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跡罕至的路—專訪李艾倫律師

文/吳奕靜(廢死聯盟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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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赴英國求學,歸國後又拜訪荷蘭法扶,辦理過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又稱RCA案)、吳敏誠、謝依涵等案的李艾倫律師,同時學有基本溝通沒有問題的日文與法文。原先深怕沒能與律師暢聊,幾分鐘後映入眼簾的則是一身休閒服裝伴著輕鬆步伐走來的律師,她靦腆隨意地引導我們到會議室,似乎也有那麼一點緊張。

歷史?考古?法律?

「若沒有的話成為律師的話,現在可能會是研究員或者老師。」高中時期歷史成績最好的艾倫,原先想要考的其實是歷史系與考古系,只是在聯考的時代,成績優秀的她基於務實的考量也顧及父母的擔憂,挪移了她的志願序。

問起學習法文與日文的淵源,艾倫笑著說,是因為十分喜歡法國的電影,私下喜歡法國新新浪潮代表之一的導演法蘭索瓦·歐容(François Ozon)的懸疑歌舞作品《八美圖》。不同於美國電影英雄主義式、相對浮誇且容易預測的展現手法,法國電影即使在劇情進展上沒有太多的琢磨,角色對白的巧思卻凸顯了對話中的機鋒交錯,同時投射出了許多不同的思考,是她在多年後都依然能有所感觸的。「不太想要再去學法律相關每天都在接觸的東西。」於是從荷蘭回到台灣後,便開始學習法文,也期待著有天若是到了法國能夠用上,然而好巧不巧就到了現在仍沒有機會去法國,法文於是成為她新的一項語言能力。

喜歡讀日本小說的艾倫,談到喜歡的日本電影,第一個想到的便是枝裕和的《第三次殺人》。「但是這個答案太無趣、太法律了!其實是枝裕和的作品都喜歡,像是《比海還深》。」艾倫思考了一下這麼說道。她依舊喜歡那些日常的場景,瑣碎中卻引發省思。也因為喜歡到日本旅遊,更有機會用上日文。

在那多數人的選擇之下

原先就有出國念書計畫的律師,由於當時大環境的氛圍都選擇美國,自己偏偏是在英協學的英文,同時基於經濟上的考量,便去了英國;而這個選擇,悄悄地改變了她的路徑。「我覺得我後來會來法律扶助基金會,或者留在公益界跟當時去英國念書有關。如果當時去美國,可能就會進入大事務所,那樣子比較符合我當時對未來生涯的想像。」英國的留學經驗裡,艾倫學習到的與財經法不太相關,反而是關於國際環境關係、國際戰爭法與國際人道法,也是因為如此,回台灣後決定先不要在事務所工作,正巧碰到當時有朋友在法扶工作詢問自己的意願,便來到了法扶。

也曾經在荷蘭法扶交換實習一個半月,每周會分成不同主題去不同機構或部門參訪,主要去的地方屬於福利機構。「會覺得台灣很多制度設計是以防弊為出發點,然而荷蘭也許因為本身就是一個福利的國家,雖然稅付高但同時福利制度也較健全,他們是以如何可以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艾倫一語道出她的觀察。相較於其他國家,荷蘭行事注重協商、合議,不太會有什麼強人意見領袖的情況出現,也因為事情多是經過大家協調的過程,所以即使本來可能對這件事情持反對意見,就變得較容易接受;本來在意見上較優勢的人也必須要有所妥協,而不是贏者全拿。防止資源濫用方面,荷蘭會切實的去進行計算,考量在整體開銷而言,是否反而花了更大的成本在思考設計防弊機制。這樣的經驗也豐富了她思考事物的方式。

