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的事就去做吧!—林俊宏律師專訪

文/羅禮涵(廢死聯盟倡議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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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打誤撞進入法律系的林俊宏律師。照片/吳佳臻攝

當律師可以罵客戶?——誤打誤撞進了法律系

小時候家裡是做裝潢的,後來搭上經濟起飛的時代,俊宏律師的爸爸從買一台小貨車幫忙送貨開始,漸漸經營起自己的貨運公司。「小時候不時還會被我爸騙去搬貨啊,我會裝貨櫃還會拆貨櫃,有時候還會要幫忙搬家,那個最累。」他說。

爸爸在貨運公司,媽媽在成衣廠。父母工作忙、工時長,客廳桌上總是放個一百塊給俊宏律師和兩個弟弟,讓他們三兄弟一起吃飯。那時候的一百塊很夠,夠他們吃飯外還能留一點錢去買漫畫回家看。小時候的生活就是這樣度過的。

家裡對三兄弟都沒有太多的要求和既定的期待。小時候對律師的想像是看著爸爸做生意,有時候需要對客戶低聲下氣,但律師好像不用,有時候還可以「罵當事人」!笑稱自己就這樣誤打誤撞進入法律系。小時候在桃園長大,大學才搬到台北。當時家境還不錯,自己大學生活也過得無憂無慮。唸書的時候很混,一如小時候都在看漫畫,差別只有從當年的《童年快報》來到了《新少年快報》、《寶島少年》和《熱門少年TOP》而已。

大學畢業後考上研究所,當時專攻的其實是刑事訴訟。但第一份工作卻做很多非訟的案件,也寫過釋憲聲請書,那次釋憲聲請隔幾年就做出大法官解釋。除此之外,俊宏律師曾在保險公司擔任法務主管一段時間,也曾在半商務、主要負責打經營權的事務所擔任受雇律師。受訪時他笑說自己其實是商務律師吧!然而這些不一樣的經驗累積、慢慢開始自己接案,也成為日後自己開業的養分。那是2011年,林俊宏律師開了自己的事務所,也是接了第一個涉及死刑案件的那一年。

 

人生第一件死刑案件——認識「隱形」被害人

俊宏律師笑說:「當初離職決定自己執業時,很多人跟我說:『好啊,你自己做我一定會去找你!』結果都根本沒有人來找我,大家都是騙子。」但他也立刻同理地說,可以想像大公司對於事務所的規模會有所要求,剛開始自己出來做,事務所的規模小,其實在接案上很有限制。一開始開業時真的沒有太多案子,所以就什麼都做、什麼都接。

劉OO案是俊宏律師接的第一個涉及死刑的案件,但這件案子對他而言的深刻之處並不在於審理程序,而是被告的太太,亦即案件中的加害者家屬。劉太太有著典型的那種要把家庭顧好的傳統思維,先生涉案了,就一肩扛起經濟和養育小孩的重擔。然而當時的社會氛圍和受害者家屬的背景,讓她連麵店都不敢經營。甚至好長一段時間,晚上根本無法入睡,就連窗外行經的機車聲都讓她下意識抱著小孩躲起來,深怕遭到報復和尋仇。

那是俊宏律師第一次強烈的認知到,加害者家屬作為另一種受害者的面貌。那年是2011年,還沒有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沒有李大芝高呼著:「我的哥哥是殺了很多人,但我跟我家人連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嗎?」。現實社會中的加害者家屬很真實,要在案件發生後,努力找到繼續生活下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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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宏律師從事務所中一整面書牆拿出這本書說:「這很切合主題!」。照片/羅禮涵攝

為什麼要廢死?——死刑是沒有意義的東西

死刑是沒有意義的,它沒有效果,也沒有辦法解決任何的事情。

俊宏律師用一句話就講完他對於死刑的看法。然而這般簡潔有力,聽上去不帶有一點遲疑,其實也非從小就思辨出的信念。

「我唸書沒有很認真啊。所以你說我高中或大學就堅定要廢除死刑嗎?沒有這種事啦,我都在看漫畫。」

是一直到了真正執業後,開始接觸許多案件,尤其是有涉及死刑風險的那些案件時,自己開始慢慢思考出的結論。一如自己不喜歡沒有意義的事情,死刑制度之於俊宏律師,就僅僅是這樣的存在。而問到如何看待自己為死刑犯辯護?他說,這就是律師的工作。

