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正家屬陳情信(20100907)

盧 正 家 屬 陳 情 信

20100907

十年前,我們的胞弟盧正,帶著所有的疑點被執行了槍決。盧正案除了自白之外,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其罪行可是卻被判處死刑;監察院已經針對本案展開調查,法務部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執行了他的槍決。盧正行刑前的幾個小時,他只能不斷重複著:「我是冤枉的,不是我做的!」但是再淒厲的喊冤也無法減緩法務部執行死刑的速度,一切的疑點也隨著他的死亡而長埋黃土。更多...

但是我們不能接受這種結果:我們親愛的胞弟含冤莫白,那起擄人勒贖撕票案件的真凶反倒逍遙法外!盧正案,疑點重重,包括:

1.    違法羈押長達三十小時。

2.    違反科學辦案及證據法則,相關物證包括指紋數枚與唾液血型,均與盧正不符。

3.    自白出於脅迫、利誘、欺騙,是違法取得,且未全程錄音錄影。

4.    對盧正有利的證詞都被法院忽略,例如被害人之夫證稱勒贖電話是「陌生男子」打來,但他與盧正是十多年的好友,不可能認不出盧正的聲音。

5.     不在場證人不是未經傳喚,就是證詞受到法院忽略。

由於疑點重重,立法委員、民間司改會與監察院先後伸出援手,沒想到就在監委介入調查以後,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竟然草率地槍決了盧正!我們家屬的傷痛,十年未曾稍減;我們對於追求真相的熱情與堅持,也不因為時間過去就消散。十年了,我們還在為胞弟盧正的清白奔走,因為唯有我們繼續努力,才能夠防止下一個盧正,下一個冤案,下一個枉死法務部槍下的冤魂,下一個悲傷破碎的家庭。

十年了,我們想起胞弟盧正,還是流淚不止。我們要讓我們的眼淚與傷痛,化為追求正義的呼聲。胞弟犧牲於錯誤的司法審判、草率的死刑執行,我們要求法務部承認並面對錯誤,痛切檢討!

我們不會忘記盧正,他永遠是我們清白正直的胞弟。法務部也不要忘記盧正,他是你們草率執行的受害者。我們衷心期盼,該案能重啟調查,還給盧正清白,還給世間正義與真相。

2010年9月7日

盧菁、盧萍

參考資料:

盧正案大事記

《正義的陰影》之「小警察的輓歌~盧正案」(蔡崇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