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廢除死刑的話,會不會有人為了一輩子的免費牢飯而殺人?

首先,牢飯並不是免費的。一般受刑人(未罹患特殊疾病、不需要特別戒護、非觀察勒戒中等等其他條件)在監獄裡必須參加勞動作業,而勞動所得會分配給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改善生活設施、行政人員獎勵,當然,也包含飲食費用。

其次,台灣的獄所環境是絕對不會讓人想要久留的。和超量的受刑人一起關在老舊的建物中,冬天寒冷、夏天炎熱、春天潮濕,惡劣的環境常常讓受刑人受到各種皮膚病折磨,冬天常常沒有熱水可以用,食物的品質也非常低劣;獄所環境惡劣由一案例:「欠稅一億多元被判處徒刑,入監一天後便受不了,趕緊叫家人迅速將欠款繳清」可見一斑。

再者,若是真的有人為了「免費牢飯」而殺人,我們不妨想想,為什麼有人會寧願犧牲終生的自由,一輩子待在監獄裡吃牢飯?這是否代表監獄外的現實社會中,具有高失業率、貧富差距甚大的特徵?因為工作機會與所得的分配不均,導致相對剝奪感不斷上升,所以這些人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選擇殺人?這些犯罪者是不是認為進入監獄,可以擺脫身處社會所受的苦痛?若真的是如此,我們應該改善的是社會結構中經濟的不平等,減緩貧富差距的擴大,降低人際間的疏離感、孤立感,建立完善福利救助制度,以真正減少犯罪的產生,而不是認為把人殺了便能解決問題。如果結構不平等的問題依然持續存在著,人人都可能是下一個殺人犯。

最後,國家政府在犯罪防治方法的建設上,若是單單把犯了重罪的個體除掉(甚至偶爾帶著儀式性、殺雞儆猴意味),這種處理犯罪者而不處理犯罪本身的做法如此的本末倒置、如此的便宜行事,真的是為台灣人所接受的嗎?稅改、更好的福利照護,更公平的教育機會、更清明的法治,在這方面沒有建樹,而一味的處決人犯,這真的是所謂「亞洲民主燈塔」所企求的矯正機制嗎?

牆角的水盆生了孑(ㄐㄧㄝˊ)孓(ㄐㄩㄝˊ),夏天到了,人們忙著打蚊子。我們應該把水盆清乾淨,還是一味地打蚊子?把蚊子打死了抹在牆上,就可以阻止羽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