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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台灣歐盟司法交流計畫以「人民參與審判實務之人權實踐」為主題,邀請歐洲專家與我國司法界人士交流實務經驗。而在世界各國普遍將「公平審判」、「被告訴訟防禦權」視為重要司法人權的同時,廢死聯盟藉機也仔細檢視台灣訴訟制度的現在與未來。
即使一名辯護人已盡所能完善訴訟計畫或是法律論述,仍可能在實務上面臨許多困境,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完善制度。這些困境包括:辯護人與被告間無法進行有效的溝通討論、檢辯雙方的權力不對等,造成資訊與武器不對等、辯護人難以實質有效參與訴訟活動。
本次台歐司法交流,邀請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ritta Erbguth法官、法國巴黎重罪法庭Régis de Jorna前庭長分別就德、法的參審員制度以及法庭活動做經驗分享。在他們看來,參審制度都是能夠深化民主,並加強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徑。因此,兩位專家對於台灣2023年要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
2022年台歐司法交流主題為「人民參與審判實務的人權實踐」,針對2023年即將迎來的國民法官制度進行審、檢、辯各方面的討論,從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到司法審判流程的進行,向歐盟國家的司法實務借鏡,汲取經驗,也期許明年國民法官法正式上路時,政府與人民都能相應地做好準備。本篇收錄吳秋宏法官、鄧巧羚副司長、
台灣自民國2020年8月12日公布國民法官法,並從2023年1月1日跨入第一階段的施行,相較法國起始於1791年(先引進陪審,後改為參審)、德國濫觴於1877年(先採陪審參審併行,後改行參審),可說尚在蹣跚學步的程度,歐洲經驗絕對足以作為借鏡。以下筆者就個人兩次參與的模擬經驗,
寫給王信福的52封信 / 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信福大哥您好, 很難想像,我們已經認識將近十年了。這十年來,時間過得很快又很慢。還記得2011年7月27日,當我們在新聞中看到您死刑定讞的新聞,廢死聯盟的Email群組內像炸鍋般的討論著。一種驚訝是,怎麼這個案件會判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