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

請容我用這個稱謂,因為不知道你的姓,只好像是裝熟地這樣稱呼你。

以下,我將以你的信件內容順序來回應。

一、「死刑執行=向極權國家看齊」?

首先說明我的那篇文章《台灣正在向極權國家看齊

如同我在留言中所強調的,這篇文章其實想要擱置死刑存廢的爭議,主要談的是死刑執行方式的問題。文章中從未主張「死刑執行=極權國家」,而是要說「炒作國民仇外情緒,以回應國際社會關於侵害人權的指控」,是極權國家最常見的作法,支持死刑的人若不能看到這個作法的危險性,只因為政府願意殺人,就為政府的所有作法背書,是一件危險的事。台灣政府即便基於各種因素不能放棄死刑,但也必須注意程序的正當性以及應有的人道。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2013-01-04 01:21 中國時報 【鄭閔聲、仇佩芬/台北報導】

     歐洲經貿辦事處長龐維德昨天接受網路媒體專訪時表示,歐盟是基於普世人權主張廢除死刑,也希望台灣未來能以更具體作為,逐步朝廢死邁進;但歐盟絕不會干涉台灣內政,更不會以其他條件對台施壓,「我們對美、日、中國都是這樣的立場,不會把台灣排除在外。」

     儘管台灣並未廢除死刑,龐維德仍認為,台灣的整體人權狀況相當良好,主動將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也令人感到進步。 龐維德指出,雖然台灣主流民意仍傾向維持死刑,但歐盟上月在聯合國大會中提案呼籲全球國家停止執行死刑,這項議案表決時獲得一百一十一個會員國贊成,僅四十一國反對,逐步廢死已成國際社會主流意見。他也認為,台灣也許多數人可以接受以「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方式代替死刑。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1月1日~1月10日)|廢話25-3

[編按]

25期特刊希望連續刊出十篇從不同角度觀察的廢死/死刑文章。這篇是第三篇,想來談談一個迷思:支持廢死就是反對犯保。作者邱顯智律師,自稱山豬,支持廢死也幫冤錯或不冤錯的死刑犯辯護、是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義務辯護律師,參與不同的人權議題,但同時也是犯保協會的律師,這些身份對他來說都不衝突、都是對於維護人權的體現。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內容標籤(舊)
單元分類(舊)

警方隱匿證據 死囚鄭性澤含冤11年

2013//1/3 新聞稿

尤美女立法委員辦公室、吳宜臻立法委員辦公室、張曉風立法委員辦公室及鄭麗君立法委員辦公室於2013年1月3日(四)早上共同於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隱匿證據,死囚鄭性澤可能含冤而被執行死刑,造成不可彌補的錯誤。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內容標籤(舊)
單元分類(舊)

2013-01-03 01:30 中國時報 【蔡甫昌、王水深】

     死刑犯器官捐贈問題在醫學倫理之辯論已久,贊成者認為死刑犯捐贈器官,有助於增加可供移植器官數目、給予機會來鼓勵懺悔與寬恕、跨國死刑犯器官捐贈可增加海外器官來源以解決本國器官不足問題。反對者則主張:無法確知捐贈者同意之有效性、司法過程有腐敗之風險、將與販賣器官以獲利結合、跨國移植將導致本國內部之不平等並將加重他國之負擔。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內容標籤(舊)
單元分類(舊)

《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1月1日~1月10日)|廢話25-2

[編按]

作者是一位不只看海賊王而是會看銀魂跟追當季新番,同時沒有在賣衣服的真阿宅。

廢物語之如果在冬夜,兩個鄉民

陳中寧

「喂喂,你知道前幾天有個小孩被割喉嗎?」

「我知道啊,新聞一直都在報啊。那超可怕的!怎麼有人那麼沒人性啊!」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編按] 因為死刑執行的問題,除了在台灣引發爭論外,也引起國際的重視。有一種說法,認為外人干涉內政,也認為歐盟偽善(「一種人權,兩個標準」一文某種程度可以代表這樣的看法)。而李佳玟教授的這篇文章則是另一種反思。在此引用陳瑤華教授於《人權不是舶來品》一書中所述「亞、非區域的人民長久受到歐美殖民主義的傷害,儘管一直用歐美『人權雙重標準』或『歐洲中心主義』為由,拒絕聯合國、歐美政府及人權團體的批判,但這樣的理由並無法掩蓋自身沒有符合人權國際標準的事實。歐洲各國政府都有被歐洲人權法院判為敗訴的案例,而且常常在歐洲理事會人權委員會公佈人權侵害的報告之前,立刻開始檢討政策及法律的人權問題。『主權』和例外主義的保護傘不是萬靈丹,誠實面對批評才是最好的策略吧!」作為此一爭論的註解。

台灣正在向極權國家看齊

文 / 李佳玟(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1月1日~1月10日)|廢話25-1

[編按]

謝謝大家的支持,每兩個星期發刊一次的廢話電子報要邁入第二年。雖然2012年有個令人失望的結尾,國家以我們之名執行了6位死刑犯,社會要求持續執行的聲浪不斷,但我們依舊會努力和大家對話,就如同發刊辭中所說「大家想到死刑,都愁眉苦臉。想到廢死運動有那麼大的社會壓力,擔憂更深更重(也就逃得更遠)。不過,我們要笑著、打鬧著編《廢話電子報》,也要你笑著看。這是我們最深切的自勉:一定要淺白、易懂、有趣。(握拳!)」

2010年台灣尚未重啓死刑但整體社會要求死刑聲浪很高的時候,佛國喬在3月寫下了這篇「棒球場集體殺人事件」 。兩年多來國家持續執行死刑,雖然這期間江國慶冤案被平反,蘇建和三人也無罪釋放,但台灣人民卻依然「勇敢」的支持問題重重的死刑制度。《廢話》25期之一,首先要讓大家試著感受和瞭解「參與」,是怎麼一回事。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2012年12月24日 法國外交部發言人聲明
Original text (in French)

台灣 - 六名死刑犯執行死刑

法國針對台灣於西元2012年12月21日對六名死刑犯執行死刑發表譴責。聯合國大會才以前所未有的多數通過一項呼籲全球暫停執行死刑的決議之隔日就發生了這起死刑的執行。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2012年12月26日 蘋果日報論壇

從最近這兩次的死刑執行來看,可以發現死刑的執行沒有必然,完全是基於隨機因素。上一次執死是因為法務部長王清峰向外界公開宣誓暫緩執行,最後王清峰因此離職,新任的部長曾勇夫決定回應輿論執行死刑。這一次是因為割喉案,引發社會關注,法務部於是決定再次執行死刑。事實上,在上一次執行死刑之前,我國已4年多沒執行死刑了,這一次與上一次的執行又相距一年半,從數字上來看,被暫緩執行的人也遠比被執行的人多,因此我國政策可說是「暫緩執行為原則,執行為例外」。從暫緩執行到執行,改變的並不是死刑犯本身行為,而是外在的隨機因素。這時我們應該反思,如果社會真的認為死刑是必要的、是道德正確的,為什麼過去政策上是以「暫緩為原則,執行為例外」?我們真的能接受這種個案上隨機的正義觀嗎?

代表圖片/插圖
Chinese, Traditional
單元分類(舊)

Pages

Subscribe to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