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答客問:請問殺害幼兒,該不該判死?

廢死答客問:請問殺害幼兒,該不該判死?

翁麗淑:我無法忍受幼兒被殺,我也無法忍受大人被殺,我相信你也是,任何人被殺都不行!

jess-zoerb-tvutazs_0xk-unsplash_0.jpg

幼兒、至親、情人、枕邊人……這些我們會像寶貝一樣握在手心疼的對象,在許多案件中被殺了,痛心!但我在想,為什麼這些人在我身邊會讓我享受溫純,備感溫暖、覺得幸福,在另一個家庭卻是被殺?我不相信他們是在幸福中被殺的,或者說,為什麼有人不要幸福而選擇殺人?!事情一定不單純,因為,如果可以選擇,沒有人會想要選「不幸」。那究竟怎麼了?

鄭文通李宏基都是殺幼童的惡人,吳若妤還一次殺了兩個,而且他們殺的還是自己的小孩。如果他們生活跟你一樣安穩,可以毫無牽掛地在網路上悠遊,提問那個國小老師:「殺害幼兒,該不該判死?」他們真的還會殺死自己的孩子嗎?

所以,該判死嗎?只能說,他們殺死孩子時,就已經死了一次,常常就是死沒透,不小心又活了過來,但那「活」並沒有比死好過吧?那麼,「判死」的意義在哪裡?成全他們?還是懲罰?還是為了讓你看到「殺幼兒者死」?不管哪一種,我都只看到荒謬而已。

也許我們對於某些苦難也會感到無能為力,只能旁觀他人的痛苦,也許我們也會問,命運可以不要這麼殘酷嗎?制度有沒有機會更完善一點?能不能給人絕路之外的選擇? 那至少你可以稍稍試著理解一下,那些無法選擇的人生和比死更痛的決定吧!另外,我更想提醒,如果真心關心幼兒,請支持家庭和學校零體罰,請支持校園友善政策,關心「升學主義」的肆虐,它殺的孩子沒有比較少。

〔延伸閱讀〕

紙尿褲男孩

李宏基的故事《廢話電子報第97期》

單親媽媽勒斃雙子案,判決之後— 司法、性別、社福政策觀點座談會側記(上)

單親媽媽勒斃雙子案,判決之後— 司法、性別、社福政策觀點座談會側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