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 民間團體籲政府制定時間表

 20090601 立報

【記者李育真台北報導】「誰有權利決定一條寶貴生命的存亡?」立法院3月通過「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這正是廢除死刑的新契機,期許政府制訂明確的立法計畫與時間表,成為名符其實的人權國家。

廢死聯盟昨天舉辦「死亡存廢的新思維」新書發表會,書中收錄去年11月所舉辦的研討會中,德國、台灣學者專家對死刑所提出的精闢觀點,從社會安全、獄政革 新、被害人保護等面向切入,提出死刑廢存的新視野。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擔任主持人,與談來賓包括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柯 彼特、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台大政研所兼任副教授李念祖與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廖福特。


廖福特表示,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國際兩公約,台灣直到今年3月才由立法院明訂兩公約具有國內法律的效力,晚了43年。雖然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沒有 要求締約國廢除死刑,但廢除死刑的目標是這項條文的重要指標,如果政府想趕上國際人權標準,應該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基礎上廢除死刑。

他說,從扁政府到馬政府都延續停止執行死刑的政策,如果台灣想跟國際人權接軌,政治人物應有魄力提出「廢死刑」的呼聲,而不是視為燙手山芋推給下一任首 長。如果馬英九下定決心批准第二任擇議定書,支持「在本議定書締約國管轄範圍內,任何人不得被處死刑」與「每一締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其管轄範圍內廢 除死刑」的規定,將是人權史上的一大進展。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出,國際兩公約規定各級政府機關並應於2年內檢討法令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必須完成修法或改進,馬英九日前指示法務部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之前,清查所有法令是否適用兩公約精神。

「所有民間團體都等著看。」林欣怡指出,不只是廢除死刑的議題,法務部會在12月10日提出什麼報告,代表政府對人權議題的態度。如果政府心態依舊不便,民間團體將會有因應對策。

林欣怡表示,日本曾因法務部長個人的宗教信仰而暫停執行死刑,但因為沒有建立法治化,換部長後又開始恢復執行死刑。相較之下,台灣的法務部則是逐步朝向廢除死刑,4年來雖然持續判決死刑,但都未執行。

「廢除死刑最大的阻礙是民意!」林欣怡說,雖然法務部有心朝向廢除死刑,但民意還無法接受,因此未有進展。

她說,一般民眾在重大刑案發生時,在高漲的情緒下,無法理性思考死刑的問題。可是在平時,民眾也不會去思考死刑的問題,這是推廣廢除死刑運動的阻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