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誰是殺人犯?

張鐵志

     1976年,Bob Dylan為黑人拳王Rubin “Hurricane” Carter寫下一首歌”Hurricane”;長達數千字的歌詞敘述魯賓卡特如何因為他的黑皮膚蒙受殺人犯的不白之冤,枉坐數十年牢。這是Dylan難得地激憤吶喊:

「這樣一個人的性命

如何能繫之於某些蠢人手中?

看到他明顯被誣陷,

我不由得以自己生存的土地為恥,

在這裡,司法正義只是遊戲。」

     他是應該以美國為羞恥。因為同樣的故事到現在還在不斷上演。例如美國現在最有名、最爭議的死刑犯,也是一個黑人民權運動者Mumia Abu-Jamal,就被視為種族主義的受害者。雖然犯案證據不齊全,但是他還是被判死刑,引起許多電影明星、音樂歌手、和文化界的廣大聲援。

     類似的故事,也發生在由「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最近舉辦的「殺人影展」中一部紀錄片的主角身上。

     這部電影「汝不可殺人」的主角葛林,是一個二十八歲的黑人青年。1992年的一個傍晚,當時十八歲的葛林被指控和三個朋友持槍殺人搶劫。葛林承認在場,但並未參與謀殺。其他三人中,另外兩個黑人也入獄,但唯一的白人卻未被起訴。之後,不論是法庭審理、專家作證,陪審團判決,都一再顯示在這個南方小鎮的種族主義歧見。

     但在獄中的葛林卻沒有怨與恨。他開始進行以往沒機會接觸的閱讀,並創作詩與繪畫。在片中,你可以看到他溫和的眼神。

     葛林的故事其實是典型的美國貧窮黑人青年的縮影。他從小父母都酗酒,媽媽心智不健康,沒機會好好接受教育,交了壞朋友。如果他的成長反映了美國社會的結構性種族問題,他的案件審理則凸顯了美國仍然深植的白人種族歧視。除了葛林、除了拳王魯賓,除了Mumia Abu-Jamal,還有太多案子也是種族主義受害者:自1976年以來,超過五分之一黑人死刑犯是被全部白人的陪審團所審理。

     然而,問題不是只有美國的種族主義。當我們把人的性命交由公權力來決定時,不要忘了公權力本身就充滿各種偏差和制度性歧視。資本主義、父權主義、種族主義總是以不同的角度滲透、形塑國家權力和司法制度。有錢的人可以請好律師,沒錢的人只能等死。

     即使沒有這些根深蒂固的偏差與歧視,法官或陪審團當然都可能有盲點、有誤判的可能。從七零年代以來,有至少一百二十三人的原本死刑犯被無罪釋放。如果,有這麼多人原本被錯誤判決,難道其他的人都不可能被誤判嗎?台灣的調查顯示,高達88.14%的台灣民眾認為法院判處死刑有判錯的可能性。問題是,一旦判錯,就是一個生命的無辜消失。

     所以,真正的殺人犯是種族主義,是貧窮,是盲點。我們願意繼續讓他們來殺人嗎?

所屬影展
殺人影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