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氏兄弟案:兩條救不回的冤魂

文 / 苗博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編按:

2013年4月初,反服貿運動期間,廢死聯盟的法務主任苗博雅寫了篇文章,討論兩岸間不只服務貿易協議這個黑箱協議需要關注,還有個黑箱協議叫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杜氏兄弟案這件死刑疑案,便是兩岸黑箱協議侵害人權的典型個案,證人、鑑定人、證物都在中國,無從查證,卻成了台灣法院判決的依據。

四月二十九日,法務部處決杜明郎、杜明雄、劉炎國、戴文慶、鄧國樑等五人。杜氏兄弟不只是死刑疑案的當事人,更成了兩條冤魂。苗博雅在杜氏兄弟冤死後隔天,寫下這篇文章。

我本來打算,昨晚(4/29)下班時,順路去寄信。沒想到,兩條冤魂就這樣成為不義政權的生人獻祭,成為古羅馬競技場的血腥娛樂。

在所有的死囚中,杜氏兄弟寫信給我的頻率算是頗高。他們的死刑判決2012年才定讞,我們2013年5月才開始通信。第一封來信,他們就說「本案件於91年7月8日曾由台南地方法院做出無罪判決,實屬冤枉……」。他們積極喊冤,每次來信總是熱切地詢問,是否有平反的機會。

但死刑冤案救援之路是那麼地漫長,江國慶案超過10年才平反;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案超過20年才平反;邱和順案超過23年仍然含冤莫白。當杜氏兄弟問我進度如何,我都感到汗顏。

在台灣,死刑冤案救援非常困難,而杜氏兄弟案,更是難上加難。因為案發地點在國外,更荒謬的是,一個判決死刑的案件,所有的證物也都在國外。中國從未將所謂指向杜氏兄弟的證物交給台灣,法院所掌握的,僅是幾張「證物的照片」。要找出所謂的新證據、不在場證明,簡直難如登天。

但這個案件不能不救。

杜氏父子只是去了一趟中國,回台幾天後,警察突然上門逮人,他們被指控在中國犯下五命強盜殺人案。檢察官起訴所用的主要證據全是中國公安局做的筆錄、不認識的證人、沒見過的證物、無從檢驗的鑑定書。強盜殺人一審判決無罪,從無罪到死刑,不可能坐視不理。

杜氏兄弟懷疑被公安或他人陷害,想傳喚證人來對質,抱歉,法院說,找不到這個人;他們想傳喚製作鑑定報告的中國公安局人員來詰問,抱歉,法院只能找一個沒有實際參與鑑定的台灣專家出庭;他們想將證物重新鑑定,抱歉,證物不在台灣。最後,最高法院拿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把所有來自中國、無法檢驗的證言、證物採為證據,杜氏兄弟死刑判決確定(父親早已因病於獄中病逝)。

好不容易,我們在反黑箱服貿運動找到一個突破口,讓大眾注意到兩岸黑箱司法互助協議的問題,讓杜氏兄弟平反之路露出微光。我們取得案件的卷宗,冤獄平反協會也正在研究,本案是否有提出再審、非常上訴、釋憲的可能性。

但,我們追不上馬政府殺人的速度。

杜氏兄弟是近兩年執行死刑的熱門人選,因為法院確定判決認為,他們身上揹了五條人命。上星期傳出法務部將執行死刑的風聲,媒體又點名了杜氏兄弟。

這兩封信裡,我說,我們在反黑箱服貿運動宣講此案,也寫了文章,很多民眾都覺得法院的判決很誇張;賴中強律師和成大李佳玟教授都寫了文章聲援,佳玟教授近期內也會在法學雜誌上刊登文章;有立委關心兩岸黑箱司法互助的議題,正在安排開公聽會;我們將在五月下旬舉辦座談會,找學者來談判決的問題。他們的律師也已經正式以書面向羅瑩雪部長陳情,指出案件疑點,希望部長槍下留人。

我將信中提到的文章都印了一份,要寄給兩兄弟參考。

上次他們來信,提到4月30日要打電話到廢死。那是死囚在母親節的電話懇親機會。我猜,他們想用難得的懇親電話,討論如何平反,而我也打算在電話裡跟他們聊聊我們已經做的、預備安排的行動。

但是我的信已經寄不出去,今天行事曆上「杜氏兄弟來電」也變成無盡的遺憾與諷刺。

為了預防冤錯、慎重執行,美國死刑判決從確定到執行,待死期間平均長達近15年,而在執行前,會提早半年至兩年公告周知,讓律師及社運團體有機會對有疑案件展開救援。但杜氏兄弟,只有不到2年的時光。在這兩年內,日日夜夜徘迴在鬼門關,擔驚受怕,隨時可能成為槍下冤魂,而昨夜,這個社會正式謀殺了他們。沒有告知律師,甚至家屬也要看新聞才知道。

