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 / 工作坊
透過研討會、工作坊,發展研究、自我培力、跨界交流。
【故意與否,誰說了算?—憲判8後的故意類型與情節最嚴重罪行之認定】研討會
最高法院近年已對適用死刑案件之故意類型形成穩定見解,將情節最嚴重罪行限於直接故意。然而,在憲法法庭宣判113年憲判8判決後,該判決理由書第71段卻將間接故意區分為概括故意、擇一故意、未必故意,且將前二者納入情節最嚴重之範圍。
在此,便產生實務歷來見解與憲法法庭判決見解不一之情形,而影響到死刑定讞個案非常上訴案件故意之認定,也將影響到未來殺人案件之認定,而有釐清「故意案件類型」以及「涉情節最嚴重罪行之故意類型」之必要性。 因此,本次研討會針對「殺人之故意」為主題,邀請法官、學者專家、律師等人,以實務案例為基礎,進行相關討論。
===========
主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
合辦單位: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學中心
時間:2025年6月8日(日) 13:20-17:00
地點:台大法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辛亥路三段與復興南路二段交叉口旁)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議程安排:
時間 |
流程 |
講者 |
13:20-13:35 |
報到 |
|
13:35-13:40 |
開幕 |
|
13:40-15:10 |
縱火之殺人故意?—【簡評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故意概念的澄清與修法義務的再確認】
|
主持人:盧于聖律師 報告人:謝煜偉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與談人: 1.王映筑律師 2.陳德池法官(彰化地方法院) 3.徐育安教授(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
15:10-15:20 |
休息 |
|
15:20-16:50 |
頂級故意?—【死刑適格的殺人故意—評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
|
主持人:錢建榮律師 報告人:許恒達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與談人: 1.薛煒育律師 2.林育賢法官(屏東地方法院) 3.徐偉群副教授(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
16:50-17:00 |
閉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