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兇手求生,滅門被害人家族請命

2006-01-09 自由時報

駐歐洲特派記者胡蕙寧、記者陳正王/綜合報導

絕對尊重「生命權」幾乎已成為西歐人民的基本價值觀,甚至慘遭滅門的受害者家人,仍為兇手請命。

中國德商滅門4死

國內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吳志光指出,2000年4月3日,中國4名失業農民侵入南京一戶德商住宅行竊,持刀殺害屋主一家4口,被害家庭男主人是德國賓士汽車集團在南京投資的一家重車廠副總裁,此一滅門血案是中國改革開放後,針對外商最嚴重的犯罪事件。

外僑成立基金會

4名18歲至21歲的兇手案發後隨即被捕,之後被中國法院判處死刑,被害者家族呼籲法院將死刑判決變更為無期徒刑,但最後4人仍被處死。

在南京僑居的約100名德國及其他外國僑民發起設立紀念被害者家庭基金會,希望藉此扶助中國貧困家庭子女能有就學機會。

西歐尊重生命傳統

西歐人民反對死刑的堅持與人權觀有著很緊密的結合,例如1950年就出現了保障公民權和政治權的「歐洲人權公約」,1954年成立的歐洲人權委員會和1959年的歐洲人權法院,1961年的「歐洲社會憲章」,甚至2004年胎死腹中的「歐盟憲章」,都沒有放棄人權至上的觀點。

西歐人民反對死刑存在的重要原因,除了堅持生存權是最基本的生命權之外,就是偵查可能失誤、吃案、頂罪、政治干預等人為失誤太難掌握。

司法冤獄班班可考

而司法審判更是「由人來執行神的事務」,一旦偏差而判下死刑,則執法人反而成為公共劊子手,史上平添冤魂的案件並非新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