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冤大頭【鄭性澤案】座談摘要

編按:2011年12月26日下午,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與中正大學傳播系、廢死聯盟合作,於中正大學傳播系舉辦第二次的司法冤大頭座談會,鎖定鄭性澤案,由與會來賓作家張娟芬、律師邱顯智以及傳播學者管中祥分別從不同的角度觀察、說明鄭性澤案的細節。

司法冤大頭【鄭性澤案】之一: KTV 密室殺人案

講到死刑,我們可能會想到一些著名的案件,比如說:蘇建和案或者江國慶案,是我們在死刑系統裡面發現有錯誤的案件。

可是同時大家就會想說,哎呀,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我們以前司法比較糟,現在好多了。

或者有的人會說,江國慶案那是軍法,軍法比較差我們都知道,普通司法應該好很多。

鄭性澤案就是一個推翻這種想像的一個案子。這個案子在2002年發生,2006年的時候定讞,所以其實不是太久以前的事情。然後大家印象中在媒體上面看到的報導,都覺得一個死刑之所以判死刑喔,一定是罪證確鑿,一定是都審了十幾二十年了,都非常確定的才會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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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冤大頭【鄭性澤案】之二:下一個江國慶?

我就讀嘉義中學時的公民老師林瑞祥曾講過一句話,「法官應該把被告當作自己的小孩,就不會搞出這樣子的事情(冤案)。」

我們看到江國慶的媽媽哭成這樣,罪應該有應得,但是如果他沒有做的話,應該把他放出來,不應該把他錯殺掉,所以我今天的標題是:「別讓鄭性澤成為下一個江國慶」。

蔡崇隆導演之前拍攝「島國殺人記事」就是蘇建和案,張娟芬也寫了一本書「無彩青春」是蘇案十四年,蘇建和案就是因為比如說像蔡崇隆導演、張娟芬還有很多在台北市濟南東路的濟南教會前面的志工媽媽,鄭性澤案的主辦律師就是羅秉成律師,同時也是蘇建和案的辯護律師,我跟他去蘇建和案開庭的時候,後面坐的都是媽媽,關心這些事的媽媽,讓人非常感動。假設大家持續性地關注這個議題的話,比如說參與呼籲停止執行鄭性澤,一點一滴的累積,團結就會有力,就能促成台灣的司法改革,讓鄭性澤可以早日回家。

扣錯的鈕扣

羅律師所領導的工作團隊,包括廢死的娟芬、司改會的逸民等,找出了許多在法律程序上的問題。第一個是刑求的自白,如娟芬剛剛所講,而羅律師也說過「一個冤案的形成就像穿衣服的時候,鈕釦扣錯一樣,開始第一顆釦錯了,接下來扣下去全部都是錯的。」

第一個扣錯的就是民國91年1月5日晚上發生槍戰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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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冤大頭【鄭性澤案】之三:人命在你手上

如果有一天我在媒體工作的時候,上司要我去採訪一則司法新聞,我聽不懂,到時候我該怎麼辦?

譬如說更一審、更二審然後非常上訴,然後囑託什麼什麼之類的,有許多專業的術語,這個專業術語可能跟你有一些關係。這個關係就是說未來從事媒體工作的時候,基本上來講可能是個必須要有的知識,但是在我們現在的訓練當中,這樣的知識是缺乏的。

刻板印象的傳遞

所以我們常常因為一個外在的形象或是某些群體,他好像這樣一個人,他就必須有某種的象徵的時候,我們就有一些刻板印象。而這個刻板印象也會常常地放在所謂的弱勢團體的身上,或者掛在所謂的壞人身上,我們會用一些所謂刻板的形象,或是一些既定印象去看待一些所謂邊緣的人,用一些刻板印象、既定印象去看待所謂的壞人。

舉個例子,有一天《聯合報》報導有一則新聞,這是新聞是有一位精神疾病病史的人,不小心引爆了瓦斯,造成十幾位警義消人員的受傷,《聯合報》隔天的標題是這樣下:又是精神疾病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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