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白冰冰女士的公開信

2006-04-03 蘋果日報

冰冰女士:您好!

很抱歉用這樣的方式和您溝通,希望除了這封公開信外,還可以與您有面對面溝通的機會。

首先,要澄清的是,「犯罪的人應該要負起責任,接受懲罰」,一直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強烈支持的理念,我們從不認為犯罪的人有「逍遙法外」的權利。另外,我們也認為被害人的人權應該要更受到重視,社會的資源應該要充分運用到無辜的犯罪受害人身上,而這點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因為這不是任何自發性的民間單位做得到的。

所以,在促進社會更進步、更美好的改革工作中,我們選擇推動廢除死刑,但這不表示我們刻意忽略被害人人權;相反的,我們除了要求政府廢除死刑外,也一直要求政府應該更落實對被害人的保護與保障。

很多人都覺得治安不好,覺得社會暴戾之氣越來越重,依照傳統觀念,認為應該是要「亂世用重典」,「以殺止殺」。可是我們必須指出,依據現代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所做的研究結果,非常清楚顯示,亂世用重典與以殺止殺根本是一種迷思。以陳進興為例,他在1999年被槍斃到今天7 年了,大家覺得社會治安因此而變好了嗎?

我們推動廢除死刑,其實與您的理念沒有太大差異,只是換一種思考和方式來除惡罷了。犯罪在人類社會中是無法根絕的,不管槍斃了多少罪犯,後續不斷的犯罪還是會發生。當然,我們瞭解讓窮凶惡極的罪犯伏法,對於被害人是很重要的,但是我們更希望用讓整個社會獲得實質補償的方式來看待刑罰。允許死刑的存在,其實是讓社會的每一個人(尤其是年輕的下一代)有樣學樣,知道可以用殺人的方式滿足個人的情感,於是情殺、仇殺不斷,社會暴戾之氣因此而循環不已。

您說得很對,這些視人命如草芥的罪犯根本就不配稱人,我們也很同意這些罪犯應該要接受懲罰除去其罪惡。只是,我們不認為應該要用「殺」的方式,因為人死就一了百了,他如何好好反省知道真的錯了?相反的,如果可以留他一條「狗命」,甚至「萬一」他真的被「教化」了,悔改了,那我們更可以大聲的對下一代說:畜生都可被教化成人了,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於是這些年輕的生命就能更珍惜、發展自己,也能珍惜他人的生命,社會的暴戾之氣就漸漸消弭了,會更進步、更美好!

白女士,我們跟您一樣,都非常痛恨犯罪,只是我們認為用死刑處罰犯罪無法讓社會更美好。不知道您同不同意,那個不配稱做「人」的罪犯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每天認真生活在這個社會的老百姓,用死刑處罰這個舉無輕重的罪犯,不如用更寬廣的角度來看待,廢除死刑會讓社會更美好。

當然,要再次強調,最重要的其實是被害人家屬。您的心肝寶貝已經走了快九年了,陳進興也伏法七年了,但是相信您還是沒有走出傷痛,就算陳進興再槍斃十次,也無法撫慰您的心靈。這是政府嚴重的失職,對於被害人家屬的療傷止痛,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相關部門實在應該要檢討,被害人家屬需要的絕對不只是金錢物質的補償,而是完整的心理輔導與福利體系的全面投入,不應該讓犯罪被害人家屬在暗夜裡獨自哭泣!

媒體報導您打算號召群眾上街頭,我們完全尊重您意見表達的權利,只是我們認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您的理念並沒有太大差異,因為大家在做的,都是讓這個社會更美好的工作。我們建議,以您的號召力,應該可讓政府更重視被害人家屬的保護與保障,而這一直是我們力有未逮的部分。如果您決定要喚起社會重視被害人家屬的保護與保障,我們絕對願意和您一起上街頭,要求政府確實擔負起這項責任!

最後,希望您多保重!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執行委員 高涌誠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