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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的死刑爭議裡,我們受封為「最邪惡的人權團體」,我們的主張,看起來確實狗吠火車,所以《廢話》也就是「吠話」。知其不可而吠之,汪汪!《廢話電子報》於2012年2月首次發刊,每個月發行的廢話電子報是廢死聯盟實踐與社會溝通的方式之一,我們期許自己用淺白、易懂的文字,透過定期的發刊,持續跟社會對話。
各國替代方案比較:以哪種刑罰取代死刑?

文/陳宜筠(廢話電子報特約記者)
引言
根據我國法務部 2012 年的民調報告[1],有 42.1% 的民眾同意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替死刑,雖然問卷只有提供一種死刑替代方案,但有四成民意表達贊同有條件地廢除死刑。放眼世界,目前已經有 145 個國家全面廢除死刑 [2],而在做出這項決定前,各國同樣也面臨「以哪種刑罰取代死刑」的困境。
無期徒刑百百種
提到死刑替代方案,最常聽到的回答便是無期徒刑,但無期徒刑還可以被細分成正式和非正式的無期徒刑。正式無期徒刑(formal life sentence)指的是法院判處的刑罰名稱是「無期徒刑」,非正式無期徒刑(informal life sentence)可能是被判處其他刑罰,實際上卻造成受刑人一輩子囚禁在監獄裡,例如超過受刑人預期壽命的有期徒刑,或是預防性拘留(preventive detention)。
而正式無期徒刑又包含下列分類:
- 不得減刑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Irreducible Life Without Parole)
-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但適用減刑和赦免相關法規(Reducible Life Without Parole)
- 無期徒刑得假釋(Life With Parole, LWP)
- 象徵性的無期徒刑 (Symbolic LWP)
除此之外,部分國家針對重大犯罪設計「特殊無期徒刑制度」,和一般無期徒刑相比,假釋申請和審核的門檻較為嚴格。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Life Without Parole, LWOP)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稱終身刑,在量刑時便全面排除受刑人未來是否可以假釋或最終釋放的可能性,即使部分國家的終身刑沒有排除赦免規定,但行使赦免權的情況極其罕見,必須視為是事實上的終身刑。
美國目前有 23 個州在法律上廢除死刑,除了阿拉斯加州以外,皆選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作為最高刑罰[3]。德拉瓦州的死刑法規被宣告違憲後,把原死刑犯的刑罰直接改為 LWOP。甚至科羅拉多、伊利諾和紐約等州,LWOP 成為一級謀殺罪或加重殺人罪(aggravated murder)的唯一選擇,法官沒有其他裁量權[4]。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LWP)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是指服刑超過一定期間後獲得申請假釋的資格。
依據我國現行無期徒刑假釋制度,受刑人在監服刑滿 25 年,並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才有資格提出假釋申請,經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初審通過後,再交由法務部再次審查批准,受刑人方能提前重返社會。
英國採用特殊無期徒刑制度,根據犯罪情節輕重和行為人年齡等量刑因素,將假釋門檻分為四個層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服刑 30 年、25 年或 15 年後才能申請假釋[5]。和台灣由法律統一規定 25 年假釋申請年限不同,英國針對個案的假釋門檻,由法官在判決時一併決定。受刑人在服滿年限後可以向假釋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審查認定其不再對社會安全構成威脅時,才可提前出獄。
多數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採取 LWP 作為替代方案,但是假釋門檻不一:法國 30 年、波蘭 25 年、德國 15 年、瑞典 10 年。
德國基本法明文確立廢除死刑的原則,並以無期徒刑作為替代方案。無期徒刑受刑人服刑 15 年後可申請假釋,而經由審查機關評估受刑人是否仍具社會危險性。此外,德國另設有安全管束監禁制度,針對危險性較高的受刑人,若受刑人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犯罪行為,或被評估對公眾安全有特別危險性,法院得使其在刑期屆滿後仍維持監禁。
2024 年底辛巴威正式廢除死刑,將原本軍事監獄死刑犯的刑期全部改為無期徒刑且服刑 20 年後得申請假釋,作為死刑替代方案[6]。廢死前,辛巴威政府曾蒐集全國民意,部分民眾指出,發生殺人案件時,當地傳統文化強調以賠償方式修復關係,死刑其實是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刑罰制度,和辛巴威的歷史傳統不符。
無期徒刑的擴張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同於徹底抹煞犯人反省、改善並復歸社會的可能性。然而,LWOP 在美國卻逐漸成為廣泛採用的刑罰,由於 LWOP 不如死刑般直接剝奪生命,其嚴苛程度常被低估,反而被視為一種「相對可以接受的嚴刑」。依據美國終身監禁人口的調查報告[7],2024 年約有 20 萬名受刑人正在服無期徒刑,等於美國監獄裡有 6 位囚犯中就有 1 位正在服無期徒刑,另外總共有 5.6 萬人是 LWOP 受刑人,與 2003 年相比增加了 68%,創下歷史最多。
既然 LWOP 的設計初衷是作為取代死刑的最高刑罰,應該限於被告犯下「最嚴重犯行」時,才能作為量刑選項。美國在實務上大規模使用無期徒刑制度,凸顯了政府更重視懲罰作為在監服刑的主要目的,並非矯正教化,而這使監獄管理變得困難,面臨大量受刑人的長照需求和資金消耗問題。
