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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菁英法曹認真看待兩公約
本文刊登於20141006蘋果日報
黃嵩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高涌誠(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前任召集人)
苗博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近日有論者主張台灣並未毫無保留地接受兩公約,「最嚴重罪行」內容與態樣無定論,簽署公政公約與廢除死刑無關。惟此主張似對兩公約效力與內涵有所誤解,頗有商榷餘地。
本文刊登於20140926蘋果日報,此為作者文章之全文版本
文/錢建榮
張升星法官撰文(註一),指稱本人日前評論最高法院的死刑判決沒有靈魂與生命,是「悖離事實,扭曲法律,不足採信」,並謂廢死論者「把主觀的廢死信仰,扭曲成為客觀的條約義務,難以通過國際法學理及實務的檢驗」。但本人前文只是指出最高法院不遵守《兩公約施行法》身為「法律」的拘束力,「行不由逕」的胡亂解釋兩公約允許對於精障者判處死刑,與是否闡釋廢死理念無關。
先不論對於「精障者不得處死」與「廢除死刑」是不同兩個命題,張文同時犯了客體與打擊錯誤的問題。而本人前文更未談述國際法上義務,而是指出廢死在臺灣是道道地地「法律」誡命的義務,身為法律審的最高法院卻企欲擺脫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不想受法律與憲法約束的失控現象。
傻子敲磚?韓國廢死之路的漫漫長征
文/顏思妤(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
「實質廢死國家的認可,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韓國廢死元老律師李相赫,從1970年代投入廢死運動倡議數十年,目前已隱退幕後,談起韓國被認定為實質廢除死刑的國家,似乎有些不以為然,直言只要法律上仍有死刑制度的存在,所有階段性的認可都言之過早。
如果死刑問題是安全問題
文/范揚弦(輔大法律學系博士班)
國家獻祭:美國第一位女性死刑犯瑪麗.薩拉特
方潔
無罪,還差最後一哩路
─羅秉成、邱顯智、任君毅、陳又寧四位義務律師談鄭性澤案
文/陳冠婷(高中生)
第一次見到你—探視鄭性澤
本文刊登於20140906蘋果日報,此為作者文章之全文版本
眼看最高法院就快達到整年度沒有判處死刑確定的紀錄,卻在日前「破功」。最高法院判處對友人卡拉OK店縱火,造成五死三傷的彭建源死刑確定。本案還是罕見的兩度召開言詞辯論的判決,前次雖撤銷發回,卻儘是不痛不癢的理由,包括本次判決理由都未能呈現言詞辯論的重點,尤其最高法院始終拒絕被告到庭陳述,而且兩度上訴竟然指定由相同合議庭承辦,都是嚴重的程序違法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