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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正義.生命權」國際研討會邀請來自立陶宛、瑞士、英國、美國、印度以及台灣各界專家,討論台灣死刑犯訪談計畫、被害人權利保障法制發展以及死刑憲法訴訟的各國經驗,一同探討推動尊嚴、正義與生命權的下一步。
法官日前判決:法官重複並不違憲。與死刑相關的釋憲一直被外界認為只是延命手段,其實完全錯誤,我們藉由釋憲所指出的都是司法核心的問題,例如法官重複這一題,是關乎「法院如何贏得人民的信任」。而我認為,大法官答錯了。
在2023年的台灣,我們可以安心地說話、批評政府不必害怕,可以為自身的主張走上街頭,可以站在捍衛亞洲民主的第一線,多年來的人權運動的確有所成果。但同時,台權會仍捍衛著諸多人權議題。
湯英伸、開槍的員警陳崇文或者《八尺門的辯護人》的外籍漁工阿布,他們跟你我一樣同樣是人,但同樣是殺人,為什麼會有不同的評價?拿掉我們既有的有色眼鏡和對他們的偏差印象,我們才能真正看到一個人,以及一個人應該怎麼被對待。
我們可以善意地推想,警察與民眾對移工議題與跨國奴隸經濟都沒有足夠理解,但再怎麼善意,恐怕都難以解釋,一向自豪於溫暖善良的台灣人,為何對流血呻吟的同類沒有任何感覺?甚至,哪怕一秒鐘也好,試著稍微別過頭去?人類感覺不到其他人類,宇宙中最最最不合理的謎題。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刑事訴訟程序法官迴避案】 (死囚聲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