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監斬官林占青:死刑不宜廢

2006-03-17 時報週刊

第1465期

報導/劉建宏 攝影/何叔娟

「我沒有殺卓長仁,是卓長仁殺了他自己。」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占青在執行科工作了五年,執行死刑有十多個案例,印象最深刻就是六義士之一的卓長仁。「卓長仁一直說他無罪,不斷鬼吼鬼叫,又拒絕簽名,但是又怎麼樣?你犯了什麼錯,就要在法律上付出相等的代價。」

也是六義士之一的姜洪軍,跟著卓長仁一起遭到槍決。臨死之前,他的反應就沒有那麼大,頂多就是附和卓長仁講幾句話。林占青表示,依照規定,法務部長批准死刑執行,再轉回最高檢,最高檢再發到執行科,「令到三天就要執行。」不過,卓長仁和姜洪軍的案子,她當天就決定了。

林占青說,每一個死刑犯,她一定會仔仔細細地把整個卷宗看完,真的罪證確鑿、所有的法律救濟途徑都沒了,她就執行死刑。她遇到的每一個死刑犯在臨死前,包括殺死自己父母的「冷血殺手」林清岳,都承認「自己做錯了」,只有碰到卓長仁,真的是「死不悔改」。

身為第一位女性的執行死刑檢察官,每次行刑時,林占青就站在死刑犯的身邊,親眼看著子彈打進死刑犯的身體,絲毫沒有懼色。所以,法界人士私底下都戲稱她,像是古代刑場的「監斬官」。或者有人乾脆叫她「法界女殺手」。對於這樣的形容詞,林占青倒不以為意,她說,每個死刑犯都是罪有應得,她是執行公權力,沒什麼好怕的。

一般人很難想像一個人在臨死前,到底是什麼模樣。台灣的死刑犯臨死前,可以享受一頓豐盛的最後晚餐,有些人還會抽菸、喝酒。林占青說,她所碰到的案例,印象中除了一位遊民有吃過最後的晚餐之外,其他人連碰都沒有碰。「他們都是抽菸,不過,奇怪的是,似乎菸一下子就抽完了。」

「結束了最後的晚餐,接著,法醫會替死刑犯打麻醉針,藥效很強,還沒有打完,死刑犯的頭就垂下來了,立刻陷入昏迷。如果死刑犯要捐贈器官,法警就會打頭,要不然就是打心臟。法警的槍法都很準,一槍就斃命了。」

由於法務部的政策傾向廢除死刑,有人開玩笑地說,林占青的工作量愈來愈少。不過,林占青卻堅決反對廢除死刑。她的理由是,對於被害者家屬來說,傷痛是一輩子的事,也無法撫平。但是,不能因為無法弭平傷痛,就不處罰。

她以白曉燕案為例,「想像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女生,遭到滿臉猙獰的惡徒凌虐、姦殺,那個畫面,是如此的可憐!連陳進興都認罪了,這樣的人,不應該槍斃嗎?」

林占青又說,台灣的法律已經很寬了,只剩下海盜罪有惟一死刑,其他都是相對死刑,法官有相當大的裁量空間。只是,她覺得,死刑犯臨死前,還有供應一餐,又可以抽菸,還打麻醉藥,讓他們毫無痛苦地離開人世。「他們在殺人時,有善待受害者嗎?我認為我們對死刑犯已經夠好了。」

「人權團體高喊廢除死刑,他們還說,國家沒有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利。那麼,我要反問,陳進興有剝奪白曉燕生命的權利嗎?我覺得陸正的父親陸晉德說得很對,如果正義不能彰顯的話,那就是鄉愿。」

林占青又說,廢除死刑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它不是不容挑戰、沒有爭議的議題。「人權團體經常說,有些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凶手,贊成廢除死刑。他們的情操令人尊敬,但是,被害人何其多啊!陸晉德和白冰冰就不原諒凶手。這是價值觀的問題,偉大的情操不能強加在別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