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判決藥物注射執行死刑合憲

2008-04-17 法新社

華盛頓十六日電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注射致命藥物執行死刑合憲。美國暫停執行死刑六個月後,這項劃時代的判決將為恢復處決鋪路。

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以七比二判決,接受致命藥物注射處死的死刑犯遭受痛苦的風險並不構成美國憲法所禁止的「殘酷和超乎尋常的刑罰」。

負責撰寫多數法官意見書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說:「死刑是合憲的,所以必須有執行的工具。」

不過七位同意藥物注射處決人犯的法官所持的理由有很大的不同,但幾乎所有法官都確信,未來一般死刑和注射毒藥處死的方法將在法院體系中遭到更多挑戰。

以肯塔基州兩名死刑犯為首的數名死刑犯已要求最高法院判決,注射毒物執行死刑是否違憲。注射毒物處死是美國各州最常見的行刑方式。

他們說,美國各州最常見的藥物注射處決方式分成三部份,第一劑讓犯人鎮定,第二劑癱瘓犯人肌肉,第三劑是阻止心臟跳動,在某些案例中犯人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


美國最高法院批准在全國範圍內使用注射死刑

2008-04-17 中新網

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16日以7票贊成2票反對的結果批准使用執行注射死刑的最常用方法,在全國範圍內陷入停頓的死刑執行工作預計將很快恢復。

弗吉尼亞州立刻取消了暫停死刑令,俄克拉荷馬州和密西西比州稱,它們將試圖確定被定罪的謀殺犯的死刑執行日期。其他州也準備採取類似措施。美國在過去的近七個月內裏未處決一名死刑犯。

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領導的最高法院的裁決駁回了對死刑的最新攻擊,反對死刑的人士這次對死刑的執行方法而不是死刑本身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法官史帝文斯首次表示,他現在認為死刑是違反憲法的。最高法院駁回了對肯塔基州注射死刑執行方法的上訴。肯塔州的注射死刑執行方法由三個步驟和三種化學注射液組成:首先,死囚被注射麻醉藥硫噴妥鈉陷入昏迷狀態。其次被注射泮庫溴銨使全身肌肉癱軟,最後注射氯化鉀使囚犯心臟停止跳動、致死。三十多個州也基本使用類似的執行方法。

反對死刑的人士稱,他們將繼續在那些有資料顯示注射執行死刑存在問題方面的州就注射執行死刑提出復核要求。16日作出的司法復核與死刑或者注射執行是否符合憲法無關。兩名肯塔基州的死刑犯在他們的復核申請中稱,死刑的執行可以更為人道,應當可以進一步降低死囚遭受痛苦的風險。

羅伯茨稱,死囚們不應承受因注射死刑執行不當所帶來痛苦的風險,在對犯人執行注射死刑時使用未經實驗的方法構成了殘忍與非常懲罰形式。羅伯茨還暗示,最高法院不會要求暫停計劃之中的死刑執行活動,除非死囚可以證實他所在州的注射死刑方法存在使他遭受劇烈痛苦的風險,其他州可以使用肯塔基州的注射死刑執行方法來規避這一風險。

自去年9月最高法院同意肯塔基州兩名死囚提出的司法復核要求以來,美國就暫停了死刑執行活動。法官們進行了干預暫停了6項死刑執行活動,對其他死刑犯的執行由於最高法院的司法復核也被推遲。美國去年共處決了42名死刑犯,全國各監獄關押3300多名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