法務部新聞稿說:「法務部長請3位次長、主任秘書、法制司司長、檢察司司長及承辦人員分別檢閱卷證,5次召集會議,重複審查有無任何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向總統府確認有無人獲得赦免。最後參酌案發時間之遠近、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之傷痛與損害、危害社會治安之嚴重程度等,決定優先執行上述5人。審查過程,極為慎重嚴密。……本次執行案件均經歷三審法院,分別由19名至67名法官,依刑事訴訟法……對死刑犯之人權保障程序已臻完備……」。

是的,杜氏父子案經歷更六審,56位法官給出的死刑判決,卻連法律素人一看就覺得離譜;而法務部超過7位高階菁英慎重嚴密審查的結果,竟是挑中了如此離譜的判決並加以處決。台灣死刑判決的製造、執行流程,豈止荒謬二字而已?

政府隨便說說現在審核都沒有冤案、法院判決非常慎重、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執行死刑Z>B,你就信了,你他馬的就信了。

當民間團體在救援冤案時,你不關心;民間團體發現許多死刑判決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你不在乎;政府殺了很可能是無辜的人,你說算他倒楣,鍵盤譴責兩句,繼續說,其他死刑犯都罪大惡極、殺得好!

這是一個多麼有智慧、道德感多麼高超的社會啊!

學者專家為杜氏兄弟寫的文章,辯護律師的陳情書,都早已寄給羅瑩雪。但法務部就是有辦法「通過層層審核」從52位待決死囚中挑選到極可能為無辜的案件。讓人不禁要問,月領數十萬的羅瑩雪上班都在做什麼?只聽求死,不聽求生、喊冤嗎?

又或者,羅瑩雪就是故意殺給你看呢?

政府透過軍警暴力,還有從上到下以法之名的交叉掩護,赤裸裸展現無人能擋的暴力。「合法」水砲凌遲、「合法」圍毆、「合法」鋼棍敲頭,被拍到違法的證據又怎樣?長官一句「查不出來,很抱歉」就打發了。還有首都加給作為打人獎金。

現在我「合法」殺人,就算再怎麼爭議、再怎麼疑雲重重的案件,我都殺給你看。怎樣,廢死聯盟來咬我啊!我可是依法行政唷!更何況,多數民眾都支持我喔!沒有人要追究我的責任喔!社會繼續支持我執行死刑喔!

再吵啊!還有那麼多冤案又怎樣,我一個個殺給你看喔!

國民黨政權選擇在統治正當性搖搖欲墜的時點,採行最絕對的暴力,再一次確認自身擁有最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取人性命而不負法律責任。再一次宣示”I’m the Boss!”,我可以恣意做任何想做的事。

政府以及默許政府殺人的民眾,凌遲謀殺杜氏兄弟的方式,比判決裡描述的殺人手法更殘忍數百倍;而政府殺人以提振民調的動機,比判決裡描述的謀財害命更可恥數萬倍。

你知道國家暴力和個人暴力的不同嗎?國家有絕對的優勢可以用法律追究個人暴力,只要國家想究責,可以捉拿兇惡的罪犯到天涯海角;但國家暴力往往無從究責、無人負責,最邪惡的獨裁政權以軍警暴力傷害人民,以死刑判決及非法處決屠殺人民,殘害生命的數量遠遠超過死囚所殺害生命的總和,但至今,極端之惡仍高居廟堂、坐擁百億黨產、恣意踐踏憲法、藐視法律。

如果「殺人償命」是天公地道、是絕對不能違反的真理,請問,政府有誰出面償江國慶的命?誰要償盧正的命?誰該償二二八、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命?

而杜氏兄弟的命,又該誰來償?羅瑩雪嗎?還是法務部7位審核菁英?還是,有哪些大力贊成法務部執行死刑,嚷嚷著殺得好的民眾要來承擔呢?

昨天(4/29)下午,杜氏兄弟的大哥看到死刑執行的新聞,記者又點名兩兄弟,心急地不停來電詢問,是否有最新的消息。而我什麼承諾也給不了。最後一通電話不是我接到的,只聽同事轉述杜大哥聽到消息後傷心欲絕,直問「做什麼努力都沒有用了嗎?」。這個政府,讓死囚家屬只能看電視才知道親人即將死亡,要透過民間團體的確認才知道已經來不及。我想,堅信父親和兄弟無辜的杜大哥一定很不解,為何杜家會遇上如此絕望的滅門血案。

今天(4/30)進辦公室,桌上躺著一封來自台南看守所的信。字跡一看,我就知道是杜氏兄弟。

信裡他們詳細說明了法院認定案發時間的行程;他們提供了許多資料,說立委開公聽會時可以用;他們感謝幫忙的學者專家和民間社團;他們說希望可以冤獄平反成功。

信裡寫著「如果不是你們全心全意的幫忙,可能我們父子三人就冤枉死了。感恩!」

落款日期4月26日,死前三天。

對不起,我真的做得不夠、做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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