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台歐司法交流:靜宜大學場
時間:2018年3月29日(四)下午3:00-5:00
地點:靜宜大學實習法庭/任垣205
主辦單位:靜宜大學法律系、台中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歐洲經貿辦事處、德國在台協會、英國在台辦事處、法國在台協會、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流程:
15:00-15:10 |
主持人邵伊芬教授 -系主任王迺宇教授開場致詞 -主持人介紹座談會及貴賓 |
15:10-15:50 (20分鐘演講、20分鐘逐步翻譯) |
司法精神鑑定︰實務、專業與倫理考量 Dr. Richard Latham|雷瑞德醫師 |
15:50-16:30 |
量刑標準與訂執行刑 Sentencing standards and combination of sentences Judge Christian Schmitzs-Justen|施尤登法官 |
16:30-17:00 |
QA Dr. Richard Latham|雷登醫師 Judge Christian Schmitzs-Justen|施尤登法官 Judge Peer Lorenzen|洛杭岑法官 Judge Stephanie Gargoullaud|葛芬妮法官 |
翻譯:林致真(歐洲經貿辦事處政策暨新聞組組長)
主講者及與談人簡介:
Dr. Richard Latham
雷瑞德醫師,目前在英國國民保健署工作,是具備司法精神醫學與諮商專業的精神醫師。他主要服務的對象是精神障礙及學習障礙的罪犯,同時,他受的專業訓練主要在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Law)和如何使用精神健康專業證據。他在刑事及民事司法審判中,有豐富的專家證人經驗,也曾經為東非及加勒比的死刑犯提供鑑定報告。Latham醫師同時也是英國司法精神醫學會(Forensic Psychiatry Chambers)的創辦人之一。
Judge Christian Schmitzs-Justen
施尤登法官,現職為德國科隆高等法院副院長。1985年起擔任法官,專長領域:人權、民刑事訴訟法、法院管理制度、刑罰制度、公證法、物權法、租賃法及貪污治罪法等。
Judge Peer Lorenzen
洛杭岑法官,前歐洲人權法院法官。曾於丹麥擔任過大學教職工作、法務部法務顧問、國會監察使辦公室主任,於1982年起成為丹麥法官,1998年成為歐洲人權法院法官,於2014年榮退。是2017年台灣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的專家。
Judge Stephanie Gargoullaud
葛芬妮法官,目前為法國最高上訴法院(第一民事法庭)法官,負責爭議案件。參與法國重罪法庭重組工作,關於國賠、外籍人士、強制治療之訴訟。2013年法國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葛芬妮法官時任「婦幼與女權部」(現已更名為「團結與健康部」)之調解法官,關注同性婚姻及同性婚姻領養權等相關議題。曾任法國國會特別行政法院審查官,負責公民自由權等相關案件。
活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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