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星期四】外役監爽爽關?真的是這樣嗎?

文/葉子寧(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實習生)

編修/羅禮涵(廢死聯盟倡議專員)

 

「廢死星期四 」是由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所策劃的活動,以死刑作為核心議題,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四聚集。「廢死星期四」並不是一定要支持廢死才可以參加,而是可以攜帶著各式各樣的疑問,來到這裡透過各種形式的交流,讓彼此對話,讓每個人的擔憂被聽見,來一起想像我們希望台灣成為什麼樣子的社會。

時間|2023年7月27日(週四)19:00-21:30

地點|左轉有書(台北市中正區鎮江街3-1號)

主持|林欣怡(廢死聯盟執行長)

主講|林政佑(輔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文蔚(台灣獄政工會常務理事)

主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財團法人臺中市林李娥教育基金會

今年七月,隨著《外役監條例》修法的進程,外役監的議題在輿論媒體上引起了極大的討論。而這些「鄉民式」的討論,有沒有基於事實?是不是特定人士的煽動?又或者是假消息的攻擊呢?

主持人林欣怡執行長引言,事實上死刑犯僅佔收容人的極少數比例,因此,我們勢必要面對所有關進監獄的人都會回歸社會這件事情。那麼,如何讓出獄的更生人不會再犯?倘若有一天他住在你家隔壁,如何讓你不那麼擔憂?

監所議題勢必是要好好討論的,並且不單是靠監所相關的專家討論,而是要各行各業、民間和政府、甚至是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所有人一起討論,我們才能讓受刑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變成一個更好的人,回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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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外役監位於好山好水好偏僻的台東。圖/廢死聯盟

把人關起來的目的性

林政佑老師是台灣少數研究監獄學專精的老師,目前在輔仁大學法律系擔任助理教授。林政佑老師說,既然不可能「六法全書唯一死刑」,那在這個共識之下,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是:「大部分的犯罪人,終有一天都會回到社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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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政佑。圖/廢死聯盟

台灣刑罰的核心是「自由刑」,我們將一個「生來自由的人」因為犯錯而放入監獄,監獄是個高度監禁的所在,這個地方你必須遵守紀律,服從規定、適應於監獄體系,很多時候你不能自由自在、為所欲為、並且大部分的時候你是沒有隱私的,並且要與其他的受刑人過上密集的團體生活。

透過自由刑,如此大幅度的限制與剝奪,讓人不禁思考:「監獄是為了把人關到笨嗎?」、「監獄是要把人製造成禽獸怪物嗎?」、「我們高強度地把犯錯的人抽離於社會之外,等到刑期滿了,要怎麼再讓他好好地復歸回社會中呢?」

獄政工會的常務理事、擔任監所管理員的林文蔚也提醒:所有的受刑人,不論是關押在外役監或者是一般監獄,都是要「強迫工作」的。而強迫工作這件事其實很弔詭,強迫工作這件事其實會讓我們聯想到以往老人家所說的「勞動改造」,而這是我們要的嗎?我們是想要馴服、改造一個人嗎?

在受刑人工作的工廠外面通常會有寫了字的大牌子,上面寫著:養成勤勞之習性,養成一技之長,然而「不勤勞」和「沒有一技之長」真的是這些受刑人當初犯罪的原因嗎?

外役監是什麼?

政佑提到,過去外役監的存在,是為了壓榨受刑人的勞動力,協助國家建設。但《監獄行刑法》在1997年修法後,外役監成為了更偏向「中間處遇」、「開放性設施」的犯罪矯治機構,主要是為了協助受刑人重回社會前的銜接,因此在管理上會較一般的監獄來得彈性,在縮短刑期的計算方式上,也較一般監獄來得更具誘因。種種設計上的差異,無非是為了讓外役監能有最大效率的發揮其銜接的功能。

將各式各樣犯行的受刑人,都放在同個規定與模樣的監獄,或許是台灣人普遍對監所的想像與期待。然而在韓國和日本,受刑人會因為犯罪程度與情形的不同,而送到不同戒護程度的矯正機關中。在戒護程度與受刑人的處遇上,也會因為犯行程度而有所不同。舉例來說,韓國的「社會適應院」,會協助快要離開監獄的受刑人認識、了解社會現在的生活方式、科技、設施。好讓他們在出獄後能夠比較快的認識、適應,並且融入現今社會的模樣,一個可能與他們入獄前的社會,早已大不相同的模樣。統計也證明,從中間處遇、開放處遇設施中出來的受刑人,再犯率比較低。

權貴都去外役監?

