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位女性死刑執行官接受採訪:沒想過害怕

2003-08-10 人民網

香港8月10日電/台灣消息

「那天晚上我壓根兒也沒想到害怕兩字,只當是執行公權力,完了就回家睡覺。」台灣高檢署執行檢察官林占青這樣回憶第一次赴刑場執行槍決後的情況。當晚她從台北看守所回到家時已經很晚,她倒頭就睡,並沒有因此失眠。

林占青是一名弱不禁風的女子,膽量卻很大。前年3月,高檢署執行檢察官劉永銓退休,她主動接下無人願意擔任的執行檢察官職務。二審檢察官不願到執行科,最大的原因是要擔負執行死刑犯行刑的任務,多數檢察官能避則避。

林占青是台灣第一位女性的死刑執行官,上任兩年三個多月來,已經執行過多次死刑任務。林占青印象最深刻的是,去年一名張姓死刑犯執行前夕,她發覺原判決有程式上的瑕疵,於是「槍下留人」,報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被告因而逃過一死,改判無期徒刑。

林占青說,那件案子判處被告死刑並不冤枉,申請提起非常上訴,只是因為程序上有瑕疵,本以為仍會維持死刑判決,沒想到竟讓被告死裏逃生。

林占青說,她執行過的死刑被告都是罪證明確,包括殺害國泰醫院副院長之子的卓長仁、姜洪軍,殺害親生父母的林清岳等。死刑犯在赴刑場時,都會流露恐懼之情,神色黯然,對於獄方準備的飲食,少有吃得下的,頂多喝兩杯酒,但也有被告會藉故拖延執行,不是要煙抽,就是上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