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 DEATH PENALTY v INNOCENCE : DAWN OF JUSTICE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
DEATH PENALTY v INNOCENCE : DAWN OF JUSTICE
個案報告:杜氏兄弟、邱和順、鄭性澤、謝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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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害怕成為被害者,但大家都似乎不害怕成為死刑的被害者。什麼是「死刑的被害者」?這個時候,至少江國慶、盧正的名字應該浮現你的腦海;或者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的名字也應該出現在眼前。若都沒有,那,作為一個關心台灣司法正義的公民,妳/你應該來補課了。
這個晚上,讓我們「死刑對冤案」,來談談已經被執行的杜氏兄弟;來看看尚在等待救援的邱和順、鄭性澤、謝志宏故事,正義曙光何時到來?

時間:2016年4月29日(18:30~21:30)
地點:台灣大學法學院萬才館2201教室
主辦: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持: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流程:
18:30~19:00 報到
19:00~19:10 開場介紹(林欣怡)
19:10~19:30 第一堂課:杜氏兄弟(李佳玟教授)
19:30~19:50 第二堂課:鄭性澤(邱顯智律師)
19:50~20:00 中場表演(林冠婷)
20:00~20:20 第三堂課:謝志宏(涂欣成律師)
20:20~20:40 第四堂課:邱和順(尤伯祥律師)
20:40~21:10 Q&A
21:10~21:30 結論與行動

【第一堂課:杜氏兄弟】
2014年4月29日,馬政府在民憤最高張的時刻,由法務部羅瑩雪部長簽署執行令,執行了五位死刑犯。其中包括杜明郎、杜明雄兄弟,他們一審被判無罪,但在所有證據都留在中國未經嚴格檢驗,且來自星(ㄓㄨㄥ )星(ㄍㄨㄛˊ)的證人在沒有出庭、沒有交互詰問的狀況下,二審逆轉被判死刑,最後死刑確定。
國家有可能殺錯了人,但兩年過去了, 國家有任何的反省或者補償嗎?沒有。從最近的肯亞台灣嫌疑犯遣送中國的事件看來,更可以得到印證。這一堂課邀請到李佳玟老師為大家說明,在杜氏兄弟案件中,國家如何成為殺人的共犯。

【第二堂課:鄭性澤】
今年3月18日,台中高分檢檢察官為鄭性澤提出再審,這是台灣司法史上的首例;隨即鄭性澤律師團也提出再審聲請,並要求併案處理。4月12日,死刑判決確定10年後,鄭性澤首度步出看守所開庭。台中高分院法官想要聽兩方意見,再來決定是否要開啟再審。鄭性澤救援之路,往前邁向一大步。
鄭性澤案是這樣的,2002年台中豐原KTV槍擊案,員警蘇憲丕於攻堅時不幸殉職,跟著朋友去唱歌的鄭性澤被當成嫌疑犯,熬不過警察刑求而自白。本案沒有可證明鄭性澤開槍的科學證據,凶槍上也沒有鄭性澤的指紋。目擊證人梁先生證稱鄭性澤並未離開座位對警察開槍;另外一位張先生後來也說,一生中最後悔的事是因為刑求而做了不利鄭性澤的自白。現場其他員警在案發後第一時間表示在場的羅武雄有對警察開槍,但最後在法院作證時卻更改證詞。鄭性澤有明顯遭刑求的跡象,同時他的自白也與物理證據多處不符,但法院仍以自白作為死刑判決依據。第四堂課,邀請邱顯智律師跟大家談談鄭性澤。

【第三堂課:謝志宏】
2000年台南歸仁鄉雙屍命案,警方先後逮捕郭俊偉與謝志宏,並在郭俊偉家中搜出本案凶器與被害人手機。凶器沒有謝志宏指紋,謝志宏衣物、機車也沒有被害者血跡反應,本案無任何科學證據顯示謝志宏犯下殺人罪行。謝志宏在警局曾自白殺害兩名死者,並有性侵。但鑑定報告顯示謝志宏並未性侵被害人。脫離警方監控範圍後,謝志宏均否認犯罪,並表示遭警方刑求。為查明是否確實有刑求,法院曾要求勘驗警察訊問錄音,卻發現警詢錄音帶已遺失。最後法院仍採用有刑求疑雲的自白,於2011年判決謝志宏死刑定讞。最先發現謝志宏案有冤的涂欣成律師要來為大家上這第三堂課。

【第四堂課:邱和順】
今年的4月7日,是邱和順56歲生日。他被關在看守所已經28年,一生中有一半的時間在冤獄中度過。
1988年邱和順被指控涉入陸正、柯洪玉蘭兩件謀殺案。但本案除了刑求而得的自白之外,並沒有任何具體證據證明邱和順犯案,邱和順也有不在場證明,相關證物亦顯示真凶另有其人;陸正案勒贖字條所發現之指紋與勒贖電話之聲紋,皆與本案所有被告不符。當初違法刑求的員警於1998年遭判刑確定,但邱和順卻依然在被羈押長達23年後,於2011年死刑判決定讞。2015年,曾歷經邱和順刑求的警察也出來為他喊冤,但至今司法不肯為邱和順開啟一扇通向正義的門。邀請到尤伯祥律師為大家上第二堂課,到底還要等多久,才能看到他平冤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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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TAEDP FORUM|來自星星的證人 —對質詰問、證物提示與死刑裁判:以杜氏兄弟案為例(http://www.taedp.org.tw/story/2681

* TAEDP FORUM 2015|429共識?~那天一起被國家殺掉的人(http://www.taedp.org.tw/story/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