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在向極權國家看齊

[編按] 因為死刑執行的問題,除了在台灣引發爭論外,也引起國際的重視。有一種說法,認為外人干涉內政,也認為歐盟偽善(「一種人權,兩個標準」一文某種程度可以代表這樣的看法)。而李佳玟教授的這篇文章則是另一種反思。在此引用陳瑤華教授於《人權不是舶來品》一書中所述「亞、非區域的人民長久受到歐美殖民主義的傷害,儘管一直用歐美『人權雙重標準』或『歐洲中心主義』為由,拒絕聯合國、歐美政府及人權團體的批判,但這樣的理由並無法掩蓋自身沒有符合人權國際標準的事實。歐洲各國政府都有被歐洲人權法院判為敗訴的案例,而且常常在歐洲理事會人權委員會公佈人權侵害的報告之前,立刻開始檢討政策及法律的人權問題。『主權』和例外主義的保護傘不是萬靈丹,誠實面對批評才是最好的策略吧!」作為此一爭論的註解。

台灣正在向極權國家看齊

文 / 李佳玟(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冬至夜裡,台灣政府槍斃了六名死囚。這個消息來得不算太突然,因為,在過去這一兩週,官員就頻頻以洩漏政府機密等方式告訴大眾,那些被政府禮聘,即將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的歐洲學者,由於台灣民間團體的通知,居然寫信要求台灣政府暫緩死刑執行。在官員明示暗示下,這個訊息果不其然地引發台灣死刑支持者的同仇敵慨,指責西方廢死帝國主義者意圖干涉台灣內政,而台灣廢死團體就是引清兵入關的吳三桂。法務部立刻以民族英雄之姿,公開宣稱將不畏外侮,一定會執行死刑,不會讓國際壓力成為死囚的免死金牌。一向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監察院長王建煊,甚至公開喊話要馬總統勇敢表態支持死刑,不要被國際牽著鼻子走。在這樣的氣氛下,政府順理成章地槍決六個死囚,還選在傳統華人全家團聚的冬至夜裡。

死刑當然是一個充滿道德與政策爭議的議題,我完全同意一個國家應就此議題進行討論,並試圖尋求共識。鑑於死刑其實涉及一個人對眾多議題的判斷(包括人性、監獄功能等),在討論的過程中,其實有助於這些議題的釐清,並提升公民的思辯能力。但一個自稱民主的政府帶頭炒作國民仇外情緒,以正當化後來的殺戮,是非常卑鄙且危險的。

很多人都以為,西方廢死帝國主義只會欺負台灣這種沒有國際地位的國家,事實上,從1990年代歐盟確立反死刑之立場開始,歐洲國家與美國就為死刑存廢有諸多爭論。讓美國人感到驚訝的是,美國的死刑案件在歐洲被鉅細靡遺地報導,美國的死刑執行經常引起歐洲民眾的示威抗議,2000年義大利移民 Derek Rocco Barnabei 在美國被執行死刑時,正參加澳洲雪梨奧運的義大利代表隊甚至公開為 Barnabei 默哀,某個義大利小鎮甚至給予其榮譽公民的身份。在美國前總統小布希訪歐時,法國教育部長Jack Lang 公開稱他為「連續殺人魔」(serial assassin),因為他是美國史上簽署最多死刑執行令的州長。某些歐洲公司的股東向公司的管理部門施壓,要求公司不得在美國尚有死刑的州設廠。知名義大利服飾公司Benetton甚至在美國推出「我們同為死刑犯」(We are on Death Row)的廣告,並將美國死囚的照片置入於廣告之中。另外,歐盟也花費相當多的經費與力氣,要求日本與美國這兩個參與歐盟的國家廢除死刑。在死刑議題上,國際人權團體與歐盟對所謂的強國與弱國並沒有如指控的差別待遇。

在網路上或是媒體上痛罵西方廢死帝國主義的人顯然不知道上述事實,不過,在此其實格外需要警覺的是,我們的政府正透過洩漏機密文件的方式,帶頭鼓吹國民的仇外情緒。有什麼國家會以干涉內政為理由,回應其他國家在人權議題上的批評?從古至今,最愛用這個方式回應的是那些以國家機器壓迫人民的極權政府,中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中國常以「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為由,回應國際人權組織或是西方國家對於西藏議題的發言,或是對於中國政府打壓異議人士的批評。姑且不說這類話術事實上也已引起中國內部異議人士的批評,譏諷中國人民真是容易受到傷害的小東西,中國政府之所以會帶頭鼓吹民族情感,「以對抗外侮」,只因為這類情緒符合政府的利益,中國憤青越多,越能正當化中國政府對於人權的迫害。

台灣過去也曾有過類似的歷史,1980年代之初爆發美麗島事件,這些爭取言論自由的政治異議者,很有可能會在秘密的軍事審判中被判死刑。但在國內人權工作者與海外台僑與留學生的努力下,成功地引起美國國會、國際人權組織與媒體的注意,美國國會與國際人權組織透過各種方式對國民黨政府施壓,其中一個就是要求公開審判。國民黨政府當年回應的方式也是指控國際團體干預台灣內政,抨擊國際媒體醜化台灣政府。在白色恐怖時期,若非國際社會對於台灣人權問題進行干預,當年威權政府對人權的殘害會更加嚴重。

今日的台灣,政黨已經輪替過兩次,但台灣政府的作法,卻那麼像當年的威權政府,那麼像我們人權記錄不佳的鄰居。如果政府對死刑執行的正當性這麼有信心,可以經得起國際與國內的批評,那麼就應該正正當當地去做,依照國際慣例的方式去做。今天,台灣的死刑執行卻是先帶頭鼓動國民仇外情緒,執行方式更踐踏人性。

