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民主人權機制簡介

歐洲民主人權機制簡介
(European Instrument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EIDHR)

壹、政策制定: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歐盟執委會(或稱歐盟委員會,簡寫EC)是歐盟政治體系的執行機構,獨立於歐盟成員國,代表並維護歐盟的共同利益。歐盟執委會負責執行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與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的決策,執行歐盟預算以及歐盟理事會通過的計畫。歐盟委員會也可以主動針對法規、政策措施等提出建議,是一個獨立於成員國的機構。歐盟執委會目前分為二十多個部門,重要部門包括對外經濟關係、競爭、農業等。目前歐盟執委會的主席為葡萄牙籍的José Manuel Durão Barroso(首位歐盟委員會連任兩屆的主席,第二屆任期2010-2014年)。

貳、政策執行:歐洲發展與合作基金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Directorate-General for Development and Cooperation – EuropeAid

一、歐洲發展與合作基金EuropeAid怎麼來?
EuropeAid 整併自「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國家發展合作主計處」與「歐洲合作基金辦公室」,於2011年初設立,該基金負責訂定歐盟發展政策,並確認基金的有效運用與執行,為歐洲發展與合作議題的單一窗口。

二、歐洲發展與合作基金EuropeAid做哪些事:
- 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消除貧窮、永續發展、環境保護、對抗氣候暖化、支持生態多樣性、水資源及能源保護;消除饑貧、農業與鄉村發展;性別平等(尤其是女性貧窮、健康、識字等);兒童與青年健康、教育、工作等議題;健康權(包括HIV/AIDS感染者社區支持系統)、營養、飲用水等議題。
- 民主與人權:支持民主治理、民主推動工作,選舉觀察;促進人權保障、支持人權工作、廢除死刑、消除酷刑、保障社會經濟文化權利(EIDHR計畫即為本項人權工作的具體呈現);支持並促進公民社會、非政府組織與在地政府合作與對話;支持社會安全、衝突解決;
- 移民工與庇護、針對各種型態的移民移工或難民培力與保護工作;
- 其它:教育、文化權利保障;就業與社會保障、經濟支持;硬體與交通建設。

三、歐洲發展與合作基金EuropeAid的特色:
支持非歐洲國家、支持非政府組織或個人、支持對話與溝通、呼應全球或國際會議、聯合國決議之各項目標(例如千禧年發展目標、聯合國永續發展大會Rio+20),訂定階段性計畫與目標。計畫落實的地區包括個別國家或地區性的計畫、區域性計畫、全球性計畫。

參、具體計畫:歐洲民主人權機制EIDHR

一、EIDHR的發展與現況:
歐洲議會於1994年成立「歐洲民主人權倡議計畫」(the European Initiative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將歐盟部份經費用於支持非政府組織(NGOs)與國際組織,進行倡議人權、民主以及預防衝突之工作。2006年之後,由「歐洲民主人權機制」(European Instrument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文後簡稱EIDHR)取代前述「歐洲民主人權前導計畫」,透過與各地非政府組織合作,將經費用於非歐盟國家之人權保障與民主促進工作。其設定的目標為全球性,但透過個別計畫之執行或與在地團體與個人合作,可將在地落實工作目標並促成具體改變。

二、EIDHR的具體目標:
1. 提昇人權侵害狀況嚴重的國家與地區之人權與自由權之保障;
2. 強化公民社會的角色,促進人權與民主改革,支持衝突地區的和平和解以及政治參與;
3. 歐盟綱領(EU Guidelines)涵蓋的領域包括:人權對話、人權捍衛者、反對死刑、反對酷刑、兒童與武裝衝突、對婦女暴力之防制等;
4. 支持並強化國際與區域間人權保障機制、法治與民主;
5. 透過選舉觀察,加強民主選舉過程的透明化、可信度。

三、EIDHR支持的重點工作:
1. 反對酷刑:支持公民團體進行反酷刑或防制酷刑,以及遭受酷刑受害者的重建工作。
2. 支持民主:在尊重人權、基本自由和法治原則之下推動民主。
3. 反對死刑:歐盟認為死刑是殘酷、不人道且無法回復的刑罰,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並且否定人性尊嚴。
4. 經濟與社會權利: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們還是生活在經濟弱勢、貧窮、飢餓的處境,沒有足夠飲食或安全的居住環境與飲用水,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權利如未能獲得保障,進一步的人權保障也將難以實現。因此,EIDHR支持全球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相關計畫。
5. 國際司法正義:支持國際刑事法庭ICC的相關工作。
6. 性別權利:支持LGBTI(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跨性)、婦女、兒童、少數族群(例如原住民族)等權利,支持各項反歧視的相關工作。
7. 選舉觀察:歐盟期待各國透過真正的民主選舉促進和平與發展,自1993年起,歐盟即組織選舉觀察團,至各國進行選舉觀察。

四、EIDHR經費贊助及合作對象:
各地從事民主、人權相關工作的非政府組織皆可透過遞送計劃書申請經費補助,2007-2013年總經費共計11億4百萬歐元(每年約1.57億歐元),目前EIDHR支持超過一百個國家1200個以上的計畫。
以2007至2013年之經費分配為例,其投注比例高低依序為:個別國家工作、歐盟選舉觀察團、最困難/危機個案救援、反酷刑、國際網絡、跨區域合作、人權捍衛者/人權工作者等,其合作對象包括:
(1) 符合EIDHR目標與重點工作的計畫,皆可提出申請,唯各項工作目標可能有不同的申請時間與執行期限(一至三年),贊助金額為部份贊助,金額視計畫內容與執行期限而定。
(2) 針對特定國家的工作計畫,例如促進和平對話的工作。
(3) 支持人權捍衛者,尤其是面臨緊急處境的人權工作者。
(4) 支持的對象包括個人、公益團體、在地或國際社運組織、跨政府組織;因應各國民主與人權危機現況,接受贊助單位不限正式立案之組織。
(5) 90%為公民社會(CSO)、10%為國際組織,包含NGOs、公私立非營利機構。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TAEDP)透過友好團體「世界反死刑聯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WCADP)得知推動廢除死刑為EIDHR支持的重點工作項目之一,故於2011年底備妥工作計畫及相關申請資料,送出申請後經過嚴謹的審查程序後脫穎而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2012年5月底前獲知補助結果,通過EIDHR審查同意贊助百分之八十的三年計畫經費,但仍需自籌百分之二十的經費。該計畫於2012年12月正式合約簽訂後開始執行,贊助經費將分期支付且限定用途。該合作計畫預計於三年内完成的工作及贊助經費項目包括:律師訓練工作坊、律師辯護手冊出版、死刑個案研究(包括冤獄個案救援)、民意調查、影展與座談、公民媒體培訓、被害人家屬訪調、死刑教育手冊、年度報告、相關會議與研討會等。

延伸資料:

瞭解EIDHR計畫2007-2013年計畫執行簡報

瞭解世界反死刑聯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