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何以關切我國廢死?

2006-12-23 中國時報

黃文雄

貴報昨天報導了歐盟關切我國死刑存廢問題的消息。表面上看,似乎是月初法務部施部長簽署的鐘德樹死刑執行令所觸發,其實其原因和理由遠不止於此。

二戰後一直有聯合國所倡導的廢止死刑運動,例如聯合國本身的各種國際裁判就排除死刑。幾十年來,廢止死刑運動有相當可觀的進展。目前全面廢止死刑者有八八國、平時(排除戰時)無死刑的有十一國,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的有三十個。其他六十八國,以去年而言,也僅僅有二十二國執行死刑。

帶來如此成績的原因很多,包括聯合國的倡導、國際人權運動的推動,和各國政府的努力。就政府而言,最努力實踐和推動的首推歐盟。不但有意加入歐盟的國家必須廢止死刑,敦促其他國家廢除死刑也是歐盟整體及其成員國家外交政策的重點之一。這是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國際廢死運動發展至今所造成的緊急感。去年只有二十二個國家執行死刑。這二十二個國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執行數占八成二而「領先群雄」,自然成為關注的首要目標。美國和日本所佔數目雖遠低於一成,但因是所謂先進國家,其備受備受譴責也不輸中國。我國的執行數是三人,之所以成為目標,則有比較複雜的原因。

首先是我國的發展程度比較接近所謂先進國家,國際對我們的期待自然比這二十二國中的其他國家如伊朗、沙烏地阿拉伯高。第二,已經廢止死刑的國家都希望台灣廢死的進度能對同是華人國家的中國起示範作用,而且中國在這方面如有進步,美日這兩個異數所受的壓力也將相應增加。第三則是我國六年多前就已經公開宣佈要逐步廢止死刑,自然也提高了國際的期待和要求。

在這裡就須對我國廢死的進度稍作檢視。六年多來我國並非全無成就。就修法廢法而言,可判死刑的罪名已經從威權時代惡名昭彰的一百六十餘項巨幅減少。可判(法官無裁量空間)的絕對死刑至昨日已全部廢止,雖然可判相對死刑者還有四九項。死刑執行也較前審慎:雖然累積了二十二件死刑案,今年十二月一日前尚無死刑的執行;因此如熬到年底,將是我國歷史上零執行的第一年。自然是「全世界都在看」,尤其是歐盟。

可惜的是,法務部施部長在十二月初簽下了鐘德樹的死刑執行令。逐步廢止死刑政策之執行的很多弱點也暴露出來。例如即使死刑未廢,由於人死不能復生,為了避免冤案,依國際通例,死刑案都有額外嚴格的程序正義的保障,可是鐘案卻在判決和簽執程序上都出現嚴格的瑕疵。

此外「逐步」廢死所必要的其他步驟也未規劃就位:例如相關知識和資訊的傳播(必須寫這篇文章就是例證)、全面暫停死刑的執行(所謂moratorium)以聚焦政策辯論與提供緩衝期、對受害者家屬的特別照護等等。這些不止包括歐盟的國際社會都在關注,也將在明年的在巴黎舉行的世界廢死大會受到檢驗。歐盟對我國所表達的關注當然有施壓的成分,但其背後其實也有許多善意的期許和提醒。

鐘德樹案已經提出非常上訴,民間廢止死刑聯盟也已就死刑制度問題聲請釋憲,此刻正是國人好好省思討論死刑存廢的時候。這裡不只有是否要『趕上世界潮流』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一個文明社會和國家面對死刑問題所不能迴避的反省和思考。以去年有死刑執行的二十二國中常被不少菁英和國人「引以為伴」的美日兩國為例,他們對廢死的反思和討論就比我國多上百倍千倍。相比之下,你不覺得我們太過功利、閉鎖和麻木嗎?

作者為「廢止死刑聯盟」執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