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最白】司法如何「看起來公正」?

【今日我最白】司法新聞看不懂?看這裡。我們說白話文。

⊙曾君穎

花蓮地院法官陳鈺林,酒後與店家、民眾發生衝突,受到司法院停職處分,並送交公懲會。

法官酒後鬧事,當然不對。他跟誰喝酒呢?跟兩名警官。這兩位警官因涉及賭博電玩弊案,有官司在花蓮地院刑事庭。陳鈺林則是民事庭的法官。如果陳鈺林喝醉了但不鬧事,可以嗎?他們宴飲雖不能證明與案件有關,但瓜田李下,仍然應受批評。法官不該跟被告勾肩搭背,道理簡單明白:這樣我們怎麼能相信法官會公正?

可是,法官長期與檢察官同處一地辦公,在法院大樓裡比鄰而居。法官與檢察官之間且形成長期搭配,就是說:一個案件如果由甲、乙、丙三位法官審理,就必然配丁、戊兩位檢察官。甲乙丙丁戊這五個人,實質上形成一個團隊,所有的案件他們都一起辦,只是其中三人的角色是法官,兩人的角色是檢察官。換句話說,在現行制度裡,法官與檢察官常態性地勾肩搭背。

這個搭配關係,通常維持半年至數年不等。但這個搭配關係一天都不應該存在。如果你是被告,每次開庭都看到檢察官(你的比賽對手)和法官(裁判)有說有笑地一起走進來,你相不相信法官會公正?如果法官跟(不是他正在審理的案件)被告喝酒,尚且令人懷疑他們在「喬事情」,那法官豈可跟(正在審理的案件的)檢察官,如此出雙入對?

此外,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終於在法官聯署的壓力下,被廢除了。這是司法改革的小小成果,接下來要進一步要求最高法院開庭,行言辭辯論。這一點,在2010年死刑爭議正烈的時候,廢死聯盟為死刑犯聲請釋憲,就已經詳細論證「刑事第三審沒有言辭辯論,違憲」。可是在民粹的激情裡,釋憲完全被矮化為「拖延戰術」,改進刑事訴訟的苦心也被抹煞。

林鈺雄教授說:「司法不只是要公正,而且也要『看起來』是公正的。」只有當法官不再與檢察官勾肩搭背,審判過程全程透明,才有可能讓司法重新贏得人民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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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刊登於《第四期廢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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