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與否,誰說了算?—憲判8後的故意類型與情節最嚴重罪行之認定】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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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3:20   through   17:00 Add to Google Calendar
2025-05-15 11:00   through   2025-06-07 17:00
106 Taipei City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最高法院近年已對適用死刑案件之故意類型形成穩定見解,將情節最嚴重罪行限於直接故意。然而,在憲法法庭宣判113年憲判8判決後,該判決理由書第71段卻將間接故意區分為概括故意、擇一故意、未必故意,且將前二者納入情節最嚴重之範圍。

在此,便產生實務歷來見解與憲法法庭判決見解不一之情形,而影響到死刑定讞個案非常上訴案件故意之認定,也將影響到未來殺人案件之認定,而有釐清「故意案件類型」以及「涉情節最嚴重罪行之故意類型」之必要性。 因此,本次研討會針對「殺人之故意」為主題,邀請法官、學者專家、律師等人,以實務案例為基礎,進行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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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

合辦單位: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學中心

時間:2025年6月8日(日)  13:20-17:00

地點:台大法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辛亥路三段與復興南路二段交叉口旁)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議程安排:

時間

流程

講者

13:20-13:35

報到

13:35-13:40

開幕

13:40-15:10

縱火之殺人故意?—【簡評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故意概念的澄清與修法義務的再確認】

主持人:盧于聖律師

報告人:謝煜偉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與談人:

1.王映筑律師

2.陳德池法官(彰化地方法院)

3.徐育安教授(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15:10-15:20

休息

15:20-16:50

頂級故意?—【死刑適格的殺人故意—評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

主持人:錢建榮律師

報告人:許恒達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與談人:

1.薛煒育律師

2.林育賢法官(屏東地方法院)

3.徐偉群副教授(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16:50-17:00

閉幕

106 Taipei City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Phone: 0223951158
Email:
活動資料
活動代表圖
國際會議
姓 Family Name
名 Given Name
電話 Telephone (+country code)
國籍 Nationality
單位 Organization
職稱 Job Title
使用語言 Languages Used
飲食 Dietary Preferences
報名場次 Events Registration
參與廢死或人權運動的時間 Number of years of involvement in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or human rights mo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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