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世界反死刑日:停止死刑執行(Moratorium)連署

World Day 2011|世界反死刑聯盟的呼籲
 
請立即行動!
關於在全球範圍暫緩使用死刑的呼籲
 
聖艾智德團體 (Community of Sant’Egidio) 與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等多國團體曾發起全世界暫緩死刑的倡議,該倡議書獲得了五百萬人簽名,並於2007年遞交給聯合國大會。世界反死刑聯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WCADP) 作為參與的主要組織,再次呼籲暫緩死刑判決和執行,以期最終在全世界徹底廢除死刑。
我們高度讚揚全球廢除死刑運動有重大的進展,並高興地注意到139個國家已經廢除死刑法律或者已停止使用死刑。
 
聯合國呼籲暫緩使用死刑決議第四次表決將於2012年12月舉行,世界反死刑聯盟呼籲各國支持該決議,並敦促仍在使用死刑的政府,暫停使用這種不人道的刑罰,以期最終在全球都能徹底廢除死刑!
 
 
  

廢除死刑的十個理由

  1. 沒有國家有權力剝奪人民的生命。
  2. 不可挽回的後果:沒有完美的司法系統,無辜的人民可能會被判死刑。
  3. 死刑沒有效率:沒有資料顯示死刑比其他處罰方式更能嚇阻犯罪發生。
  4. 死刑不公平:死刑的判決常帶有歧視,不成比例地針對窮人、精神障礙者、少數族裔以及不同性向的人。
  5. 死刑沒有提供受害者家屬正義:死刑不足以抹滅加害者的作為,死刑也會延長受害者家屬的痛苦。
  6. 製造更多的受害者:死刑造成死刑犯家屬痛苦。
  7. 死刑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死囚等待死亡的過程造成極端心理苦痛,執行死刑也是生理和心理的暴力行為。
  8. 死刑執行的程序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標準:死刑違反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該宣言闡明人都有生命權,有權免受酷刑或殘忍、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的待遇或處罰。死刑更違反聯合國大會於2007年及2008年及2010年過決議文(決議文第62/149號、第63/168號和第65/206號)中所揭示的國際廢死潮流及呼籲世界各國暫停執行死刑的精神。
  9. 死刑並無法使社會安全:執行死刑消耗了其他更多有效的執法措施的經費。
  10. 死刑剝奪罪犯所有悔悟、改過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