便你啦!」
   那是一棟大樓的一樓,外牆很一般的貼著二丁掛磚,鐵門拉起一半,一個睡眼惺忪的女孩子從裡頭鑽出來,拿著五張百元鈔。從小狗的眼神可以看出主人平常有沒有踢狗;他的「七仔」看著他的時候,眼裡就有那種恐懼。
   我淡淡的說:「這樣關……有用嗎?」
   阿伯淡淡的回:「我每天都載這種人。」
   我決定明天放假一天。太多壞人壞事了,夠了。喘口氣,讀讀鄧武功的自傳。

   鄧武功當兵時與黃金玲戀愛,家人反對,但兩人執意成婚。
   鄧武功是雲林人,黃金玲是屏東人,都是鄉下地方。鄧武功認為去都市才有機會,遂去台中港開拖車,賺了點錢便自己當起老闆,有個小事業,也買了房子。工作時間很長,整天在外,黃金玲在家照顧三個小孩,十分懷疑鄧武功有外遇。鄧武功偶有應酬,但他說,實在是生意所需,他已經盡量早回家了。應酬的地方有粉味,但他沒有跟小姐來往,小姐也不曾找上門來。總之兩人爭執不斷,鄧武功最後決定結束這個小事業,舉家搬到屏東縣九如鄉。
   那是黃金玲的娘家,她的兩個哥哥都住在那裡,大哥從事大理石的工作。他們向黃金玲的大哥租房子住,並且從頭學習大理石的切割組合工作。鄧武功感覺自己為了太太犧牲很多,昔日頭家變伙計,有殼蝸牛變無殼蝸牛。
   幾年後他們在九如鄉貸款買了自己的房子,也自立門戶從事大理石業,夫妻一起工作。但是經濟波動,生意時好時壞,兩人的感情也時好時壞。後來生意沒有起色,不得已結束了大理石業,鄧武功又回去受雇於人開油罐車,黃金玲則在二哥經營的海釣場上班。
   今昔對比,鄧武功覺得很挫折。早知道就留在台中港,那裡有努力了十年建立起來的人脈。現在他跌回原點,過去的努力好像都成空了,而且他陷在太太娘家的人際網絡裡,或許多少有點心理不平衡。夫妻的老問題又回來了,他每天開車十幾個小時,太太懷疑他不忠;夫妻的新問題也產生了,黃金玲現在是職業婦女,她有她自己的發展與改變,她學會了抽煙,在海釣場也有與其他男客互動的機會,鄧武功很生氣,也很嫉妒;他也懷疑太太不忠。
他們結婚得早,三個孩子都大了,長女已經開始工作賺錢。鄧武功與黃金玲的薪水加起來有八萬多,其實也很夠用。這時候黃金玲決定要去兼第二份工作。她在海釣場認識了一個客人陳欽全,是國泰皮革廠的工頭,邀請她去上大夜班。鄧武功很生氣,認為那男的一定意圖不軌,而家裡既然不缺錢,黃金玲卻執意要去,那她一定是對他也有意思了。
   鄧武功的怨恨在累積,這裡面包含了許多男人的自尊。事業不順利、入贅一般的處境、戴綠帽子的疑慮,全部都記在黃金玲的帳上。鄧武功無法不去想,三更半夜的國泰皮革廠,除了門口警衛亭裡的一名警衛以外,偌大的廠房就只有黃金玲與陳慶泉兩人。陳慶泉是工頭,如果兩人整夜都不工作、沒有出貨,也不會怎樣;那麼這兩人會在幹什麼?
   鄧武功不是一個好脾氣的人。他不只跟太太長期不合,三個小孩跟他也不親,在父母親的爭執裡,小孩都比較同情媽媽。長女有一次對鄧武功罵髒話,他氣得拿菜刀要殺她,被村長制止。夫妻吵架的時候,鄧武功也曾經砸毀家裡的酒櫃,用剪刀剪破太太的衣服。他累積的憤恨將以暴力形式表現,問題只在於,對誰?鄧武功企圖自殺很多次,都被家人發現阻止。
黃金玲堅持要離婚,鄧武功更深深感覺自己的失敗。家庭破碎了,好像一支投資多年的股票跌停下市了,血本無歸。他下筆簽了字,但是心裡沒有,黃金玲也沒有搬出去,生活還是照舊,一紙離婚證書並沒有帶來太多改變,反正本來就已經在吵架了,現在再吵也是一樣,而他們甚至沒有分床睡。
   離婚四十天以後,鄧武功決定了。他打算明天回到雲林老家去找相熟的代書,把一塊祖產的土地便宜賣給他,拿了錢去大陸玩,花光以後,就在那裡死死算了。他收拾好衣物。浴室裡傳來嘩嘩的水聲,鄧武功打開浴室的門,對著蒸騰的熱氣裡一個熟悉卻模糊的人影說:「這是我最後一次看妳洗澡。」
   十一月的夜裡應該很寒了,鄧武功出門開車,回到家時是八號早上。他愕然發現,黃金玲已經連夜把東西搬走了。他忽然又大受刺激,立刻趕到她的娘家苦苦哀求,雖然他已經連續三天沒有闔眼了。但是黃金玲也受夠了,二十年的婚姻至此已是歹戲拖棚,她不要復合。黃金玲的大哥、大姊都在,他們說出的每一句話,鄧武功聽起來耳朵裡都有刺。這又是一個入贅似的場景,鄧武功孤掌難鳴,覺得被他們聯合起來欺負了。
   他只得回家,但他心裡覺得,沒有家了。他還是沒睡,發呆,流淚,抽煙,喝酒,晚上孩子回來,他用交代後事的口吻對他們說:「你們以後就見不到爸爸了,要自己照顧自己,自己要會打算。」
   他去了國泰皮革廠。

