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行不行?心智障礙者法律能力的各種兩難

2016-06-28 18:30   through   21:00 Add to Google Calendar
106 Taipei City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

 心智障礙者的能力與責任可以被剝奪嗎?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觀點來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根據CRPD第12條,身心障礙者有在法律面前獲得平等承認的權利。延伸出來的意義是,無論是監護宣告、強制治療,都是使心智障礙者的法律能力受到歧視或剝奪的做法,都不該繼續存在。

 然而,保護與歧視是兩面刃,肯認心智障礙者的能力並要求其為自己的行為完全負責,真的是公平嗎?當能力與責任被放在法律天秤的兩端,制度該如何修正才能達到平衡?當精神障礙與與死刑的汙名不斷互相交織,司法與精神鑑定該如何運作才是正義?

 這些困難的問題,或許很難找到唯一解。但是,讓我們開啟討論......

時間:2016年6月28日(二) 18:30-21:00
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
主持:黃嵩立老師
主講:翁國彥律師、黃致豪律師
主辦單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律扶助基金會
106 Taipei City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
活動資料
活動代表圖
國際會議
姓 Family Name
名 Given Name
電話 Telephone (+country code)
國籍 Nationality
單位 Organization
職稱 Job Title
使用語言 Languages Used
飲食 Dietary Preferences
報名場次 Events Registration
參與廢死或人權運動的時間 Number of years of involvement in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or human rights movements
推薦單位(聯絡人)You are recommended by which organization (Contact person) ?
生理性別 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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