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什麼資格談廢死?等你們家人被殺再來說吧!

首先,國家的刑罰制度為公共議題,更是一種公共政策,死刑存廢關乎你我,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加害者或被害者。輿論中時常聽見一種說法:「等你們家人被殺了再來講廢死!」但真的是這樣的嗎?倘若身為被害者家屬的人才有資格倡議廢除死刑,那麼,滿足什麼條件的人才有資格支持死刑呢?若套用在前段的邏輯裡,是否也是要遭逢親人被殺害的人,才有資格講自己支持死刑呢?

很顯然的答案不是。因為公共議題本來就需要不一樣的聲音跟討論,也非以如此「資格論」的審視方式,限定在特定的身份背景的人才有資格表達意見。

再者,並非所有受害者家屬都支持死刑,國內外皆有被害者家屬表明不希望國家以他們的名義進行殺戮,洪慈庸、林作逸、李宣毅等人便是反對死刑的受害者家屬。

執行死刑可能讓部份的被害者家屬感覺正義獲得伸張,但是,被害者或家屬更需要的是實質上的關懷和支持,例如經濟上的急難救助、長期的心理輔導、生活重建等。被害者家屬的創傷並不會因為國家執行死刑而獲得療癒,死刑的執行只是暫時轉移焦點,並不是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