   他誠實但是不可信。他敘述的是鄧武功版本的故事,但在他的刀下死去了一個黃金玲版本的故事。他說她老是為了莫名其妙的「小事」「藉故」爭吵;在黃金玲的版本裡,那一定是大事。她學會了抽煙,並且毫不在乎的在鄧家親戚面前抽,在鄧武功版本裡這是大事,但在黃金玲的版本裡可能是小事:我抽煙關你屁事。
   他不可信但誠實。我對他的史觀保持警戒,但是我大致相信他所提供的具體事件細節,因為兩次訪談他都給我這樣的感覺:無所隱瞞。我問他屏東家地址、太太娘家地址,他全部都告訴我,沒有一次問我「妳要幹嘛」。
   「三ㄏㄨˋ街,哪一個ㄏㄨˋ,家家戶戶的戶?」
   「不是,是大ㄏㄨˋ翁的ㄏㄨˋ啦。」
   「東ㄌㄧㄥˊ村,哪一個ㄌㄧㄥˊ?」
   「安ㄌㄧㄥˊ的ㄌㄧㄥˊ。上面一個帽子,中間一個心……。」
   在他的人生裡,我讀到性別也讀到階級。他希望黃金玲像剛認識的時候那樣純潔如白紙,他的希望破滅於黃金玲去上班而有自己的人際網絡。至於他自己的人際網絡裡面不那麼純潔的部分,例如得去有粉味的地方應酬,他則希望黃金玲能包容、了解、信任。不,他認為她「應該」要這樣,「人家說,一個能成功的男人,背後一定有個偉大的女人支撐著,能讓男人無後顧之憂的努力向前,而不是像她這般的吵鬧不休……」。
   他們曾經一起從事大理石業,那似乎是美好時光,但是景氣起落支配了婚姻品質。景氣好,生意好,就開心,景氣不好,生意收起來,又沒好日子過了。貧賤夫妻百事哀。後來出現的情敵是個工頭,並且運用了工頭的權力來追求黃金玲。鄧武功曾經是個小老闆,現在卻是個伙計。他的嫉妒摻雜著階級的委屈,他覺得他為美人放棄了江山,但美人卻被另外一個有江山的人拐跑了。
   他的自傳並不始於鄧武功,而始於鄧武功與黃金玲的相識;主軸則完全纏繞著他們兩人的關係。彷彿如果不說黃金玲,就沒辦法定義鄧武功。
   這是一封太遲的情書,太早的遺書。鄧武功喃喃低語:我這麼愛她,我為她這樣,我為她那樣、又那樣;可是她卻這樣傷害我呀。他好像在一個恍神的狀態裡寫著,忘記自己已經把黃金玲殺死了。
   鄧武功把心裡那一股濃烈的情感稱為「愛」。我卻看見那裡面有許許多多的階級委屈,像陳昇在「多情兄」裡唱的:「不甘願提起妳/做妳變心嫁別人/低路的男性真不幸喲/做妳去嫁別人/糟蹋咱的情/雄蓋憨是多情兄……」。「女人跑了」跟「男人低路」總是連在一起的。鄧武功似乎也如此,他把窩囊的感覺全部傾倒在黃金玲身上了。
   失業了回家打太太,事業不順回家殺老婆——我們社會裡多的是這種找女人出氣的例子,卻沒聽說過女強人經商失敗要回家殺先生的。那些無法達成社會期待的女人,例如不孕或沒有生育男丁的女人,也很少殺老公出氣。男人可以把階級弱勢的氣出在女人身上,說明了他在性別上是優勢的。
   但是,在那典型的父權思維裡,我亦辨認出幾件非比尋常的事。他們在台中港買的第一棟房子,登記在黃金玲名下。不久後,又舉家搬到黃金玲的娘家屏東縣九如鄉。這兩件事情,即使思想比較進步的中產階級男人也不容易辦到。尤其搬到妻子娘家,更是不平凡:鄧武功並不是落魄才去的,而是硬生生把台中的生意收掉了,去鄉下「從妻居」。
   當然還有最纏綿的那句話:「這是我最後一次看著妳洗澡。」他們相識、結婚已經二十年了,一般來說,勞動階級夫妻並不時興玫瑰花巧克力的浪漫,但鄧武功竟然有這等興致看著黃金玲洗澡。
   雖然混雜著階級劣勢與性別優勢,支配慾與佔有慾;但我感覺到,那裡面有愛。有多少?我不知道,我只是又想起我從前的文章。在我當年的女性主義視野裡,殺女人這一社會現象,反映了文化/心理上的恨女人情結。那個圖像裡,恨是純粹的,惡是純粹的,父權也是純粹的。
   但鄧武功殺妻案讓現在的我看見,是的,那裡面有恨,但是並不純粹是恨,還摻著愛與偏執;是的,那裡面有惡,但還有創傷與痛苦;是的,那裡面有父權,但是,坐在牢房裡一字一字寫下情書/遺書的那個人,不僅僅是一個面目猙獰的沙文主義豬。他同時也是一頭受傷哀嚎的黑熊,後腿被獵人的獸夾咬住了——
於是,他咬了他能夠咬住的人。