重疊的不平等—性別與年齡

「我一開始一定會穿套裝、穿高跟鞋、畫全妝,因為我不想被當成是一個女秘書。」即使擔任實習律師時艾倫的老闆是一位女性律師,在性別與階級的重疊運作之下,仍難逃整個時代氛圍的弊病。這樣的年齡與性別的階級經驗並非她所獨有,當時其他同齡的女性律師也有類似的情況。「並不是源於秘書就能夠被輕浮對待或者職業貴賤,而是做為女性,能否被視為專業人員的問題。」艾倫強調,甚至曾在剛開始執業的一、兩年,老闆收了一位男性實習律師,她不只較他資深,也是案子的主辦律師,客戶卻只是一直向男性實習律師說明。後來也曾有次在案子一審過後,客戶沒有緣由地告知法扶下次訴訟想要換成男性律師,即使該案並不是屬於性侵案件的性質,在情緒上需要相應的協助。

無論如何,社會中對於女性專業者總有著有形或無形的箝制,使人難以自在施展。有時所謂的性別平等彷彿只是形式上的完成,而非具體實踐。直到艾倫也隨著職業年資越來越高,「我不知道是隨著年紀以及專業所以讓這樣的問題消失,或是說其實背後還是有這樣的情況,但因為我已經比較有經驗所以較沒有那樣的感受了,我不知道。」艾倫並不認為性別的困難是直面而來的惡意,也許更多的是對所謂不平等的陌生、不理解之下與整體社會結構產生的。例如在訴訟與非訴訟案件中,非訴訟案件的女性律師比例也較高,面談的需求與否顯示出很直接的反應。然而她們依然在這樣的環境中度過了。

為死刑犯辯護

作為辯護律師,艾倫認為每個人都有接受專業律師為其辯護的權利,無論是否是死刑犯。固然死刑犯的案件受到的壓力會較大,家人也可能會有一些意見,倘若是受到高度矚目的案件,這份社會矚目會使得法官在進行時可能往較好的方向,卻也可能較壞。但同時也是讓自己有機會重新檢視自身處事角度,「甚至可以發現到說原來自己以前這樣想,自己都沒有察覺。比如說有些跟性別議題或精神障礙有關的案子,在接到案件以前的想法可能是一種,但接到案件之後也許會改變想法,也許不會,就能意識與辯證自己的想法。」對律師而言,這些也都是審視自己的一種過程。而除了過往學識經驗累積使她的立場偏向廢死,在案件進行時認識理解個案後,李艾倫也更加確認自己一直保持的理念是沒有錯的。

問及是否有印象深刻的案子,李艾倫律師說有好的、壞的,也有感觸良多的,曾辦理過一個案件是一位父親將他腦性麻痺的兒子親手掐死了,整個過程她都難以用語言形容,不只是當事人,當事人的太太每次面談也都會陪同前往。當事人不太願意回想當時發生什麼事情,反而太太總是滔滔不絕、激動地說她是如何帶這個孩子成長、怎麼樣到處碰壁、孩子如何在學校受到欺負,帶回家後又遇到什麼樣的困難,也有關於太太的自責。在某些少年案件中,也有孩子的親生媽媽都說:「唉唷,沒救了。就讓他進去關一下。」即使該案對律師來說是仍有可爭取之處。「可能是因為我自己沒有當媽媽,而且我的家庭也跟那些個案很不一樣,一開始辦的時候就會覺得,怎麼會這樣子?」艾倫分享道。也許在辯護工作之外,她多了一種對不同價值觀的好奇,總是驅使著她在不同於自身的場域試圖理解。

時間是你的本錢

末了,我們問艾倫是否有什麼話可以向新進律師分享,她說:「如果在能力範圍內,時間及金錢也允許的狀況下,多去接觸無論法律內或法律外的事物,年輕的時候,時間就是你最大的本錢。」一如律師所經歷過的那樣,透過不同的經歷去與內在的自我碰撞,省視自身,與眾不同的她似乎未曾選擇那些大家都在走的路,而是選擇了那人跡罕至的一條。形容自己有點懶散但在我們看來實則叛逆的她,也許還是依然會過著看電影、閱讀日本小說,偶爾也到健身房、踩飛輪,同時也在法庭中不遺餘力為當事人辯護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