台灣的外役監遴選有一定的規範,像是涉犯故意犯罪致死、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或犯槍砲彈藥刀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毒品危害等等的犯罪類型不能提出申請。再者,服刑期也需達到初犯服滿1/3刑期、累犯服滿1/2刑期等限制才可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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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工會常務理事林文蔚。圖/廢死聯盟

文蔚首先破題,回應許多人的疑問。他認為,名人與公務人員,因為是白領階級,家庭穩定,並且有名,所以根本不用怕他不回來,因為大家都看著,所以逃跑率與再犯率都低,在這樣子的篩選條件下,這些人本來就更容易通過遴選,申請去到外役監。因此這不是「結果」,而是「原因」。

在遴選資格的討論上,除了討論了關於「時機點」、「他有沒有變好」之外,政佑老師還提到了較少人提到的觀點:「非身心健康之人」在外役監的遴選上,有很高的比例是會被排除的。這也使得障礙者進入中間處遇的難度增加,明顯與台灣已經內國法化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公約》精神有相違背的疑慮。甚或者,往更深一點的層次去探討,既然每個人勢必都要回歸社會,那被視為中間處遇的外役監,則應該以刑期到了某一個階段便強制分發,而非透過遴選的方式。畢竟那些遴選落選者,仍然會於刑期屆滿時回歸社會。如果說降低更生人的再犯率是集體社會所追求的目標,那麼更應該提供這些人一個良好的銜接場域,以因應回歸社會後的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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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役監幅員遼闊,戒護強度較其他監獄低,受刑人多須從事勞動力大的作業項目,例如畜牧、農園藝、木雕、石雕等。圖/廢死聯盟

林欣怡執行長在最後提到,目前外役監的遴選機制之所以不被社會大眾信賴,或許是因為台灣的監所非常封閉的關係。既然仰賴人民的納稅錢,那麼或許,監獄應該好好讓人民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讓人變好的監所處遇

欣怡提到,廢死聯盟近期針對監所中的死刑犯與無期徒刑受刑人做深度的訪談,有一個關於累進處遇很深的感觸。累進處遇指的是一種根據受刑人入監時的刑期,來編列級數進行管理的方法。欣怡說,受刑人在進入監獄時,是累進處遇中的「四級」,這時受刑人被規定只能和家人見面與通信,朋友不行。在服刑7、8年後,終於累進處遇的級數來到「三級」,可以見朋友時,朋友已經在這無聲無息的幾年間疏離了。這樣的累進處遇設計到底想要達成什麼目的,或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此外,在無期徒刑服刑的這25年間,受刑人是非常想要回到這個社會上的,所以他在監所中會夾著尾巴做人,但是離假釋還很久的受刑人在獄中,不能學習任何東西,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摺紙袋、摺紙蓮花。這些工作除了技術性低,勞作金也非常少,甚至不夠讓他在監獄中購得他需要的物品,遑論和解金。「在這25年間,如果好好的教他做一件事情,相信他一定能學好。」欣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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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圖/廢死聯盟

政佑也以國外的例子與歷史上的進程,來和我們分享很多我們沒有想到、也不曾討論過的觀點。包含關於中間處遇設施,我們可以持續發展的方向,例如:與民間產業的合作,是不是要再做更透明化一點?或者外役監的地點往往設在偏遠的地方,這是不是與中間處遇的目的有相矛盾之處?讓我們繼續思考「矯正」與「教化」各種想像。

文蔚也在最後分享他的觀察。在監所議題,我們常常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但我們真的必須要好好的討論整個台灣的監獄體制。我們希望能把人變「好」,而如何達成?這不只是政府與監獄專家的責任。因為擔憂是真的,害怕也是真的,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參與其中的,去了解一個人是如何變壞,又能如何有變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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