   鄧武功的自傳,是他對黃金玲的判決書。而殺她則是他親手執刑。因為從來不曾捉姦在床,所以鄧武功在自傳裡一一舉證論述:
   ——他勸阻,她竟然不聽,一定有鬼。
   ——工時長,工資少,她卻還要去,一定有鬼。
   ——大夜班,孤男寡女,一定有鬼。
   ——她每天買點心進去給工頭吃,一定有鬼。
   ——工頭的行蹤只有她知道,一定有鬼。
   ——手機不接,行蹤不明,一定有鬼。
   ——她半路扭傷了腳,竟然通知工頭來英雄救美,可見有鬼。
   ——她提離婚,這不是有鬼是什麼!
   這些都是間接證據。頂多可以證明黃金玲與工頭互有好感,卻無法說明好感到什麼地步。就算真的有好了,也不過是妨害家庭,怎麼就罪至於死了呢?
   許多犯罪都帶有「私刑」的成分在裡面,人們因為感覺到被傷害、不公平,所以自力救濟。但是當事人往往不是好法官,因為他們身涉其中,根本不會去了解另外一個面向的真實。鄧武功也是這樣,他的心證太寬,量刑太重。他期待別人讀了他的自傳就能明白與諒解他;其實明白了並不一定諒解。
   鄧武功仍然感到義憤填膺。在自傳裡,他罵黃金玲的話太髒也太性別歧視了,我看到以後,兩天都無法把那個字眼趕出腦子。他還在恨。還在恨。即使他殺黃金玲的時候幾乎把她的氣管砍斷,但是他的憎恨比殺戮更大;三年多以後的現在,他,還在恨。
   自傳的後面三分之一冗長而沈悶,因為鄧武功不斷懇求黃金玲回頭,不停的打電話求她、她回家時求她、跑到工廠去求她、跑到她娘家去求她……。這些行徑依我看是糾纏,但鄧武功卻覺得是他一再忍讓、再一次給她機會。如果他讀過歐陽修,他可能會學著說一句:「求其生而不可得!」
   鄧武功還沈浸在他的感情創傷裡;悔悟尚未到來。「雖說奪走他們二條人命,或許我的作法有可議之處,然一個人在忍受那麼長久以來壓力與打擊,更用盡所有心力意圍(圖)挽回,卻遭受更多的屈辱,這叫人情何以堪,又該再用何心態來面對呢?對於已發生而造成的事實,這一切並非我所願啊,更不願走上這樣的路呀,本願想能與她白頭偕老,共度平凡的一生,如今卻生離死別,這都是命呀。」

