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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中央廣播電台
台灣目前死刑犯已達56人,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3日)表示,一定會執行死刑,但沒有時間表與處決人數等細節;此外,曾勇夫也強調,政府朝向終止執行死刑的方向,迄今沒有任何改變。
這波內閣改組之後,留任法務部長的曾勇夫3日舉行新春記者會,針對死刑執行問題,曾勇夫表示,只要是已經判決確定的死刑犯,經過審慎審核,就一定會執行。
⊙張娟芬
最高法院日前做成決議,今後,法官不會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的證據。這樣公不公平呢?
乍聽之下,不公平。案子當然要查得越清楚越好,把壞人繩之以法,以安慰被害人,不是嗎?
案子要查清楚是對的。但誰應該把案子查清楚?如果是《包青天》的法庭,那當然是這位黑面判官大顯神通。但是現代的法庭,是三足鼎立:檢察官代表原告,辯護律師代表被告,雙方互相抗衡;法官應該居於兩者之上,中立仲裁。如果法庭是一場球賽的話,檢察官是攻擊方,辯護律師是防守方,法官是裁判。
(廢死運動,任重而道遠!圖片出處:IMGUR)
廢死聯盟說的話,是為《廢話》。
2012-02-01 蘋果日報
最高法院日前在刑事庭會議中作出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將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至於對被告不利的犯罪事實,法官並不主動調查,而是由檢察官負起舉證責任。若檢察官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此一決議一經公布,引發檢察體系及被害人團體的不滿,質疑最高法院眼中只有被告人權,犧牲被害人權益。不過,犯罪被害人能否在司法程序中獲得保護,並不必然與被告的人權處於對立狀態。強求法院只能擇一保護,恐怕最終二者都無法兼顧落實。
2012-01-27 Seattle Chinese Post
華盛頓州議會一些議員最近計劃提出一個取消死刑的法案。華州議會過去也曾經有議員提出過類似議案,但是都沒有能通過。但是支持取消死刑的議員們希望這次他們能夠得到足夠的支持,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州限制或取消了死刑。
提出取消死刑議案的參議員、塔可瑪市民主黨人瑞伽拉(Debbie Regala)一月二十五日舉行了一個有關取消死刑的公共聽證會。她說,保障公眾的安全,通過無期徒刑也可以實現,不一定非要處決犯人。處決犯人實際上更費錢。因為死刑犯多數都要上訴到最後。州政府不得不應對上訴,同時仍然供養死刑犯。瑞伽拉說,死刑並不能阻止犯罪。死刑不能讓受害人死而復生,也不能治愈受害人家屬的精神創傷。瑞伽拉自己的姐夫在一九八0年被謀殺。她說她自己有親身體驗。
2012-01-26 中廣新聞網 程平報導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在第七屆立院會期中曾提案修改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要對未滿十八歲或無自救能力者施虐,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童致死者,最重更可處以死刑。不過由於當時並沒有完成討論,讓提案歸零,因此謝國樑在順利連任成功後,強調他將重新提案, 一定要遏止虐童案件的再次發生。
2012-01-24 The Seattle Times
By Jordan Schrader
Some state lawmakers want to abolish the death penalty, although their proposal faces strong opposition.
Add another controversial social issue to the Legislature's growing agenda: Abolishing the death penalty.
2012-01-20 世界新聞網
殺害丈夫和兩名幼子的羅蘭岡華裔女子曾玫琳(Manling Tsang Williams ),19日在波莫那法院被判死刑,成為加州第一個被判死刑的華裔女性。
曾玫琳當天身著橙色囚服,力圖用披肩長髮遮擋臉部,庭審中幾乎一直低頭啜泣,在旁的律師不停安慰她。宣判後曾玫琳更泣不成聲。而早早到場的曾父則身體顫抖不止,看上去焦慮不安。雖然法庭專門給他配備翻譯,但整個庭審中他一直低頭捂著臉,不願聽翻譯。
2012-01-19 BBC中文網
中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月18日下午對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
這一案件引發公眾和媒體尤其是網民的激烈辯論,一些人認為吳英罪不至死,另有一些人認為如此重判的背後有黑幕。
吳英的辯護律師張雁峰在接受BBC中文網記者的電話採訪時表示,這是一個對控罪有很大爭議的案件,所以不應該維持一審的死刑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