但現階段要如何廢除這個「沒有意義的」死刑制度?俊宏律師也不諱言,對他來說,現階段做什麼努力都會很辛苦。我們只能靠教育,讓大家可以真正在這一題上想清楚。如果廢除死刑我們想要倚靠政治人物,是沒有機會的。像其他國家要出一個敢承擔的政治人物,這件事情本身很難期待。

 

量刑前社會調查——我們要說服法院習慣做這件事

為了精進量刑改革,司法院近期推出了「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但目前法官接受程度普遍仍不高。而究竟我們要如何去說服法院,這件事情有重要性,以及跟過去在做的精神鑑定、心理衡鑑等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量刑前社會調查能清楚幫助法院跟律師更全面的了解被告,這是我們律師和法院在能力上的限制,因此我們更應該要依賴專業。」俊宏律師說。

而時間、預算和專家團隊的籌組不易,是法院實務上要面臨到的困難。時間上,因為被告都有押期,最多就是一個審級五次的延長羈押。而要在審理期間完成鑑定報告的產出,的確有一定的難度。預算上,儘管法院會有針對鑑定編列的預算,不夠時也能跟司法院申請特別預算。可是司法院對於各法院的考評標準,不一定會讓每個法院都想做這件事。最後是專家找不到、團隊不夠多的問題。如何組成團隊,專業的人從哪裡找?就算法院有心要做這個鑑定,這也是首當其衝會面臨到的困難。

但無論如何,我們要說服法院習慣做這件事。除了律師去主張和聲請,司法院內部也要設法鼓勵法官來使用「量刑前社會調查手冊」。確實在某些案件類型上,尤其死刑案件,更應該認真看待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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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地方法院已經開始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此為士林地方法院牆面。照片/林慈偉攝

國民法官法——律師的誘因在哪?

現在幾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觀察下來,會感覺有些法官會職權一點、有些則會過度的退縮。但大家都還在適應的期間,這就是一個過程。慢慢的會找到一個職業法官跟國民法官互動的模式和平衡點,一起去做後續的審判。

這都不是問題,核心的問題還是律師的誘因

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子沒有誘因,也不會有人想辦。「錢很少、事很多,說實在就是這樣。」俊宏律師說。

對於死刑案件最大的衝擊是,一旦審理時間拉長,造成事務所營運的影響,自然不會有律師想接。加上這類型案件的被告,經濟上大部分都是弱勢,靠的就是法律扶助。但資源跟不上的情況下,最後恐怕淪為做得很混、做得很隨便的辯護品質,因為這就是現實上成本最低的方式。

儘管現在司法院有陸續辦理許多的模擬法庭、教育訓練,鼓勵律師多參與,增加這類型的辯護經驗。他們也清楚這個制度在操作上,審檢辯三方都要夠強才可以不至垮台。但最根本的誘因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究竟要如何增加律師的誘因,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像是國外公辯辦公室,或是在法扶制度上,調整成一部分的專職律師只負責承辦適用國民法官制度的案件,以精緻化品質和人力等。

無論如何,如果沒有辦法從根本解決,國民法官法上路後或許勉強還能撐個一、兩年,但最後這個制度還是可能會失敗。

 

怕麻煩的人——有意義的事情才想做

有了家庭和小孩後,除了「比較可以同理小孩為什麼很吵」之外,俊宏律師笑說其實沒有覺得有什麼太大的差別。

而「律師就是一直在開會、一直在打電腦,偶爾還要去演講啊。律師就是做這些事情的人。」則是兩個兒子對於老爸工作的認識。不過自己和太太從來不會對小朋友做太多的要求,到底他們是怎麼理解的倒也不那麼重要了。

工作、家庭和休閒上分配得還算可以。盡量不把工作帶到家中,放假的時間就陪陪小朋友,偶爾打打網球或高爾夫球。當然最愛的漫畫還是繼續看。只是這次又從《寶島少年》和《熱門少年TOP》來到了《進擊的巨人》和《鬼滅之刃》。

此外,自己也一如既往是那個怕麻煩的人。不喜歡繁瑣的行政流程、最討厭接的案子是消債或債清等機械化、制式化的案子。「當然死刑也很麻煩啦!但總是會覺得,有時候這個東西做完或許還是有一點意義,那就可以繼續做。」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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