   國泰皮革廠之後的事情是這樣的:鄧武功開車回到雲林,去找哥哥交代後事。然後他去阿姨開的雜貨店裡抓了兩瓶高梁酒,又要跳上車離開。哥哥勸他去自首,不要想不開,他哄哥哥說:「我去自首就會判得比較輕,你不用擔心,我的事情我自己會處理。」但哥哥與阿姨都看見了,鄧武功車去的方向是往北,而不是往南。
   他開到南投的山區停下來,灌了一瓶高梁。他在左手腕劃下一刀,醒過來的時候,覺得很失望,怎麼沒死?那回去讓法院速審速決趕快ㄅㄧㄤˋ掉好了。他懷著但求一死的心情,回到屏東自首。
   警方掌握的物證很齊全。兇刀是一把長三十公分的生魚片刀,紙質刀套也丟在現場,刀上的血是黃金玲與陳慶泉的血,刀套上是鄧武功的指紋。黑色手套扔在現場。全罩式安全帽扔在現場。黃金玲死在現場,氣管幾乎被切斷,得年三十八歲。陳慶泉身受重傷逃到警衛室去求救,送醫不治。但陳慶泉死前已經在警訊筆錄中指證:行兇的人是黃金玲甫離婚的前夫。
   兩次更審以後,鄧武功死刑定讞了。看守所裡有教誨師來教內觀打坐,鄧武功也抄寫一些經文,但是想到大半輩子愛恨交織的黃金玲,還是「心很凝」,非常痛苦,「我對她那麼好,她怎麼這樣對我?」
   兩個女兒一個兒子都不諒解他,警訊筆錄裡一致描述他是一個很糟糕的丈夫、父親。兒子說他曾經酒後毆打黃金玲,鄧武功氣死了,發誓真的沒有打太太,吵架吵最兇的一次是他要離開家出去透透氣,但黃金玲不給他鑰匙、不讓他走,他們拉扯之後,他把她按在地下,搶過鑰匙來,油門一催,就絕塵而去。可能那次兒子剛好撞見,便認為爸爸打媽媽。鄧武功越想越氣,太太不忠,兒女不孝,算了,就放棄吧!他叫哥哥姊姊傳話給小孩們,「攏麥來!」
   但他悄悄的寫了一萬三千字的自傳,用有格稿紙與漿糊裝幀成一本手工書。他的字很工整,非常非常小,如果把稿紙的每一格細分為九小格,鄧武功的字就會落在正中央的那一小格裡。
   「自從將她與我的生命在兩年多前劃上一個結局,這段時日以來我總是沈浸在回憶裡,憶及與她過往的種種,點點滴滴無不時時的啃嚙著我漸已枯竭的心靈,莫非這就是命嗎?自與她相識到結婚直至死別,這廿年來我所付出、奉獻給她、給這個家庭的心力,豈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
   他是殺了人沒錯,但是他有話要說。無法大聲的說,他只好用寫的,用怯生生的蠅頭小字,回答自己的內心提問:「我怎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鄧武功犯案的屏東縣九如鄉,與現在繫獄的燕巢,只隔著高屏溪。他在右岸殺了人,如今關在左岸。他還是時時有放棄的念頭,等待哪一天牛頭馬面來引他渡河。尚未蓋棺,但他的人生已被論定,如同楊澤詩曰:「人生不值得活的。」
   在左岸,他已經關了三年半,定讞一年多。鍾主任是他的一盞明燈,每天下午的聊天他都很期待,但是不曉得會不會有一天,他得帶他上刑場。
   而右岸那裡,已經人事全非。兩位妻舅已先後離開,據說是欠債跑路;兒子去當兵;兩個女兒久未聯絡,已不知道到哪裡去了。

   我要回台北了,去見鄧武功,跟他告別。我不想讓他每天傻傻地等著,以為我還會再去。會面申請單遞進櫃臺又被遞出來,那人粗聲粗氣的說:「編號!」
   他記得我。我前兩次也沒有填編號,他幫我查了,幫我填上。他不肯再幫我填,表示他知道我不是第一次來。哼,希罕。我一聲不吭填上,把申請單ㄌㄨ回去。
   今天我打算問鄧武功一些尖銳的問題。
   「警察那天找到刀,安全帽,還有手套。為什麼要戴手套?」
   「因為我開車。開車會流手汗,所以我都戴手套。」
   「你在自傳裡提到有一次跟你太太吵架,她打你而你還手。你打她最嚴重的一次是打成怎樣?」
   「&%*$。」他說了一個台語動詞我聽不懂。反正不是「打」,不是「搥」,不是  「掙」,我說:「『推』她嗎?」鄧武功解釋,是兩人拉扯之間,他把她手上的鑰匙搶過來。
   「那報紙上說,你們離婚是因為你自己有女朋友?」
   「張小姐,」鄧武功聲音裡隱隱有不平的怒意,「妳想想看,如果我有女朋友的話,我離婚不就早就跑掉了?我還留在那裡幹什麼?」
   當我又走在那個不見天日的、地底下的長廊,我想起左傳裡鄭莊公的故事。
   鄭莊公是倒著出生的,腳先出來,所以他母親不喜歡他,以為不祥。母親喜歡小兒子,幫著小兒子造反,鄭莊公平定亂事以後,把媽媽關起來,發誓:「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但他說了就後悔了。有一回他賜食物給大臣,大臣說要帶回家給媽媽吃。鄭莊公一時傷感,告訴他事情始末。大臣說:那簡單啊。挖一條地道深及地泉,你們就可以相見了。
   鄭莊公照辦,進入時吟道:「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他的母親也很高興,出來時吟道:「大隧之中,其樂也泄泄。」母子和好如初。
   我在想,會不會有一天,鄧武功的小孩會走進這條長廊。
   但我又想,誰來惦記著被殺害的黃金玲呢?

