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取死刑犯器官賣外國病人

中央社記者羅苑韶巴黎二十四日專電

法國世界報報導,器官移植在中國是厚利事業,多數客戶是外國人,而器官捐贈者則是死刑犯。

十五日的世界報以二頁採訪報導的篇幅,深入瞭解中國的器官買賣。報導以「國際協助器官移植中心」一網路廣告為例:「要找捐贈器官立即有!趁病還沒變嚴重時,儘快聯絡我們!建議您,十二月和一月是好季節,捐贈器官數量多,可讓您在最短等待時間內進行器官移植」。報導指出,傳統上,中國在農曆年前執行死刑,因此十二月和一月器官捐贈數量多是一個婉轉的說法。

導指出,這個私人營利中心並非合法成立,但無疑是個商業機構,在器官捐贈和來源外國接受者之間扮演仲介角色。在網路上,以中文、俄文、日文、韓文、英文提供多語服務,並註明超過百分之八十所提供的器官是新鮮剛自處決死刑犯身上摘取下的。

界報指出,除了死刑犯是重要器官捐贈來源,在中國,也有貧窮人選擇賣器官,隨意在醫院廁所內便可見販賣器官小廣告。又儘管法律規定腎臟捐贈者必須是接受者的親戚,但是根據販賣器官的人表示,向村里委員會要一張假證明很容易,而醫院裡的醫師不會去查驗捐贈者和接受者的身分證明?

據世界報,以色列捐贈器官的數量少,每月有二十多名等待腎臟移植的病人前往中國接受手術。二年以來,中國已經取代哥倫比亞和南非,上海成為尋找器官移植的以色列人的第一選擇。病人大多知道多數器官來自處決後死刑犯,但是不至於帶來任何道德問題,他們最關心的是身體康復。

國衛生部三月底發布「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禁止人體器官買賣,也要求醫療機構須得器官捐贈者書面同意,並規定未登記器官移植專業診療科目的醫療機構,不得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手術。這項規定將自七月一日起施行。

界報報導指出,中國在法令和實行之間有一大段距離。政府每年處決一萬多名罪犯,有著厚利的器官移植生意仍有很大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