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家麟:錯置和錯待的情感

廖家麟(男,1970- )

1999年1月,重情的廖家麟為了替姊姊出氣,夥同好友的下馬威、尋晦氣,不幸釀成了一場殺人的悲劇,造成了律師的身亡,和兩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的局面。根據判決書,法院不採信廖家麟的說法,強盜罪和故意殺人成了廖家麟最後判死刑的理由。本案於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間來回審理十次,案件最後在更十審上訴至最高法院後駁回上訴,於2010年 09 月 23 日死刑確定。

廖家麟:一時衝動所招致的那些該與不該的承擔

1996年1月9日,廖家麟夥同蕭仁俊及另一朋友,三人闖入某律師事務所強盜財物,後恐遭認出,便以窗簾繩勒昏被害人,再持刀猛刺其胸頸多刀直至身亡,最後以塑膠袋將被害人頭部套住。14年中歷經21個法庭審理,除更四審曾判無期徒刑外,歷審皆和蕭仁俊同以強盜罪及故意殺人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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