   七份判決書、九十分鐘談話、一萬三千字的自傳,這就是我對鄧武功全部的認識了。我不能也不打算宣稱我了解他,他生命中還有那麼多的事情我都不知道。他寫給廢死聯盟的信末自稱「死刑犯人鄧武功」——在「死刑犯人」的頭銜以前,他可曾有過別的頭銜?小時候當過排長嗎?在台中港開小公司的時候,有人喊他「老闆」、「頭家」嗎?
   他有哥哥姊姊,沒有聽他提起有弟弟妹妹,他可能是老么。他是哪一種老么呢,任性的,受寵的,還是羞怯的?在雲林的那個早晨,他哥哥明知此去可能是永別,但還是放他走了。他可能是一個哥哥姊姊都攔不住的老么。
   回台北以後,我才看到鄧武功寫的請求特赦信。總統特赦,機會似乎渺茫,但廢死聯盟認為無論如何應當一試。所以聯盟代為草擬一封短信給總統,底下大片的空白,讓死刑犯自己訴說,他有什麼值得赦免之處。
   鄧武功這樣寫:「我想透徹了解愛是什麼?我愛我的子女,愛我的家庭,日夜奔波於高速公路,南北馳騁,為我僅有的家庭去營建,我盡心盡力付出著。有人道:『節婦失足,半生堅真(貞)無助,妓女從良,一生煙花無礙。』?生平無不良之前科,豈是惡性重大之徒?連雞都不忍宰殺之人,為何竟然殺了人?傷心嗎?後悔嗎?——『在不知不覺中,淚已成行。』」
   我愣了一下,笑了。叫他講自己有何值得赦免之處,他居然講「我想透徹了解愛是什麼?」會面時我感覺到他的恨,他的傷與痛,呼求同情與理解。這裡我卻看見了他的困惑,雖然仍然沾滿了痛苦:「我想透徹了解愛是什麼?」
   非常正確的困惑。鄧武功開始察覺、開始懷疑:也許我根本不懂愛,也許我完全搞錯了。我以為是愛,但說不定不是。
   「我想透徹了解愛是什麼?」
   「我想透徹了解愛是什麼?」
   那個一直用「愛」來解釋自己罪行的男人,終於嚇出一身冷汗醒過來,說:糟糕,愛到底是什麼,我真的知道嗎?也就是說,一個庸俗的、父權的、香火鼎盛的「愛情」廟堂,終於被他的一個信徒,貼上了封條,打上了問號。
   「我想透徹了解愛是什麼?」
   我反覆玩味,有了悲意。
   他自比為「節婦」,「半生堅貞」,因為他沒有前科。而他引的最後一句話,應當是多年前林淑容的歌,「我怎麼哭了」:
   我從來沒有想到過離別的滋味這樣淒涼
   這一刻忽然間我感覺好像一隻迷途羔羊
   不知道應該回頭  還是在這裡等候
   在不知不覺中淚已成行
   如果早知道是這樣  我不會答應你離開身旁
   我說過我不會哭  我說過為你祝福
   這時候我已經沒有主張
   雖然我知道在離別的時候不免兒女情長
   到今天才知道說一聲再見需要多麼堅強
   我想要忍住眼淚  卻不能忍住悲傷
   在不知不覺中淚已成行

   誰來惦記著被殺害的黃金玲?
   讓鄧武功記著吧。讓他的眼淚記住她的血。讓他用每一個日日夜夜去唱,無聲地;「如果早知道是這樣」。

7 陪死人:蘇建和

   他十九歲入獄,幾年後被判死刑,雖然如此,他認為應該要有死刑。「我不應該被判死刑,是因為我真的沒有做。但是有些人真的很壞,他們就應該被判死刑。」不只蘇建和,監獄裡大部分的囚犯都是支持死刑的——除了那些自己被判死刑的人以外。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因為有死刑,他們的刑期才不會往上調。萬一死刑取消了,無期徒刑的上限就會被調高。以前坐十五年就可以出來,是因為有死刑在上面頂著;如果死刑沒有了,搞不好蹲三十年都還出不來。
   一般來說,死刑定讞以後,有七到十天的「等死期」,獄方會特地挑一個人去「陪死」,這個人就是蘇建和。因為他的案子纏訟多年,在獄中已經關成老鳥,而他的個性又開朗健談,所以成為陪死的最佳人選。獄中的規矩是,死刑犯要給陪死的人紅包,表示感謝。
   陪過許多許多次以後,蘇建和改變了,現在他堅決反對死刑。「有好多人是冤枉的。有的我看了會說,哇,連你這麼無辜都會被抓去槍斃,我看我也沒救了。」
   「那你都陪他們幹嘛?」
   「還能幹嘛。在獄中還能幹嘛。講一點心裡的話啊。」
   「像什麼?」
   「比如說他有多冤枉啊。」
   「可是總也有那種真的有犯罪的吧?」
   「有哇。但是他們都有人性欸。他們都知道說應該好好孝順父母,或者後悔沒有疼老婆,沒有陪小孩;有作案的,也知道說自己做錯了。」蘇建和露出不忍的神色。當死亡近在咫尺的時候,蘇建和看見的是,「彼亦人子」。
   九○年代初期的台灣,一年打死幾十個人。蘇建和從一九九一年坐牢坐到二○○三年,算算總共陪過五十三個人。他們現在變成五十三個褪色的紅包,是蘇建和牢獄生涯的珍藏。

