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明:來不及抵達的天堂

文/洪如靜(廢死聯盟實習生)

劉志明的名字被大眾廣為所知要從2014年12月初的某日說起。那本應是個普通的下午閒散時光,然而隨著被害人的丈夫與女兒因為聯絡不上而四處奔波,並於高雄左營的哈囉市場小公園停車場中發現妻子/母親陳屍於自家汽車中,經過警方一系列調查與追蹤,劉志明最終在案發四天後於高雄市台糖量販店被逮捕,並以強盜殺人罪與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被起訴。

此案因為犯案手法與隨機殺人的性質引起社會譁然,今年(2021)年初經歷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後仍維持死刑判決,新聞以虐殺、姦殺等名義形塑出劉志明十惡不赦的形象,卻未提及審判過程中對於有無殺人犯意或其患有酒精使用障礙症等背景資訊。然而,究竟是什麼原因會使得一個好好的人犯下這種「暴行」呢?或許透過爬梳他的生命經歷,我們可以更加了解此案件背後所糾結交織的複雜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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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需要發揮「安全堡壘」的功能,讓人們尋找歸屬感與庇護。Photo by Jeremy Yap on Unsplash

傾頹的安全堡壘

健全的家庭,總是讓人們聯想到親密、安全、放鬆等感受,它是人們甫一出生便密切接觸並建立關係的親密團體,更是培養我們價值觀、建立人際互動模式的重要場域。常見探討人際關係的依附理論更指出幼童的社會與情感需求,必須透過至少與一名主要照顧者發展親近關係來滿足,否則將造成其心理或社交功能上的不健全。因此家庭需要發揮「安全堡壘」的功能,讓人們尋找歸屬感與庇護,擁有穩定的安全堡壘,也能支持個人建立長久、穩定的關係,並有能力向外探索世界。

但並非每個家庭都能如預期中發揮這項功能,至少劉志明的家庭顯然不是,甚至可能被歸類為高風險家庭。

劉志明於民國65年出生自高雄楠梓,在原生家庭中排行老三,上頭有一位相差五歲的姐姐與一位差三歲的哥哥。儘管身為家中的老么,劉志明並沒有因此受到更多的愛戴,相反的,由於母親罹患情感性精神病有長期就醫的紀錄,且自身感情也複雜多變,對於孩子實在沒有餘力多加管教。母親與兄姊的原生父親離婚後,結識了劉志明的親生父親並誕下三名姊弟,其中兩位送養後只留下劉志明在身邊,過不久則與劉志明後來的養父結婚。

然而婚姻生活並不圓滿,養父有酒癮又會家暴,那時劉志明才小學一年級,母親為了他的安全著想將其送到娘家生活,直到小學三年級母親與養父離婚後才又回到母親身邊生活。

劉志明幼時是一個外向活潑的孩子,國小時雖然成績不好,但體育表現卻很優秀,和同學間也處的不錯。就像我們在學校中常見到、活力充沛又無所畏懼的孩子,實在難以想像這樣的孩子在未來二十幾年後會與殺人犯這個名稱扯上關連。 

跌跌撞撞的成長路

不愛讀書的他進入國中後仍是班上的吊車尾,對讀書不感興趣的他打群架、翹課、霸凌、虐待動物、記過、服用毒品等「不良少年」的標準配備一應俱全,直到三年級肄業後才開始到處找工作維持生計,不過工作的時間卻都斷斷續續、難以維持,這時的他已經開始學會飲酒,常常在下班後與同事一起喝酒聊天、或是心情煩悶時也來上一杯,但這樣的習慣卻讓他因為酒醉、睡過頭而翹班並被革職,15年間就換了10份工作。出社會的人生並不如預期,他也有過沒有工作的時間,甚至也有過因朋友介紹進入詐騙集團的時間,而這樣的經歷也讓他的前科上多了一條詐欺罪的罪名。

劉志明曾有過一段婚姻,然而因為先有後婚,兩人結婚後才發現彼此性格上有許多不合之處,婚後第四年,劉志明因為外遇而與前妻離婚,當時女兒的監護權歸給他,主要交給母親照顧,這也成為他漫長生命中的一項重擔與期望。

後來他結識一名中國籍女友,然而這段關係最終因為女方不常待在台灣,聚少離多的情況下分了手。直到在加工區上班的過程中遇到程裕卿,兩人快速展開了同居關係,不料才交往不到半年,女方卻提出想要離婚並回到前夫身邊與小孩相處。難以接受這個結果的劉志明嘗試打電話挽留,卻遭女方拒絕,想到女方工作場所見面溝通,卻沒想到女方也離職了。絕望又憤怒的他帶著槌子打算去女方家談判,而這樣的舉措正開啟他另一個無法挽回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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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明,一個期望歸屬與關愛的男人,最終只是望著天堂卻與其擦身而過,像是泡影一般看似在眼前,一靠近卻消失得無影無蹤。Photo by Cristian Palmer on Unsplash

無法割捨的親情

儘管劉志明性格叛逆,又常喝醉酒、沒有正常工作而跟兄長處的不愉快,且感情狀況不穩定,女兒大多時間是跟著母親一起生活,但實際上他對於家庭卻仍有著難以抹滅的感情。

他表達愛的跡象或許幽微,但仔細查找還是能發現他以一種笨拙又小心的方式傳達他的關心,例如儘管工作不穩定,但他總是會拿薪水回去給母親花用;知道自己不常在家陪伴女兒,因此假日會帶女兒出去玩、兜兜風;案發後知道自己闖了大禍,他沒有回家怕牽連到家人,因此選擇一個人在家樂福逗留。知道自己被判處死刑後,也是擔心女兒未來的生活會乏人照顧。

原本他對於死亡也抱持著無所謂的態度,然而母親與女兒持續探視與寫信給他,讓他再次對生命燃起一絲希望與期待,或許,生活還有可能走出更多可能。

法國哲學家伏爾泰曾言:「對於亞當而言,天堂是他的家;然而對於亞當的後裔而言,家是他們的天堂。」家庭原是我們能夠放心並自在生活的天堂,與家人間的親密關係是否穩定會影響到個人對外的人際互動,而家庭中的暴力因子或是價值觀也容易被長大後的孩子們複製,因此我們看到劉志明的案件背後,如何形成對於兩性關係脆弱、不善經營又難以處理自身負面情緒的個體,是法律與家庭乃至於社會都應該關注的問題,否則解決了一個人的犯行,卻難以斬斷其家庭中傳承到後代的根源,也只是放任問題繼續孳生。

而劉志明,一個期望歸屬與關愛的男人,最終只是望著天堂卻與其擦身而過,像是泡影一般看似在眼前,一靠近卻消失得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