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速結,一個月內送刑場

2006-01-08 自由時報

記者游太郎、許紹軒專題報導

相較於刑法死刑執行前的慎重,早期在軍中,從一審被判死刑、二審定讞再到槍決,有時快到一個月內就完成,「效率」快得驚人;而行刑時軍方也會刻意安排軍方頑劣份子「參觀」,藉此殺雞儆猴。

解嚴前,國軍的軍法官隸屬在各級部隊,接受各級主管的節制和指揮,主官想判重或判輕,常影響軍事檢察官起訴和軍法官判決的結果。而早年軍法「二審二決」,效率奇高,執行死刑更被各級長官視為軍事教育的最好時機。

參觀行程吃紅燒肉

民國77年間,陸軍湖口某部隊一名二兵因不堪老兵欺負,下哨時持步槍瘋狂向其他衛哨同僚掃射,再衝回連上將值星排長一槍斃命,最後在圍捕下自裁,共計槍殺了三條人命。

一個月後他判處死刑,行刑時湖口地區各級部隊所有的「壞份子」,全部造冊帶隊前往「觀賞」槍決過程,甚至有些單位還刻意安排午餐吃紅燒肉,藉此讓這些平時愛作怪的士兵心生警惕。

民國八十年間。金馬前線取消「八三一」軍中茶室,當時馬祖某離島有位七十多歲的老嫗遭到強暴並殺害,兇嫌是一名士兵,為了遏止強姦案件持續發生,馬防部也刻意安排官兵參觀槍決過程,許多人反映不人道,但結果是強姦案件真的減少了,達到一定的嚇阻作用。

軍方表示,民國九十年後,軍人開始使用一般刑法,陸海空軍刑法有關死刑的規定已減少許多,多年前針對戰時行為而定,至於九十年前,軍方每年的死刑判決人數,國防部以「太過敏感」為由不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