8 免死人:黃上佑

   在另外那個鄧武功的檔案裡,有個人叫做黃上佑。他是個狠角色。他販毒,有一天手下的小弟被買毒的人搶了,他衝冠一怒,率眾去尋仇。他們把仇家捉上車後砍了幾刀,把他丟在野地裡揚長而去。
   那人後來死了,黃上佑被通緝逃亡,幸得朋友接濟。這位「朋友」是典型黑白通吃的地方民意代表,像燕太子丹養「食客」似的,黃上佑得其庇蔭,度過一段安寧時光。然後任務來了,「燕太子丹」有仇要報,黃上佑義不容辭,「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他們有一整組人馬執行狙殺計畫:一組人監視仇家,看他什麼時候出門;摩托車手機動待命,一路尾隨;燈號轉紅,仇家的轎車停下,摩托車切到駕駛座旁問他:「你是XXX嗎?」光天化日的早晨八點,槍聲連八響,黃上佑在機車後座,打響了他的職業殺手生涯。
   近距離開槍的好處是容易瞄準,壞處是你會看見被害人驚恐的眼神。但法醫的驗屍報告顯示,被害人心臟、肝臟、肺臟破裂,體內大量出血。黃上佑顯然不受影響,彈無虛發。
   黃上佑落網的時候,身上背負了一籮筐的罪名,包括持有毒品、持有槍械、傷害致死、殺人、恐嚇取財。一審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書中說明:做為現職法官,必須遵行現行法令,無權擅加更動。黃上佑與被害人素不相識,下手殺害卻毫不手軟,這等職業殺手行徑,勢必使他在「道上」聲名大噪。如果不判死刑而判無期徒刑,依現行假釋實務,黃上佑到五十出頭便能出獄。「依照台灣社會目前的情況,這個人屆時將會成為各方爭相延攬的大哥,也將成為國民的重大威脅。而冷酷殺手的後半輩子如果是這樣,那麼,將會有不少黑道人物願意當殺手。那時,又有誰要碰上呢?這也是必須考量的。因此,法官不能只有浪漫的人權想法,而必須就這些現實層面,嚴肅地思考適當的刑罰。」
   最後黃上佑獲判無期徒刑,三審定讞。
誰該死而誰不該死?我不知道應該怎麼樣理解,沒有前科的這個鄧武功必須死,而在道上越陷越深、犯罪情節不斷加重的黃上佑,反而可以活。或許真的是蘇建和說的:「監所裡有一句笑話,說會被冤枉、被判死刑的人都是初犯,比較笨。或許這是真的啊!常業犯,他都比較知道要怎麼躲過重罪。」
   誰該死而誰不該死?前金山高中教師曾思儒被判死刑定讞,但是九年前殺了同窗好友的清大研究生洪曉慧,快要可以假釋出獄了。洪曉慧得到司法系統的寬大對待,在獄中表現良好,信了教,想要贖罪,出獄後打算慢慢清償被害人家屬所要求的兩千多萬損害賠償。洪曉慧與曾思儒都是讀書人,都犯了殺人罪,都沒有前科,都沒有預謀;但是洪曉慧有機會改過,有機會彌補,而曾思儒沒有。洪曉慧被判十八年有期徒刑,如今已服刑將近一半,今年或明年,她就可以出獄了(註7) 。曾思儒被判死刑,如果他捱過今年,也不知道有沒有明年。