首先,台灣政府需要國民仇外情緒的保護才能執行死刑嗎?事實上,放話洩漏國際干預的外交部官員也透露,歐洲對台灣的死刑議題其實沒有什麼影響力,先前台灣只擔心免簽受影響,所以才拖延了死刑的執行,現在根本毫無顧忌了。這話是事實,歐盟跟台灣的外交關係,關鍵因素其實是中國,只要中國不杯葛,以台灣的經濟實力與國民素質,免簽早就不是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官員頻頻放話又是為什麼?是不是愛面子的馬政府不能不顧國際觀感,即便台灣社會因為台南割喉案的發生,死刑支持的情緒高漲,但政府還是希望加強死刑執行的正當性,因而透過放話,跟向來友善且支持死刑的媒體合演一齣戲?如果政府對於死刑執行的正當性這樣有信心,為何要操弄這種極權國家愛用的伎倆?

其次,政府執行死刑的方式踐踏人性,也違背國際慣例。美國每次死刑的執行,都引來反對死刑者與支持死刑者在執行地點外的抗議,即便如此,美國州政府在執行死刑之前還是會公布執行死刑的時間,並給死囚的家人會面的機會,這種作法是基本的人道要求。死囚或許是泯滅人性、罪無可逭的人,但為了治安與正義一定得殺了他們的我們,需要一點人性都沒有嗎?需要連親人的最後一面都不讓他們見,還選在傳統的團圓節日裡將人槍斃?即便認為死囚是禽獸不配擁有人權,但死囚的家人難道也是禽獸,不配擁有作為人的權利?死囚家人或許已放棄死囚,也不願意見上最後一面,但今天法務部是自始不通知,自始不肯公佈執行日期,不肯通知親屬來道別,難不成政府擔心廢死聯盟、國際人權組織,還是歐盟來劫囚?

更諷刺的是,家屬不知道執行時間,不少媒體卻事先就有風聲,甚至在執行時還可以拍到看守所管理員在執行完畢之後祭拜的照片。依照最近關於死囚器官捐贈的報導,未來法務部或許考慮提早通知醫院,避免死囚器官白白被浪費。是什麼樣的政府,寧可將死刑執行的消息提早通知媒體發稿拍照,提早通知醫院摘取器官,卻不願意通知死囚家屬,讓親人在天人永隔之前見上最後一面?

最後,即便台灣無法放棄死刑,但政府的執行必須正當合理,不應該出於政治算計。法務部號稱對每個死刑案件嚴格審核,因而死刑執行沒有一定的時間表。但事實上,這種權限創造了一個政府可以利用死刑執行來達成其他政治目的的空間。這次的執行,相當程度證明了法務部那個「嚴格審查無問題才執行,無問題就執行」是個謊話。台南割喉案發生沒多久,就恰恰好六個死囚的案件審查完畢?難道是負責審核的最高檢察署最近連日加班,選幾個可以殺的人來殺,以滿足高漲的民怨嗎?若是如此,那個嚴格審查說不就是個笑話?還是這些案子早就沒問題,法務部長只是先把案件留起來,等到政府有需要才殺?

台南割喉案固然引起大眾的憤慨,以及支持死刑的情緒,但這股情緒若非政府官員持續地炒作,也有可能逐漸平息,反正政府不回應民怨也不是新鮮事。因而可以問的是,在這個時間點執行死刑,究竟是出於什麼政治算計?這跟某週刊指控法務部長在南投縣長李朝卿弊案爆發當天兩人密會有沒有關係?

2012年末的死刑執行,讓我們看到台灣政府偷偷摸摸地向極權國家看齊,而支持死刑的人,正不知不覺地容認台灣往這個方向邁進。

*本文轉載自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聯合筆記/一種人權兩個標準

 

【2012.12.29聯合報╱蔡惠萍】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美國與歐盟等廿二國領袖齊聚巴黎,召開出兵利比亞的會議,當時法國幻象兩千與飆風戰機已從基地起飛,並在會後立即發動代號為「奧德賽黎明」的轟炸行動。

連日轟炸,造成不少利比亞平民喪生。七個月後,格達費中彈身亡,歐美額手稱慶,歐盟輪值主席稱是「獨裁時代的終結」。

最近歐盟為迫使伊朗縮減核能計畫,發動經濟制裁,更對伊朗銀行、船運和工業部門實施嚴厲制裁。這項行動十月即納入歐盟法律,根據英國衛報報導,制裁行動已嚴重打擊伊朗進口藥物,數百萬伊朗病患性命垂危。制裁行動導致伊朗貨幣貶值、物價飛漲,並引發食物短缺,讓許多伊朗居民陷入苦難。

上周台灣槍決六名死刑犯,主張廢死的歐盟附屬機構立刻隔海嚴詞指責台灣。法國外交部近日更發出聲明譴責台灣,並呼籲馬政府就死刑問題展開全國性辯論。

歐盟高舉人權大纛,要求世界其他國家須積極廢除死刑;在撻伐執行死刑國家的同時,多個歐盟會員國如法國卻參與並主導中東的軍事行動。只因格達費是西方強權國家口中的「獨裁者」,歐美難道就有權發動攻擊,甚至不惜殃及平民?更遑論,制裁伊朗行動導致無辜伊朗民眾輾轉溝壑。

歐洲的自由主義與人文底蘊,在兩次大戰後,使「廢死」成為主流思潮。但要把歐洲價值上綱為「世界潮流」,尚有商榷餘地。再者,若依照歐盟所楬櫫的人道主義,認為任何人皆無權力以死刑剝奪他人生命,那麼,歐盟又如何面對自己發動戰爭、經濟制裁造成的死亡?又如何擺脫「偽善」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