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死異語:Chalynn X 四寶】廢死去死,貓咪萬能

【怕死異語:Chalynn X 四寶】廢死去死,貓咪萬能

文/Chalynn(動物溝通師)

在過去那些年代,包青天鏟奸除惡讓人一片叫好,玫瑰瞳鈴眼也總讓人明白善惡到頭終有報,於是乎我們對於律法評量的基準總有個模糊的印象,總之,壞人好壞,一定要在公堂之上砍頭,包青天超厲害,做個夢就說人是你殺的,所以我要殺死你,來人啊!而李組長眉頭一皺,忽然想起疑點之後就破案了,是非黑白清清楚楚。

時至今日,台灣變化一步千里,我也從5歲變成30歲,然而包青天還在重播,李組長的眉頭至今還沒鬆開,我們對於律法的認知也似乎沒有前進。

怎麼能廢除死刑?人被殺的時候廢死聯盟在哪裡?沒有配套措施怎麼可以談廢除死刑?

一直以來,我對於「殺人償命」都沒有甚麼反省,人生第一次聽廢死聯盟演講,我在台下帶有隱微的敵意。就是那天的演講,我開始反思:如果我無法接受人殺人,又為何可以支持國家殺人?尤其這個政府是我如此無法信任、充滿惡意的單位,我完全不相信司法的清白,又怎麼能輕易認同死刑?演講結束後,我跑去和蘇建和聊天,現在想來我其實提問了很多沒有禮貌的問題,但他有耐性的回應我,包含如何被這個國家以任何有創意的方式刑求。

他對我來說是一個陌生人,但那些傷害讓我的心跟著碎了,甚至想著「我怎麼可以不認同死刑?法官檢察官和刑求的警察都應該要槍斃啊」,然而蘇案從死刑到無罪,過程中的辦案瑕疵沒有任何人負責,有些人現在還能領比我月薪還多的退休金。返家後,我和父親說我見到蘇建和,爸爸擔心我的危險,因為他是「殺人犯」耶!我才明白,遲來的正義永遠不會是正義,司法的歪斜能證明的是這個國家瘋了,能證明的是台灣人民的鄉愿無知,錯把司法視為正義。而人命無法回復,假若蘇案三人被因殺人罪責在20年前就草草伏法,那,怎麼辦?

江國慶是個案、盧正是個案、邱和順是個案,但生命豈容你一個「個案」說就能如此輕易的浪費?又如果生命可以輕易浪費,江國慶死了沒差,洪仲丘往生也無所謂,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對那些殺人刑案感到髮指和無法忍受?

多殺死一個人,多製造一個破碎的家庭,怎麼會是正義的彰顯?
如果對受害者的交代與保護只有死刑一途,那麼無論生命或是刑罰都太過廉價。

我是這樣想的,那貓咪呢?壞貓要不要殺?

我有四隻貓咪,為了便於和他們即時對話,可以更敏感他們的需求,而花了大錢和幾乎三年的學習過程去認識動物溝通這件事情,貓咪想當然爾的不知道死刑是什麼鬼,更不用說廢除死刑是甚麼東西。

於是換了方式問黑貓四寶:
「你有時候很想殺會飛的小蟲是為什麼?」
「好玩啊!就不想看他們飛」

「所以不是肚子餓?」
「肚子餓也會,抓到就吃掉。」

貓咪對於殺戮的看法就是遊戲和生存。

「那你會想殺其他貓咪嗎?」
「如果他身體很不好,也不是我的朋友就可以打他。」
四寶認為欺負同類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對方羸弱遲鈍,但不會想殺死他們或是吃掉同類。

「那如果貓咪很壞呢?就是一直欺負別人,甚至殺死、吃掉其他貓咪,你會想殺他嗎?」
「不會,他很壞我要跑遠。」

「那如果我可以殺掉那個壞貓,你覺得我把那個壞貓咪殺死可以嗎?」
「我不知道,不要弄痛我就好。」
四寶覺得死的不要是自己就好。

死的不要是自己就好,貓咪對於殺害這件事情是這麼想的,人類也是嗎?假若我們也是認為死的是別人就好,那麼我們又何必對於洪仲丘的死亡如此義憤填膺?殺戮小動物對貓咪而言是遊戲與生存,人類把殺戮同類視作正義之舉,反而矯情而不自然。

在討論廢除死刑時,總是拿出科學證據、各國比較,諸如犯罪率和死刑無關等等,廢死聯盟、司改會總不缺很厲害的律師都會寫出很高深嚴肅的文字,拿出憲法和出庭實錄來佐證死刑無用論,我這篇文章竟然寫到動物溝通,意圖來支撐反對死刑的立場實在太不科學了!

大概就如同相信「死刑會嚇阻犯罪」一樣的不科學和腦殘吧,思及至此,好像也覺得還好了。死刑都可以解決所有事情了,沒道理貓咪不能開釋所有問題吧,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