9 殺人執照:法警訪談錄

   「打死人沒罪的就只有我們而已!不用寫報告,什麼都不用,警察打死人要寫報告,打死人不用寫報告的,只有我們而已!」
   二○○三年,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研究生謝婷娟,完成了一份難得的碩士論文(註8) 。她訪談了八位執行槍決任務的法警,分析他們對自己的工作有什麼感受,如何合理化,以及對生死的看法。
   在這份論文裡,謝婷娟回顧了國外的相關文獻,指出整個執刑過程,如何費盡心思去減輕行刑者的罪疚感。執刑的人會迴避死刑犯的眼神,不與他有視線接觸,最好根本不要讓死刑犯看見他的臉;執刑者一律匿名,有些州登報招募一般市民來按電椅的開關,他們戴帽、蒙面而來,事成之後領取一百五十美元現金報酬,船過水無痕,沒有人知道他們的真實身份。更重要的是創造一種分擔責任的機制,例如為電椅或毒針注射器增設兩個、三個開關,或者聘請一名以上的射手,但有的子彈是空包彈。因此當死刑犯嚥下最後一口氣,每個行刑者都可以喃喃對自己低語:「誰知道呢,說不定不是我。」
   相較之下,台灣的死刑執行程序對於負責槍決的法警,幾乎可以說是任憑自生自滅,沒有任何措施來幫助他們減輕心理壓力。沒有隔離行刑者與死刑犯,沒有分擔責任的任何制度設計,就是硬碰硬,一個法警打死一個犯人。偶有從基層幹起的法警日後當了主管,還記得自己昔日的菜鳥心情,則可能體貼地自己打第一槍、讓新手補第二槍,或者在新手執刑時站得比較靠近,給他一點心理上的支持。
   以前槍決就直接開槍,但若第一槍沒有命中要害,場面就會失控。七○年代有幾個例子,犯人在槍擊的劇痛中滿地亂爬,雙手緊緊地揪著刑場的雜草,法警追在他身後補上一槍又一槍……。自一九八一年開始,一律先注射麻醉劑。藥效發作後,就讓死刑犯趴臥在被褥或草蓆上,法醫在死刑犯的囚衣後背畫出心臟的位置,法警站在約一公尺外的地方開槍。近距離,而且不必看著他的眼睛。通常槍擊處會噴出小血柱,法警就知道OK了,表示打中心臟;如果冒出血泡泡那就不對了,表示打到的是肺臟,可能還得再補一槍。
   刑場的禁忌是不能叫名字。什麼人不小心喊出名字,大家都白眼珠伺候,心裡一整天不舒服。受訪的每一位法警幾乎都以某種方式將自己工具化,「我們上頭有人扛著,經過檢察官、法官判出來,咱職務上要這麼做,職責所在啊。」「基本上是法官判他死刑,所以你覺得誰有罪惡感?應該是法官有罪惡感。一個實質的判決比執刑來得更嚴重,原因是判決,不是過程,執刑只是一個工具。要報復的話……以美國為例,他會報復那個麻醉劑、抱怨那個電椅嗎?」
   打死人的心情如何?一位曾經執行三十多名死刑犯的法警說:「恐懼。」執行任務的前一晚,即使不說,家人也感覺得出他異常沈重。到了現場,刑場肅殺的氣氛,同僚與相關人士沈默地圍觀,「死刑犯趴在你的腳下,全場只有你孤單一人要開槍把他結束。」他形容這是一場戲,他與死刑犯是唯二的演員,「很多人在看,刑場外面整個擠得滿滿的,就看你一個人在表演。」子彈一擊發,他的壓力就紓解了,法醫上來檢查,他等著法醫一句話:「好嘍,瞳孔放大啦,回去了。」責任已了,和所有參與行刑的人一樣,他們徹底的洗個澡,換過衣服,仔細滌清污穢與煞氣,疲憊地回家。
   這位老資格的法警已經轉任警界其他職務,但他的傳奇還在四處流傳,那就是十發子彈打死一個人的故事。
   說到這回事,大家都的開場白都是:「很玄。」那天一切如常。要打麻藥時,死刑犯說:「這樣我會找不到回家的路耶。」法警還是哄著他打了,怕犯人太清醒,場面不好控制。沒想到一槍打下去,原本趴著的身軀像貓一般拱了起來,法警上前補第二槍、第三槍、第四槍,死刑犯愈挫愈勇,竟然坐起來回身直直看著他。在場有人說:「可能是器官異位,要再打喔。」死刑犯一聽便用手摀住胸前,還有人宣稱聽見犯人說:「不要再打我了啦,很痛ㄋㄟ。」
   「他真的坐起來,眼睛直直的一直看著我,那時我是不會怕,恐懼而已,要把這個人的生命趕快結束掉。」死刑犯坐了一會兒又趴下去,法警上前補兩槍,還沒死,他改打稍偏右側的部位,補兩槍,還沒死,再補兩槍。刑場沙塵飛揚,法警臉色發青,最後那人硬是又拖了半個小時才死。
   「就是活生生的生命在我的面前,我就把他……,他可能沒那個力氣講出來,那時候也沒有喊,體內還存有麻藥,也沒什麼痛,沒有任何聲音,都沒有,只有呼吸聲音而已。那種情況喔,如果要給別人接手,別人真的會怕。當時在刑場什麼意念都沒有,就是一槍、一槍這樣子,要趕快給他死。這時我已當了主管不能退縮,不能讓底下的人以後不敢執刑,還是撐著去做。」
   台灣死刑史上最高紀錄是十一槍斃命,再來就是十槍的這一件。對這位「十槍紀錄保持人」來說,往事是沈重的回憶,他蠻慶幸離開了,但是他沒忘記。在訪談中,他沈吟了一會兒,尋找著適當的字眼來形容,然後說:「就是有那個陰影。陰影。」「執刑槍決的影子,永遠的背著、跟隨你,只要你有一天是清醒的,都會隨著你,就是這樣。」「現在我沒做這工作,沒有恐懼的負擔,我是有這個影子而已。但是做過的痕跡沒辦法把他抹平。」
   我不由得想起社會心理學家米爾格倫(Stanley Milgram)的幾項著名實驗(註9) 。那是一九六一年,納粹戰犯阿道夫‧愛希曼被抓回耶路撒冷,隨後被判處死刑。米爾格倫想要問,「為什麼?」納粹、集中營、大屠殺、戰爭,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就算希特勒是瘋子,但是我們怎麼解釋那麼多的納粹黨徒追隨他?
   米爾格倫告訴受試者,這是一個體罰的測試。他發給受試者一份標準答案,要他當「老師」,給坐在隔壁房間裡的學生考試。如果學生答錯了,「老師」就要按下按鈕電擊他。實驗開始了,學生被電得哇哇叫,但「老師」們被要求調高電擊強度到足以致人於死的四百五十伏特。
   「老師」們會不會按鈕呢?答案是會。很多受試者會表示猶豫,尤其是隔壁房間傳出學生尖叫、哀嚎、敲打牆壁的時候;但是受到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安慰、鼓勵或命令以後,大部分人又乖乖地照做了。在某些受試者身上,米爾格倫加了一個變數,就是「老師」不必自己動手,只需下令叫另外一個「助理」按下按鈕。
   當然,在實驗裡學生是假的,電擊是假的,一切只是為了了解,一個人會服從權威到什麼地步。而得到的結果簡直令人為之喪膽:如果不必親自動手、有科層組織來協助分攤責任的話,超過百分之六十的人會遵照指示,用四百五十伏特電擊一個只不過是答錯了答案的人。
   這個實驗後來被認為是違反研究倫理,因為它對於受試者可能造成情緒創傷。這是人性的嚴酷試煉,而受試者參與實驗時,並沒有心理準備要如此赤裸地面對自己的懦弱。所以這一類的實驗後來都不可能再進行了。
   連「假的」電擊實驗,都因為違反研究倫理而不再採用了,那麼「真的」槍決,對於開槍的法警會造成什麼影響呢?他們去求職的時候都不知道要執行槍決任務,等到知道了,則選擇盡量不告訴別人,尤其瞞著父母親。
   對於執刑勤務,他們的態度大抵是少說、少做、少想。這可以說明為什麼相關文獻這麼少,為什麼要訪問法警這麼難。殺人執照不是一枚威風凜凜的警徽,而是一個拖在背後的陰影;那射擊的強大後座力,全由法警個人承擔。

