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

 

於近年多起社會矚目案件中,不乏精神或心智障礙者的身影,包含已伏法的李宏基、翁仁賢、鄭捷,無期徒刑定讞的龔重安、王景玉,死刑定讞待決之彭建源、林于如等人,乃至於鐵路殺警案、弒母剁頭案的被告等等。這些案件不僅凸顯了精障者作為受審者所面臨的困境,也讓我們看見司法所面臨的諸多挑戰,像是,律師及法官應如何看待精障者並與其溝通?司法精神鑑定的功能和責任為何?判處精障者死刑是否構成酷刑?刑法第19條及相關程序規制與人權公約間又該如何交織、適用?實則,除了法律問題的探討外,有越來越多的難題也迫使著司法與社會必須即刻開啟對話。

接續著往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2020年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將繼續以台灣近期死刑案件作為研討重點,實際考察台灣本土的死刑判決,並且自問:我們的國家是如何看待死刑個案中的瘋癲、審判與懲罰,以及其間的關係?

主辦單位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學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蔡墩銘教授永續基金

時間

2020/10/10(六) 8:00-17:00

地點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一樓國際會議廳(近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叉口)

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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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相關提醒

1.因應疫情與政府規範,本活動需配合實名制入場,請如實填寫您的姓名與聯絡方式,僅供本活動使用。
2.現場防疫措施:入場前請先量額溫及噴酒精,額溫>37.5℃者不准進場;參與者請記得戴口罩;我們現場會請您留下聯絡資訊。
3.報名成功者將收到確認通知信。活動前一週將統一寄送會前通知。若不克參加,請提前來電取消,以便開放名額。
4.報名成功者請於9點前準時報到、領取手冊及入座。9點之後將開放現場候補者入場。
5.活動現場備有茶水,請參與者自備環保杯。參與者請自理午餐。

【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論文發表:死刑案件的程序正義

研討會之第三場次,我們邀請到政治大學法學院何賴傑院長主持論文發表會,內容為廢死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以及黃致豪律師帶來其就死刑案件程序正義的研究成果,並由錢建榮法官和謝煜偉老師給予回應及評析。

【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圓桌論壇(二):精神障礙者的各種想像

2020年《瘋癲、審判與懲罰》臺灣死刑判決研討會第二場圓桌論壇為「精神障礙者的各種想像」,邀請翁國彥律師、李俊宏醫師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來分享,主持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於開場時提及,對於精神障礙者參與訴訟程序,也許不是排除,而是協助他們如何去參與;要協助精神障礙者參與訴訟程序,即需要去了解他們。

【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圓桌論壇(一):死刑案件辯護經驗

在今年《瘋癲、審判與懲罰》臺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中,主辦單位邀請了鄭嘉欣、薛煒育、林俊宏、李宣毅、陳偉仁及陳威延六位律師,在圓桌論壇分享他們的死刑案件辯護經驗。主持人羅秉成政務委員開場時便直指,死刑犯未必總是「求其生而不可得」,有時是因為辯護人未能克盡己職;因此,今天講者所分享的經驗,對於有志參與死刑辯護的律師來說,相當具有參考價值。

【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大師對談:法學與司法精神醫學之對話—李茂生教授、吳建昌醫師

本次研討會的首場座談為「法學與司法精神醫學之對話」,由在法律及司法精神醫學領域具有各自專業知識的台大法學院李茂生教授和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吳建昌醫師開場。 兩位在這場次向我們說明刑事法領域中,法學和精神醫學的交集處的議題,主要分為三道題目:一、刑法第19條第1項、第2項(責任能力)與刑法第57條第4、5、6(行為人之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三款量刑事由之間的關係;二、近年發生的台鐵殺警案,所帶出來的刑法第19條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的適用問題;三、對於量刑的鑑定是否要包含「教化可能性」、「再犯可能性」、「社會復歸可能性」?以及這樣的鑑定對於死刑判決會造成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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