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來首遭 泰國2毒販執行死刑

6年來首遭 泰國2毒販執行死刑

2009-08-25 泰國世界日報

【本報訊】刑獄廳昨天(24日)根據國務院命令對2名遭判處死刑的大毒販執行死刑,行刑方法為注射毒劑死刑。死刑犯家屬今天可前往刑獄廳領取遺體安葬。
 
刑獄廳長納提表示,該廳根據總理命令,於昨天下午5時對2名遭判處死刑的大毒販進行注射死刑。2名死刑犯分別是班提和吉拉哇,在2001年販運10萬粒瘋藥遭捕。死刑執行方法按照2003年修改版刑法第19條規定,不再執行槍決,而是改為注射死刑。
 
刑獄廳在對死刑犯執行死刑時,將在犯人返回監舍之後,才將死刑犯帶出,並在行刑前1小時安排死刑犯與家人通話交代後事。之後監獄方面將準備最後的晚餐,以及安排僧人為死刑犯誦經做法事。
 
注射死刑的過程是,監獄方面對死刑犯進行身分核對,把死刑犯捆綁在特製的行刑床上,之後在死刑犯雙手手腕部分注射3次,分別是安眠藥、肌肉放鬆藥品和阻止心臟跳動藥品。整個過程大約為25分鐘。行刑結束之後,由醫生和監刑委員對死刑犯進行檢查,以確定犯人已經死亡。

檢查結束後,遺體將被放入零下18度的冷藏柜12個小時,並在死刑犯家屬前來領取遺體前做最後一次檢查。
 
昨天在處決2名死刑犯前,刑獄廳方面安排兩人寫遺書,對兩人在監獄內外的個人財產進行捐贈,每個犯人獲准與家人通電話1分鐘。 
其中死刑犯班提打電話讓妻子和兒子今天前來領取遺體以便安葬。死刑犯吉拉哇因為其家裡沒有人接聽電話,最後接通其母親的手機,告知今天到監獄領取遺體。
 
之後監獄工作人員收集犯人的指紋,以便警方證據收集單位確認2名死刑犯身分。

5時30分安排2名死刑犯拜佛,吃最後一頓晚餐。結束後將2人送入行刑房間執行注射死刑。
 
泰國首次執行注射死刑是2003年12月12日,當時對4名死刑犯執行死刑處決。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發佈(英文,國際特赦組織泰國分會提供)  

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發佈(中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