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續個案救濟與修法座談會

自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案】判決(下稱「憲判8」)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後,各界對於判決內容有諸多討論,也相當關注後續死刑定讞個案救濟與將來相關法律修法的動態。由於大法官在判決書中留下諸多解釋空間與疑義,廢死聯盟邀集刑事法學專長之學者、實務工作者一同討論,一方面分析原因案件的救濟方向與可能性,另方面探討於憲判意旨下未來應如何修法。
2025-02-22 12:30   至   17:40 加入 Google 行事曆
2025-02-03 17:00   至   2025-02-21 18:00
100-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主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合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學中心、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刑法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委員會

 

時間:2024年2月22日(六)12:30-17:4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三、四、五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報名資格:一般民眾。但律師將優先錄取。(收到報名完成通知信,始報名成功。報名完成後,最晚將於2/17(一)下班(若晚於此時間報名則為2天內)收到通知信。)

 

議程:

12:30-13:00 報到

 

13:00-13:10 開幕致詞 徐頌雅(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13:10-15:10 【場次一】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續個案救濟

憲判8的主文十至十五項,賦予這些死刑定讞個案(原因案件之當事人)不同於刑事通常救濟程序之特別救濟途徑,因此這些個案當事人可藉此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使案件有再審視的機會。其中,尤其就「犯罪情節是否屬於最嚴重」之情形,應交由法院重新判斷。

 

主持人:羅秉成(律師)

報告人:錢建榮(律師)

與談人:

薛智仁(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琬珊(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奕廷(律師)

 

15:10-15:30 休息

 

15:30-17:30 【場次二】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續修法

憲判8除提供個案當事人救濟機會,並於多處提到相關現行法律的不足之處,包含有關偵查中辯護權、對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死及執行死刑之保障等,後續應如何修法始符合憲法及相關公約之精神,有待各界一同探討。

 

主持人:林俊宏(律師)

報告人:薛煒育(律師)

與談人:

李佳玟(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蔡羽玄(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黃任顯(律師)

 

17:30-17:40 閉幕

 

100-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電話: 022395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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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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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Family Name
名 Given Name
電話 Telephone (+country code)
國籍 Nationality
單位 Organization
職稱 Job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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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場次 Events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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