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死現象

死刑犯等待執刑 方金義求生多年病死

2012-0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 台北報導

台灣執行死刑的爭議,致死刑犯遭長期關押,過著一天天沒有明天的日子。死牢裡上演著一幕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劇。

死囚等死的日子難熬。雖然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兩度令准共9人執行槍決,但隨著最高法院陸續判決死刑犯定讞,使得死囚的人數不減反增,累積達56名死囚待執行。不過,其中涉及強盜舞女分屍案的死囚方金義,在農曆年前病死,而非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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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特(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張胞輝被判處死刑確定,而因為他吞食十三顆電池意圖自殺引起社會之辯論,其中至少會有三個議題應該釐清。第一,有人認為應該盡早執行死刑,以避免死刑犯在生死之間掙扎。但是這種說法可能造成更大之傷害,因為這可能形成草菅人命之濫殺結果,只期待以速度解決生死的掙扎,但卻忽略了刑事正義之本質,任何死刑的執行都牽涉剝奪生命,當然應該非常謹慎,如果一味地只求快速執行死刑,勢必造成更多之冤魂,蘇建和等三人之案件便是例子。事實上有許多死刑犯可能遭受錯判之命運,因此法務部不草率執行死刑之作法,其實是堅持司法正義,而非使死刑犯陷入生死掙扎之困境,況且因為一件死刑犯自殺之個案,就要求快速執行死刑,很可能形成社會中肅殺之氣氛,誤以為快速執行死刑才能使死刑犯盡快「解脫」,更容易造成誤殺之情形,當然應該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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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7 中廣新聞網

死刑犯張胞輝日前在看守所內吞乾電池企圖自殺,所幸送醫之後,撿回一命,這讓究竟要如何處理死刑犯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對此,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目前被判死刑、等待執行的死刑犯有21個人,而法務部基于謹慎,對這些死刑犯是否有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的理由,一一審酌,才會使得整個程序拖慢。

法務部一再強調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不過,由於考量民意等因素,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全落實廢除死刑的政策。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對於被判處死刑確定,等待執行的死刑犯,會先由最高檢察署的檢察官審核有沒有聲請再審或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案子如果送到法務部,法務部也會交給資深的參事審核,而這漫長的程序,都是考量到人死不能復生,才要做謹慎考量。

至於,廢死聯盟的副召集人高涌誠則表示,法務部長有權對外宣示在任內不執行死刑,或是對外界明確說明目前法務部處理死刑案件的進度,才能讓在牢中的死刑犯或死刑犯家屬,清楚明瞭案件的處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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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6 中廣新聞網╱陳鳳如

死刑犯張胞輝在看守所吞下十三顆乾電池企圖自殺,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他感到很難過,也很遺憾,希望監所同仁往後對於死刑犯的輔導方面,應該更為謹慎小心。

不過,對於有立委要求施茂林應該對是否執行死刑,發表看法,施茂林並沒有明確表態,只說執行死刑的過程,都必須經過謹慎考量,但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的立場,沒有改變。

(陳鳳如報導)有媒體報導,被控殺害三條人命、遭判處死刑確定一年多的男子張胞輝,疑似因為受不了等死的煎熬,在花蓮看守所囚房吞下十三顆電池企圖自殺,所幸送醫開刀撿回一命。聽到這個消息,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他感到相當難過。

不過,當立委要求施茂林明確表示,究竟要如何處理目前已經被判決死刑定讞的死刑犯,才不會讓死刑犯和其家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施茂林表示,法務部對於逐步廢除死刑的立場,沒有改變,至於,對於個案宣判死刑的部分,由於考量人死不能復生,因此,法務部會盡最大的努力,審酌是否有非常上訴或提出再審的理由,才會使流程會拖得比較慢,因此,對於何時執行死刑,法務部並沒有說不執行,但也不能草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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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7 時報週刊

第1465期

報導/張志勤 攝影/何叔娟

「五三八七,時間到了,起來吧!」一句看似平常的話,在土城看守所的死囚牢房中,卻總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如同電影情節一樣,這些人在這裡沒有名字,只有代號,他們面對法官宣判死刑時,有的面不改色,有的則是痛哭流涕,但不論是哪種犯人,來到這裡,他們最害怕的還是這句話。

和電影情節不同的是,即使在外逞凶鬥狠的老大,在聽到自己「時間到」的時候,幾乎都變成小孩子一樣,不但要獄警架著走,還會不斷掙扎、大哭大鬧,有的甚至於還會大小便失禁,和平常在牢中威風的樣貌大不相同,這一幕看在其他死刑犯眼裡,總會令他們夜夜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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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4 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蕭白雪/連線報導

背負三條人命的殺人犯黃志賢一年多前判處死刑定讞,疑因受不了在花蓮看守所「等死」的煎熬,本月九日吞乾電池自殺,送醫急救,昨天凌晨因敗血症死亡。
法務部官員說,死刑犯執行都要嚴格審核,法務部還在審核黃志賢是否有提起非常上訴理由,不料他卻已身亡。據了解,目前各看守所還有八十二名死刑犯,有些還未定讞,但情緒同樣容易波動,法務部已加強戒護管理。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許建榮昨天相驗,廿九歲的黃志賢家屬沒有異議,但檢察官仍將查明看守所是否涉及疏失。花蓮看守所目前仍有戴文慶及張胞輝兩名已定讞的死刑犯待執行。

黃志賢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凌晨服用禁藥後,用刀砍死同居女友、前女友及前女友的同居人,前年十二月卅日經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至今近一年一個月。長時間「等死」的折磨,受刑人難熬,也增加監所戒護的負擔。有監所人員抱怨:「政府有意廢除死刑,卻遲遲不做決定,讓死刑犯等死不得、求生不能,這反而是在戕害人權。」

花蓮看守所秘書趙崇智說,黃志賢判處死刑確定後,情緒一直不穩定,在所內有傷人及自殘多次紀錄,並曾經抓傷看守所主管;儘管所方多次輔導,也請來宗教教誨志工開示,但情緒仍是起起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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