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冤案 DNA 還姦殺犯清白

2006-08-09 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纏訟十三年的女大學生姦殺案,出現驚人大翻轉。共犯之一的呂金鎧始終否認犯罪,卻被判死刑,在高院更六審判刑廿年後放棄上訴,入監服刑;但高院更七審昨天根據更進步的DNA鑑定,發現他是冤枉的。

呂金鎧的共犯陳錫卿仍判死刑,合議庭認為全案是他一人幹的。

呂金鎧在審理過程中,一直否認犯案,堅稱自己清白,並主張遭警方刑求逼供。他在今年三月更六審宣判時向法官表示,案子一再纏訟,父母都已八十歲了,他不願父母為了他的案子飽受煎熬,願意放棄上訴。全案因此判刑確定,發監執行。

如今更七審認定他是冤枉的,檢察總長可以為他聲請非常上訴救濟,呂金鎧也可請求冤獄賠償。

本案被告陳錫卿和呂金鎧在同一監獄服刑結為好友。八十二年十一月呂出獄後在一家麵包店工作,並在中和租屋居住;陳同年十二月出獄,與呂同住。

八十二年十二月,陳錫卿欲找女子性交,以徵女家教為名誘使某國立大學范姓女大學生到他與呂的住處應徵,乘機性侵范女再勒斃。

檢察官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認為一般男子射精量只有二到六西西,范女下體留有廿西西精液,兇手應有兩人以上。

由於命案地點在呂金鎧住處,警方找呂偵訊,呂堅決否認涉案,指是借住他家的陳錫卿犯案。警方發現呂金鎧的手臂有瘀傷,皮衣有裂痕,十分可疑,但因沒有證據,先將他飭回,再暗中派人跟監,同時查緝在逃的陳錫卿。

陳錫卿落網後,供稱呂金鎧是共犯,警方便逮捕呂。呂還是否認犯罪,但八十三年一月九日突然在警訊中自白,承認和陳共同做案,並作現場表演及全程錄影。檢察官根據DNA的鑑驗,認定留在死者體內的精液應是陳錫卿與呂金鎧的混合,於是將呂與陳起訴。

高院更七審重新將精液檢體送交刑事局做十六組的DNA(當初只做一組)鑑定,鑑定結果讓合議庭嚇了一大跳,發現與呂金鎧不符,只與陳錫卿一樣。

性侵冤案 八旬雙親 始終相信兒子清白

記者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花蓮縣玉里鎮民呂金鎧疑遭冤獄,他的父母親呂廷煥、羅里妹始終相信愛子是清白的,也不斷打官司設法營救;如今獲悉愛子沉冤得雪,不禁喜極而泣,認為「老天有眼!」

呂廷煥(八十四歲)、羅里妹(八十一歲)住在玉里鎮郊一棟老舊的平房內,他們的女兒呂秋榕(呂金鎧的姊姊),經常從台北回家探視父母親。過去十餘年來,縱然一家人都深信呂金鎧被冤枉,但還是被關了十餘年。

呂秋榕表示,呂金鎧沒有結婚,去年曾寫信回家,說已經被查明自己是冤枉的,可是家人半信半疑;今年農曆年前,呂金鎧打過一次電話回家報平安,說最遲今年六月就可以回家了。

她說,可是現在已經八月了,呂金鎧卻遲遲沒有回家。呂秋榕希望司法單位如果真的查明呂金鎧是冤枉的,就應該立即讓他回家,讓一家人團圓。

呂秋榕說,她十餘年來不斷提出上訴,深信弟弟是冤枉的,可是呂金鎧還是被關了十餘年,青春歲月都被國家冤枉掉了;她將在弟弟返家後,提出國家賠償之訴,要國家、司法還她全家人一個公道。

大禹里長張添富說,呂廷煥、羅里妹和他是鄰居,十餘年來呂廷煥夫妻飽受身心煎熬之苦,左鄰右舍都很同情他們,也都相信呂金鎧是冤枉的;大家都認為呂金鎧那麼一個老實的孩子,怎麼會涉及重大刑案呢?

呂廷煥曾經跌倒受傷,目前行動不便。張添富經常送呂廷煥到醫院看病,但兩人都避談呂金鎧,可是他看得出來呂廷煥夫妻身心備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