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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版眾開講:《執行死刑規則》修惡告急!座談會

為了讓公民能直接透明的參與公眾議題的討論,因此架設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期盼公眾可以透過此平臺來提議及附議;同時也會將政府各部會近期規劃推動的政策資料公布於平臺的「眾開講」單元中,期盼能夠公開徵詢民眾意見。為了更直接地回應對於修法的意見及想法,我們籌備了真人版現場,來聽聽專家、學者、律師如何看法務部所提出的《執行死刑規則》修正草案,除了探討修法的程序問題及必要性外,亦會談及對於死刑定讞個案救濟的影響。
眾開講是什麼?
為了讓公民能直接透明的參與公眾議題的討論,因此架設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期盼公眾可以透過此平臺來提議及附議;同時也會將政府各部會近期規劃推動的政策資料公布於平臺的「眾開講」單元中,期盼能夠公開徵詢民眾意見。
為了更直接地回應對於修法的意見及想法,我們籌備了真人版現場,來聽聽專家、學者、律師如何看法務部所提出的《執行死刑規則》修正草案,除了探討修法的程序問題及必要性外,亦會談及對於死刑定讞個案救濟的影響。
法務部於2025年3月24日在眾開講上公告,預告修正《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並呼籲於4月7日前向法務部提供意見。
從程序面來看,法務部並未依據相關規定,將預告至少60日的修正期間調整至十天內,也未可知縮短日期的具體原因。
從實體面來看,本次法務部公告修訂的條文,即是將過去明定因提起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解釋程序便不得執行之事由,限縮於進行中的同時,還需要「再審案須經法院裁定停止刑罰執行」、「非常上訴須經檢察總長提起」、「釋憲案須經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之情形。
‼️意即:法務部更容易恣意執行死刑‼️
▋時間:2025年4月19日(六)12:30-17:10
▋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6F大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刑事辯護律師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全國律師聯合會人權委員會
▋協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議程:
【報到】12:30-13:10
【場次一】13:10-15:00 《執行死刑規則》修惡-那些憲判8沒叫你做的事
主持人:高烊輝律師
報告人:陳思妤律師
與談人:高涌誠監察委員、謝煜偉老師、錢建榮律師
(陸續邀請中)
【場次二】15:10-17:00 《執行死刑規則》修惡-那些憲判8叫你做的事
主持人:李艾倫律師
報告人:慕宇峰律師
與談人:詹森林前大法官、楊添圍醫師、黃嵩立老師、羅秉成律師
▋相關資料
《執行死刑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40012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https://join.gov.tw/aboutus/index
▋座談會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聯絡資訊
電話: 0223951158
Email: [email protected]
真人版眾開講:《執行死刑規則》修惡告急!座談會-楊添圍醫師發言稿
首先,社會對於精神鑑定有很多期待,認為醫師能解決許多問題,但這些年來,情況其實變得更為複雜。 以《兩公約》為例,台灣精神醫學會作為世界精神醫學會的同體會員,至今仍保有會員資格。2003年,世界精神醫學會基於《兩公約》的立場,對死刑與精神鑑定做出立場的改變。
真人版眾開講:《執行死刑規則》修惡告急!座談會-黃嵩立教授發言稿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下簡稱「憲判八」)要求法務部處理的,主要是受刑能力的部分,這是法務部應該負責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以下簡稱「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50段指出:「締約國若採取增加死刑執行率、擴大適用範圍、減少特赦或減刑的措施,均違反第六條的宗旨。」因此,希望監察院能對法務部違反公約的作為進行調查。 此外,也有憲判八沒提到、卻應該被重視、處理的事。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的後半段指出不應對三類人執行死刑,包括曾遭受嚴重侵犯人權的人,本文將對這一特別規定進行探討。
真人版眾開講:《執行死刑規則》修惡告急!座談會-高涌誠監察委員發言稿
首先10天的預告期實在過於匆促,讓人質疑程序有問題。雖然國家人權委員會不是行政機關,但仍有責任表達立場。當時原以為,即使超過預告期間,國家人權委員會送出的意見,法務部仍應參酌。結果沒想到,意見尚未送出,法務部便就直接公告施行了。
真人版眾開講:《執行死刑規則》修惡告急!座談會-陳思妤律師發言稿
雖然死刑是有條件合憲的,但執行方式仍然不可以違反憲法正當程序或侵害被告人性尊嚴,不然就會構成憲法不容許的酷刑。憲判8判決舉例,如果受死刑諭知的被告對於死刑的判決理由或執行這些概念無法理解的話,他會有受刑能力不足的問題,若是對這類型的受刑人執行的話,便不符合憲法上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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