10 壞郵差

   「太陽與死亡,都不能盯著看。」
   不同的是,太陽以其燦爛刺痛我們的眼睛,而死亡以其陰鬱無情,刺痛我們的心。人生自古誰無死,本來沒什麼好大驚小怪;但是,一個專門置人於死的制度,畢竟不能叫人無動於衷。
   支持著這個制度的,是群眾素樸的正義感。像純稚的孩子,我們一片熱切地寫信給聖誕老人,說我們一整年都很乖,我們想要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當作聖誕禮物。願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恰如其份。我們把我們誠摯的心願託付給死刑,但是我們不知道他是個壞郵差。他嗤嗤冷笑著,轉身就把我們的信通通丟掉了。我們的禱辭暴屍荒野,而我們還痴痴地伸長了耳朵,以為將聽見馴鹿的鈴聲與聖誕的頌歌。
 

註1:為了減低對於相關當事人與家屬的困擾,此文中某些人名使用化名。其餘部分皆忠於事實。
註2: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原書名:L’abolition,作者Robert Badunter。2006年11月,繁體字版問世,五南出版。
註3:原片名Somebody Has to Shoot The Picture,1990年。
註4:原片名Capote,2005年。台灣於2006年上映。
註5:遠景,楊月蓀譯,已絕版。2009年由遠流出版社重出。
註6:Femicide: The Politics of Woman Killing, ed. by Jill Radford and Diana E. H. Russell. New York: Twayne Publishers, 1992.
註7:洪曉慧已於2008年出獄。
註8:「法警執刑槍決經驗之告白——以敘說分析為取向」,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註9:見《六個人的小世界》,Duncan J. Watts著,大塊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