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反抗軍被免除死刑 改判30年徒刑

古巴反抗軍被免除死刑 改判30年徒刑
央廣 2010/12/29

古巴人權及國家和解委員會(Cub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and National Reconciliation)負責人桑傑茲(Elizardo Sanchez)表示,古巴最高法院28日對古巴最後一樁死刑爭議案件作出裁決,將古巴裔美國籍反抗軍人士芮爾(Humberto Eladio Real Suarez)的死刑改判為30年有期徒刑。

芮爾與另外6名古巴反抗軍,於1994年10月攜帶大批軍火,從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據點偷渡到古巴北部,準備在古巴的中央山脈地區(Escambray)招募與訓練成員,對當時的古巴強人卡斯楚政權進行武裝起義。

不過,芮爾與6名同志後來被捕,罪名包括殺害1名警衛和擁有大批軍火;芮爾被判處死刑,其餘6人則被判處有期徒刑。

古巴憲法允許死刑,不過,近年來不曾執行處決令。古巴上一回執行死刑是在2003年,有3名犯人因為偷竊船隻企圖偷渡至美國邁阿密,而遭到極刑的懲罰。

這個月稍早,古巴最高法院也免除了2名薩爾瓦多男子的死刑,改判30年徒刑;這2人的罪名是1990年代在古巴觀光景點進行致命的炸彈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