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亞人權法院】坐困囚室30載 邱和順案時光膠囊的突破

蘇友辰/執業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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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前大法官許玉秀勇於挑戰傳統,可說是創意不斷。從2014年到2016年共計籌辦三屆「模擬憲法法庭」(簡稱「模憲」),面對同婚、死刑和轉型正義等高度爭議的釋憲案,嘗試促進社會對話,以建構憲法層次的論述。

以同婚案釋憲為例,模憲作成的解釋,即比大法官會議早了三年宣告民法限制同性間締結婚姻及收養子女之規定違憲,可見其引領前衛思潮的推動,對政府機關的施政作為及司法革新,起了積極的作用。

尤有進者,許大法官有感於目前國際上已有歐洲、美洲、非洲區域人權法院,唯獨亞洲沒有,因此,本於複製模憲的成功經驗,在今年5月更進一步促成全世界唯一由公民團體所創立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簡稱「模亞」)之誕生,試圖建立跨國的人權溝通平台,讓台灣成為獨步全球的先驅者。

必須說明的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國際社會體悟到人權的重要性,歐洲為避免戰爭再次發生,遂發展出以維護區域和平為主的歐洲人權法院,其主要目的是,希望法院是取代決鬥、避免戰爭的和平裁決機制。從而透過各區域國家間組織的人權法院,可望形成參與國的人權準則與共識,以減少衝突,對區域人權的保障更為全面普及,深具前瞻性。

再者,依據國際人權學者廖福特教授指出,區域人權法院的判決具司法效力,位階高於各國間的憲法,所作成的判決可迫使會員國修法甚至修憲;而聲請人若獲得勝訴,也可以持判決回到母國聲請再審,救濟面更加完整。以歐洲人權法院為例,如果會員國被人權法院判定違反人權公約,法院會將相關卷證資料送至歐洲理事會的部長委員會,確認應如何執行判決結果,並非聊備一格。

模亞於7月26日至28日於台大法學院霖澤館召開,主辦單位邀請來自亞洲,包括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孟加拉、香港、台灣等7個國家的退休法官、學者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以我國涉及刑求的「邱和順案」作為首例,控告中華民國政府涉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經由連續三天的準備及審判程序,預計於三個月後宣判結果,讓人引領以待。

本案聲請方(即原告)邱和順於1988年因「柯洪玉蘭案」與「陸正案」被羈押,隔年判處死刑。然而,其定罪過程充滿瑕疵及爭議,全案在2011年7月死刑定讞。邱和順案的死刑判決是以他的「自白」為其主要依據,並無充分的直接物證。當初承辦的員警張台雄等人,於1994年經前監察委員王清峰查明刑求屬實提出彈劾,其中4名員警在1998年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證實邱和順當年確實曾遭到刑求逼供。

此次,擔任原告邱和順代理律師即主張,邱和順被羈押期間遭受酷刑,國際法禁止以經由酷刑、虐待或以其他形式脅迫取得的自白作為證據,因此邱和順案的判決違背已成為國內法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的公平審判原則、無罪推定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規範,成為本次模亞審查的重點;而代表國家方的代理律師亦據理力爭,雙方攻防激烈。

當然依照區域人權法院的審判慣例,雖然可以宣告會員國違背國際人權規範,要求補救及改善,但不能宣告判決無效或撤銷。對此,模亞法院法官曾詢問鑑定人林超駿教授確認,本案判決後,對於邱和順案有何救濟途徑?對此,林教授指出,英國刑案審查委員會相關法制可作為借鏡,因以其具獨立機關地位,可以來執掌刑事非常救濟程序的發動,落實對真實無辜被告的保障,固頗有見地。然此項建議屬制度上的創新,仍有待修法後才能付諸實行,路途遙遠,似緩不濟急。

為免功虧一簣,筆者認為,可依據現行《最高檢察署辦理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進行救濟。良以,最高檢依該要點設有「爭議死刑案件救濟審查會」,其內引攬法醫及鑑識專家、刑事法學者或律師,共同參與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其結果可作為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之憑據。是以,模亞如宣判政府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後,除檢察總長依職權發動外,也可由民間司法團體請求審查,如確符合要點所列舉之事由,即可循上開程序處理。最高法院若能卸除往日保守傳統心態,接納模亞國際專業的判決意見,開啟重審,或可望突破邱和順案的司法困境,讓冤獄苦難早日結束。

這一次,筆者有幸連續三天在現場旁聽這場國際級的人權法院審理程序,印象最深的是,原告代理方的尤伯祥律師最後的慷慨陳述,娓娓道出台灣近代人權發展、司法改革的實踐進程,以及心中深沉的無奈。他說:「在整個國家都在往前走,法治乃至司法體系也在前進的同時,邱和順的案件乃至他的生命,卻被凍結在30年前的那個當下。那囚禁他、不到6平方公尺的小小牢房,彷彿時光膠囊,邱和順的生命和司法都被凍結在其中。」一語道破國家將無辜者投入暗無天日時光膠囊的可怕困境,格外令人動容。

而令人感佩的是,被害人陸正的胞弟陸定在法庭關閉後,被主辦單位邀請以英文公開演說,震撼全場,掌聲不斷。他陳述時,完全沒有怨恨或任何不滿,語氣平和地說:「這個法庭已經幾乎把我想講的事情都說完了,作為一個被害者家屬的下一代,我很高興在場有這麼多專家與律師齊聚一堂,企圖了解並重新檢視當年發生的事情。從我父親的眼神裡,你會看到他的傷痛與冷漠,從原告家屬的眼神裡,我想也可以看到相同的景象。希望可以透過這次機會去了解事件深層真相,讓未來不曾經歷這般痛苦的人們,別再經歷這些事情。」筆者認為陸定道出舉辦模亞最大的時代意義,我法律人,允宜三復斯言,並向聲請人及被害人家屬致敬。

筆者十分肯定許大法官發起模亞的用心,此項三天的盛舉,見證台灣在人權議題上居領導地位,期待未來有更多亞洲國家攜手合作,尋此人權法院模式討論區域多元的人權議題,共同追求普世價值,降低戰爭衝突的機會,以落實區域和平人權的保障及實現!

轉載自ETtoday新聞雲 按此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