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

2012-01-09 中國時報 黃若深/北市(公務員)

台灣留日女學生宿舍命案,前天下午三點多,日本警方在關西找到關係人。日本謹慎的使用了關係人的字眼,但台灣所有媒體在第一時間,不論是標題或主播口播,全都使用凶嫌的字眼。

凶嫌從字面上來看,或許是凶手嫌疑犯的意思,但翻開以往犯罪新聞,許多承認犯案的凶手,媒體也會使用凶嫌來指稱,因此,在台灣,凶嫌其實含有凶手的意味。一直到晚間九點多,駐日官員證實這名關係人與命案無關,媒體才紛紛改回關係人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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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中國時報

林孟皇、錢建榮

近年來,當國人持續關心大法官的選任程序時,卻忽略最高法院法官與院長的選任事宜。因為大法官為保障人權、維護憲政,雖可以宣告法律違憲,但絕大部分的法律並無違憲爭議。法律的妥當解釋與適用,與人民訴訟權的保障密不可分,而負責這項職責的,主要是民、刑事訴訟的終審機關─最高法院。也就是說,法律的內涵究竟為何,主要是以最高法院的詮釋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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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3 中國時報

蔡季勳

二○一一年寒冬歲末,一群來自蘭嶼的達悟族朋友來到台北凱道,向中華民國政府提出了一份「我們共同的島嶼宣言||小島給大島的良心」。達悟族朋友以《人類的眼睛》平等視野,提醒著台灣人民,過去三十年台灣島上所享受的電力方便等現代經濟成果,是如何建立在另一個弱小的民族承受著核能廢料威脅著文化、環境、族群的毀滅之上。因此達悟族人,要求中華民國政府以正式談判方式,展開島國與島國的對話協商,簽署達悟民族島嶼治理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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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中國時報

何榮幸

建國百年即將落幕,政府舉辦的大型活動並未光耀台灣,徒留《夢想家》紛擾爭議。近日發生的「冤獄平反協會」為鄭性澤案請命、台北市政府驅趕遊民風波、花蓮港口部落爭回祖地等事件則提醒台灣社會,唯有努力保障人權、不斷提升人權意識,才能真正光耀台灣並獲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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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8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台北報導

冤獄平反協會昨天正式成立,第一個救援目標是被控九年前槍殺警員、判決死刑確定的鄭性澤。
鄭性澤是黑道大哥羅武雄的小弟,二○○二年一月五日晚上,羅武雄等人到豐原市酒店喝酒,不滿只有兩名小姐坐檯,開槍嗆聲。豐原警分局偵查員蘇憲丕趕往處理,進入包廂爆發槍戰。羅被擊斃,蘇殉職,鄭性澤腿部中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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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7 公視新聞

為了避免冤案一再重演,民間要發起台灣第一個"冤獄平反協會",未來要藉著科學鑑識,來防止司法誤判,頭一個要救的案件,就是發生在2002年,在KTV殺警察的鄭性澤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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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狗官殺人 百姓埋單

2011年10月28日 

假設15年前的江國慶案判決時已經廢除死刑,被判無期徒刑,在不久前被發現是冤獄而無罪釋放,今天他會是什麼樣子?他應該驚魂甫定,茫然回到家裡,與母親抱頭痛哭。他會去給父親上墳,感激父親為他奔走喊冤以致心力交瘁而亡的犧牲。今後會照顧母親,聲請國賠,找份工作。也許要看心理醫生,懷著國家機器造成的內心創傷,過著平靜平凡的生活。也許結婚生子,但無論如何生活,晚上睡覺時做的噩夢不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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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錯殺了人如何糾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6日07:56 南方周末


“以命償命”邏輯若是不可挑戰,國家機器錯殺的死刑犯由誰償命?是犯錯的辦案人員、檢察官、法官嗎?

馬英九前往慰問江家家屬,並向江國慶靈位上香致哀。但仍有法律人士批評,在此案有定論之前,作出上述舉動,對法律不夠尊重。 (東方IC/圖)

民間團體與監察部門接力,未讓死者家屬聲音沉沒;司法部門迅速啟動糾錯機制,伸張正義的每一步都要符合正義要求

十五年前,20歲的台灣士兵江國慶因一起軍中幼女姦殺案被槍決,十五年後,疑似“真兇”現身,沉冤昭雪。

2011年9月14日,江母王彩蓮手握無罪判決書,站到兒子牌位前,告​​知正義終於到來。此前一天的上午,台灣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經過再審,改判江國慶無罪。

平反之餘,檢討、反思、問責未被忽略。軍方前任和現任高級官員承認失職,“總統”馬英九親自上門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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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轉折 法部建議:不求處死刑為宜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國內的死刑政策,出現重大轉折。法務部在即將出版的第一部人權報告中,就死刑議題,建議檢察官對任何被告「以不求處死刑為宜」。法務部官員直言,這就是要盡量避免、減少死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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