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社會】2012-08-01 19:20:3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男子游屹辰、蘇志效等人用電線勒斃一名女老師後領走她的錢瓜分。最高法院今天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罪判游、蘇死刑確定。
游屹辰、蘇志效為最高法院今年第4、5名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也使待槍決的死囚人數累積至59人。
根據判決書指出,游屹辰、蘇志效因缺錢花用,想竊盜或強盜他人財物。
游男想到先前在基隆市信義區租屋處的斜對面,住著一名獨居的國中女老師,民國97年12月8日,他與蘇男共謀竊盜或強盜女老師,並邀友人鄭文輝加入。
游、蘇、鄭當晚進入被害女老師家後,用膠帶纏繞女老師的手腳、以毛巾摀住她嘴部再黏上膠帶、用衣物蓋住她眼睛,隨後搜刮女老師家中財物,並逼問女老師提款卡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