歐洲人權法院認為 LWOP 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禁止酷刑或施加非人道懲罰的規定,因為「希望」是人類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即使是窮凶惡極的犯罪者亦然。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全面剝奪受刑人獲釋的可能,他們無從得知自己是否仍有復歸社會的希望,也不知道該如何努力爭取改過的機會,而奪走一個人對未來的希望,便是剝奪其人性尊嚴。
有期徒刑
雖然有些國家沒有「無期徒刑」的刑罰名稱,但這不代表它們的死刑替代方案是有期徒刑,部分有期徒刑的最長刑期超過一般人的預期壽命,例如美國阿拉斯加州規定最高刑期可達 99 年,實質上根本已經形同終身監禁了。
而歐洲的挪威確是很不一樣的例子。挪威最長刑期是 21 年有期徒刑,並設計「預防性拘留」制度,專門用以刑期服滿仍被評估再犯風險高並具有高度社會危險性的受刑人,例如曾犯下重大暴力犯罪、嚴重性犯罪或是縱火罪等等。在預防性拘留的期間,矯正機關必須持續評估其危險性,一旦確認受刑人已不再對社會構成威脅,應立即被釋放。
2011 年 7 月, 挪威發生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大規模的隨機殺人事件,造成 77 人死亡,行為人 Anders Behring Breivik 被法院判處 21 年有期徒刑。儘管此案件引發社會激烈討論是否應該回復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是挪威政府仍然堅定廢死立場,認為監獄的最終目標是讓犯罪者改過,並重新回到社會互動,而非永久隔離或是成為報復的工具。
同樣身處亞洲,與我們地理位置接近的蒙古,是東亞第一個在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國家。自 2008 年起,蒙古暫停執行死刑。2010 年,時任蒙古總統額勒貝格道爾吉(Tsakhiagiin Elbegdori )宣布死刑應該廢除,並行使總統特赦權,將所有死刑犯的刑期減為 30 年有期徒刑,同時積極地往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的方向邁進,最終在2016年落實廢除死刑。蒙古國家人權委員會專員 Amarbayasgalan 在採訪中提到,當蒙古社會發生重大刑案時,仍會出現恢復死刑制度的聲音,顯示社會對於以牙還牙的應報觀念沒有完全消減。因此,他們持續向教育界和法律圈倡導廢除死刑的理念,希望這份理念能透過日常教育和法治觀念傳遞給下一代,讓死刑不再被視為刑罰選項之一。

結語
各國在尋求死刑替代方案的過程中,共同面臨到如何在維護社會安全和尊重人性尊嚴之間取得平衡,這不僅是立法技術的選擇,更是一個國家如何看待刑罰目的,以及矯正場所的根本思考。
身為同樣位於東亞的台灣,我們從蒙古的經驗學習到廢除死刑並非終點,而是一個持續對話的過程。當社會逐漸理解廢死的理由和目的,討論焦點才能從「廢不廢死」轉向「如何設計更適合的替代方案」。
本篇盤點各國死刑替代方案並不是試圖給予正確答案,而是希望大家看見各國在面對相同課題時,曾經嘗試哪些選擇,並重視哪些價值。在未來,台灣也將在這些經驗中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
[1] 法務部,101年死刑議題民意調查報告,https://www.moj.gov.tw/media/1715/7121413263872.pdf?mediaDL=true (最後瀏覽日:2025年9月3日)。
[2] 包括法律上廢除死刑,和超過十年以上未執行死刑或政府正式宣布暫停執行死刑即實質廢死的國家。Amnesty International, DEATH SENTENCES AND EXECUTIONS 2024(Apr 8, 2025), https://www.amnesty.org/en/documents/act50/8976/2025/en/.
[3]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Life Without Parole, https://deathpenaltyinfo.org/policy-issues/policy/sentencing-alternatives/life-without-parole(last visited Oct. 27th, 2025).
[4] 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LWOP Post-Repeal, https://deathpenaltyinfo.org/stories/lwop-post-repeal (last visited Sep. 5th, 2025).
[5] UK Public General Acts, 2020 c. 17, Section 322, Schedule 21.
[6] Tapiwa Svondo, Zimbabwe abolishes Death Penalty, prisoners on death row to be sentenced afresh, New Zimbabwe(31st Dec. 2024), https://www.newzimbabwe.com/zimbabwe-abolishes-death-penalty-prisoners-on-death-row-to-be-sentenced-afresh/.
[7] Ashley Nellis and Celeste Barry, A Matter of Life: The Scope and Impact of Life and Long Term Impriso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Jan. 8th, 2025), https://www.sentencingproject.org/reports/a-matter-of-life-the-scope-and-impact-of-life-and-long-term-imprisonment-in-the-united-stat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