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專家於多份報告中討論死刑

⊙整理翻譯/大君

專責「法外處決、草率及任意處決」的聯合國特別報告員(the Special Rappourteur on extrajudicial, summary or arbitrary executions)克里斯多夫・海恩斯 (Christof Heyns)在最近一次報告中指出,全球各國使用死刑的情形趨緩,目前193個聯合國會員國中,只有50個仍維持死刑,其餘皆已廢除或停止執行死刑。但即便如此,全球仍至少有18,000個待決死囚,因許多國家死刑資訊不透明,數字恐怕更高。

海恩斯在報告中特別強調,無法取得死囚人數與相關數據,是很大的問題。「要確保國際法中生命權受到保障,資訊公開相當重要,卻不受重視。」他說:「不管是以合法或法外處決進行,當人命被奪走,資訊卻不透明時,國際監督機制的完整性與莊重性就會被破壞。」

海恩斯也指出軍事部族、和其他特別管轄區的問題,他強調「這些單位不具任何權力,可以對任何人執行死刑。」他認為部族掌權者濫行死刑是「令人憂心的趨勢」,在這樣的情形下,往往不會有公平審判,「甚至不會讓當事人充分準備,好為自己辯護」。海恩斯於報告中建議,唯一死刑應該廢除,而且死刑只能用於懲罰「最重大的犯罪」。

專責「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聯合國特別報告員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胡安・曼德茲 (Juan Méndez)在他最近向聯合國大會遞交的報告中,也關注死刑。他呼籲「不論使用死刑的方式是否形成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各國都應該審慎再思考是否需要使用死刑」。

曼德茲說,死囚所面臨的各種狀況,會造成嚴重的心智創傷及心理狀態惡化,即所謂的「死囚現象 (death row phenomenon)」。比如隔絕感,因為待決死囚通常被單獨監禁;他們也身處於比一般囚犯更糟的牢獄環境;對於步步逼近的死亡,也會產生持續的、極為嚴重的焦慮感。

曼德茲說,多國最高法院及聯合國專家進行審視之後,認為「經驗上並無法佐證,每一件死刑案件的執行方式,都未違反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國家無法保證有一種免於痛苦的死刑執行方式。」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也舉辦了一系列關於死刑的國際討論會。第一場於今年年中舉辦,隨後並出版了一本冊子:「告別死刑──世界各國的經驗 (Moving Away from the Death Penalty - Lessons from national experiences)」。

書中,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納米・皮萊 (Navi Pillay)呼籲全球政治人物、宗教及公民社會各領域的領袖、媒體:「使用死刑是不正義的,也不符合基本人權價值,請持續讓此一事實被看見」。她還說:「死刑是對生命權、尊嚴權的侮辱。」

這本冊子說明了自200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全球停止執行死刑決議」之後,在死刑議題上的進展。書中指出死刑的主要議題及爭論焦點,包括死刑是否具有嚇阻效果。

皮萊說:「研究不斷顯示,嚇阻重大犯罪最有效的方法,是確保罪犯會被逮捕、並以合理刑期治罪。能夠嚇阻犯罪的,是確保懲罰一定會發生,而不是懲罰非常嚴重」。

皮萊並呼籲各國、公民社會之間更多合作,讓廢除死刑的全球共識更加壯大。「雖然世界上多數國家並不使用死刑,但這些多數國家並沒有團結地發聲、聲音也不夠響亮」,皮萊說。
特別報告員海恩斯在他的報告中,還指出「冤殺」的問題。在美國,過去30年來已經有140人因為更精細的證據採集技術,而免於死刑。光是1993年出現的DNA比對技術一項,在美國已經讓17人宣告無罪。

海恩斯指出,大量使用死刑的國家中,使用上述技術的並不多。因此也更增添疑慮:究竟有多少無辜的人被錯殺,而現在待決的死囚中,又有多少根本不該出現在這列隊伍中?

資料來源:聯合國網站


* 本文刊登於《廢話電子報》第二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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